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的担保人要负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20:40:47 156 人看过

需要。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第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第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一、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多少

保证人没有具体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的问题。只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责任划分。

1、一般保证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二、破产重整债务怎么办

破产重整时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

1、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连带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的,其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可向保证人追偿;债权人未参加分配的,其可就全部债权向保证人追偿。不过在债权未到期的情况下,保证人的责任应受债务期限利益的保护,即保证人可拒绝债权人要求在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况下,其保证债务也提前到期。

2、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均应申报破产债权,如果债务未到期,其应先通过破产程序清偿债权,清偿不足的,可向保证人追偿;如果债务到期,则其债权如同连带保证债权,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对于连带责任的保证人破产,如果债权到期,债权人可向保证人,也可向债权人主张权利,该保证债权与其他普通债务的债权无不同的性质。如果债权未到期,则争论比较大。

三、在法律上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

(1)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

(2)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有不同,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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