我国关于保健品管理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0 07:50:26 161 人看过

国家对于保健品的规定如下:对于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的,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但是,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保健食品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国家对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和设备制定的规定

国家对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实行限期淘汰制度。对浪费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的限制性规定。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定期发布限期淘汰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以及产品的名录,凡列入名录的,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利于革新工艺,促进清洁生产的推行。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以及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并指导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相关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并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等工作。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和备案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承担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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