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关系的认定与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5:44:17 234 人看过

要认定形成事实上的物业合同关系,则必须存在物业管理事实。其认定的标准有两个,一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物业公司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接受,形成事实上的物业合同关系;二是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存在实际履行的客观事实。一次只要存在上述两种情形之一的,那么都可以认定为事实物业合同关系,因为合同的实际履行是合同的一方或双方以自己的实际行为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

事实物业合同关系如何诉违约

事实物业合同关系可以在诉讼时效内起诉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法定民事纠纷时效一般是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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