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算劳务纠纷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8:48:13 78 人看过

一、拖欠工资算劳务纠纷吗

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律师建议,当发生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应及时搜集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纠纷怎么解决

劳动纠纷,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纠纷。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

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呢,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单位所在街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上述组织调解不成或者一方没有调解意愿的,争议事项如果在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一般劳动监察大队的回馈速度比较快,程序也相对简单;如果监察部门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受理后一般会先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不成,正式立案开庭处理;对于仲裁委员会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说来,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当然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劳动者也可以跳过仲裁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如果涉及到的是社保问题,这个只能是向检查部门或者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仲裁和法院是不处理的。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纠纷的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劳务合同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务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务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劳务工程结算纠纷?
    工程结算纠纷
    一、内部职工劳务作业队劳务承包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是劳动关系和工伤事故。从目前来看,职工劳务作业队所配属的都是农民工,往往都不签订劳动合同。所有用工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由此可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明确规定农民工与施工企业建立的是一种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将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由于职工劳务作业队招用农民工的行为应视为其代表施工企业的行为,被招用的农民工应视为施工企业的职工,并与施工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2023-06-04
    330人看过
  • 劳务工程结算纠纷?
    工程结算纠纷
    一、内部职工劳务作业队劳务承包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是劳动关系和工伤事故。从目前来看,职工劳务作业队所配属的都是农民工,往往都不签订劳动合同。所有用工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由此可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明确规定农民工与施工企业建立的是一种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将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由于职工劳务作业队招用农民工的行为应视为其代表施工企业的行为,被招用的农民工应视为施工企业的职工,并与施工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2023-04-03
    328人看过
  • 拖欠工程款纠纷及垫资承包案债务纠纷案
    拖欠工程款纠纷及垫资承包案合肥A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为与中国建筑B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皖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经审理查明:1996年6月28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中外合资BOPP工程施工合同》约定:B公司承包A公司中外合资BOPP工程土建、安装工程(不包括设备安装),即:生产厂房、仓库、附房及附属工程。1996年7月2日开工,1996年12月6日竣工,总工期150天。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生产厂房、仓库、附房,土建工程中标价898万元(不包括安装附属工程)。A公司1996年6月20日提供图纸并完成开工前水、电、电讯、道路、办理证件、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等准备工作。工程经验收如达不到优良,按工程造价1%罚款。A公司代表确认工程量增减及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合同签订7天内,A公司按合同价款40%预付B公司,如不能
    2023-04-26
    236人看过
  • 工程结算纠纷还是拖欠工程款纠纷
    1998年9月22日,原告作为承包人与作为发包人的被告,就深圳星通花园熙龙阁(又称卧龙阁)工程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下称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下称协议)。1999年3月5日工程开工,2000年3月28日提前通过竣工验收。在合同与协议履行过程中,被告多次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且在合同规定的2000年4月28日前一直不办理全部结算手续。无奈,原告于2001年5月22日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争议焦点被告辩称:原告在未取得承建资格证书的前提下与被告签订的施工合同及协议无效,因自身过错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原告投入的材料与人工费,应按无等级类标准对其已完工程量进行造价审计后由被告折价返还。且本案的性质为工程结算纠纷,而非拖欠工程款纠纷,原告尚不具备请求给付工程款的条件。原告认为:自身不存在主体资格不合法的问题,合同和协议合法有效,本案的性质是工程款拖欠纠纷,被告为达长期拖
    2023-04-23
    220人看过
  • 劳务工资纠纷怎么解决
    劳动工资纠纷处理方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一、公司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不给补偿金怎么救济公司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不给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工伤认定已经公司不给我治疗怎么办工伤认定结果已出,但用人单位不给予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讨要: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
    2023-04-05
    100人看过
  • 劳动纠纷工资计算规则
    一、“代通知金”中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注意:不是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这是正常的计算方式,但有一种特殊情况需注意,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
    2023-04-29
    211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拖欠工资算劳务纠纷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0
      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对于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所产生的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 拖欠工资算劳务纠纷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07
      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对于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所产生的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 拖欠工资算劳务纠纷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3
      拖欠工资是属于劳动争议纠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
    • 拖欠工资算是劳务纠纷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6
      拖欠工资是属于劳动争议纠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
    • 拖欠工资算劳务纠纷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5
      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