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的担保人要负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20:40:47 156 人看过

需要。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第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第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一、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多少

保证人没有具体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的问题。只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责任划分。

1、一般保证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二、破产重整债务怎么办

破产重整时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

1、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连带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的,其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可向保证人追偿;债权人未参加分配的,其可就全部债权向保证人追偿。不过在债权未到期的情况下,保证人的责任应受债务期限利益的保护,即保证人可拒绝债权人要求在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况下,其保证债务也提前到期。

2、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均应申报破产债权,如果债务未到期,其应先通过破产程序清偿债权,清偿不足的,可向保证人追偿;如果债务到期,则其债权如同连带保证债权,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对于连带责任的保证人破产,如果债权到期,债权人可向保证人,也可向债权人主张权利,该保证债权与其他普通债务的债权无不同的性质。如果债权未到期,则争论比较大。

三、在法律上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

(1)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

(2)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有不同,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3: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条相关文章
  • 借条的担保人会有责任吗,连带责任保证特点
    一、借条的担保人会有责任吗有的。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撤消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共同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
    2023-04-18
    87人看过
  • 借条上有别人签名但没有担保信息,担保人有责任吗
    无责任。因为这种情况,不属于担保,或者说没有形成担保的行为,所以这个签名人没有责任,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事后被他人在签名前添加“借款人”字样,当签字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当时仅以见证人身份签字时,就可能被判决承担借款人还款责任或担保责任。这种情况就需要对借条进行鉴定。一、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
    2023-02-20
    150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借条上担保人的责任怎么写
    一、民法典中借条上担保人的责任怎么写民法典规定,借条是担保人的责任由出借人和担保人协商确定,一般是写担保人担保的范围,如主债权、债务利息、违约责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二、借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算,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
    2023-05-06
    52人看过
  • 担保人借条责任的具体种类
    借条担保人的责任有以下两种:1、一般担保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担保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担保人在债务到达清偿期之前偿还债务。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一般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借条到期换借条担保人还有责任吗借条到期后换借条的,担保人要不要承担责任,要依据担保类型而定,担保物权担保的,不影响担保人责任。如果保证人保证的,保证期间不延长、中断,所以保证期限届满后,不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六百九十二
    2023-07-04
    145人看过
  • 借条原件丢失担保人还承担责任吗
    一、借条原件丢失担保人还承担责任吗借条原件丢失后,如果能证明主债权存在的,不影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但借条丢失造成主债权消灭的,担保人不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二、借条有错别字、同音字有效力吗借条属于借款合同,合同有没有效力得看满不满足法定的条件:1、借条双方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
    2023-04-18
    177人看过
  • 在他人的借条上签字但未注明保证人还要承担保证责任吗
    在司法实务中,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但是他人仅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但未表明保证人身份,且借款合同上既未约定其为保证人,也无该人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交的其他证据也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的,人民法院不能认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律师补充:保证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是最常见的一种担保形式,很多人在别人的借款中,常常为了自己面子而对他人的借款进行担保或在他人的借条上随意签名。保证合同是一种要式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约定,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如需
    2023-05-06
    219人看过
  • 民间借款借条上要写担保人吗
    一、民间借款借条上要写担保人吗进行民间借贷时,如果出借人要求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一般不在借条上写担保人,而是另外签订担保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只有借条复印件起诉还钱可以吗实际中,到法院起诉还钱,法院会审查是否有“借款事实”和“借款合意”。具体地,法院是从以下进行确定:1、借款合意双方对借款达成一致,以借条、欠条和口头协议约定。不过,起诉至法院后,法院通常是审查借条的原件,确认是否存在借款关系,而借条复印件不能独立做证据使用,要以其他证据佐证。提供借
    2023-06-13
    89人看过
  • 担保人连带责任一般要负多少责任
    需要看双方保证范围。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公司贷款个人担保承担什么责任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一)民事责任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二)连带责任连带保证责任:1、事
    2023-03-29
    131人看过
  • 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人代表是在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从法律上认定作为法人代表,就有义务照看和监督自己的公司,如果出了法律问题,一般来说单纯的赔款,就是公司的账户出。如果要追究个人责任,那么要看公司负责人分管的工作,也就是说:法人代表正常来说肯定会追究责任,负责人,要看出的事情和他有无关系。一、企业法人能做清算组成员吗注销公司时,法人代表是否可以作为清算组负责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股东的,或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则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2、如果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则原则上不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二、医院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如果患者和医疗机构发生纠纷的,要承担责任的当事人是医疗机构
    2023-03-24
    220人看过
  • 这样的借款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借款要承担担保责任吗需要看合同是否有担保人,有担保人的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2023-06-13
    249人看过
  • 民间手写借条被告跑了担保人要承担责任吗
    民间手写借条被告跑了担保人会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具体情况如下: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两种。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而如果是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相比之下,连带责任保证,对于担保人来说无疑风险更大。一旦借款人跑路,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一般来说,如果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会有部分免责的情况。一、借条可以公证吗?1、借条属于借款合同,可以公证;2、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3、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二、借条可以转让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
    2023-02-23
    119人看过
  • 贷款当担保人要负哪些责任
    贷款当担保人要负的责任有: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一、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是否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是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的。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担保的方式不一样,就需要采取不同的索偿措施:1、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可自债务人逾期还款之日起,在担保期间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间的,债权人可以自债务人逾期还款之日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若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间或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的,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2、担保合同明确约定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只有在尽最大可能向
    2023-03-05
    101人看过
  • 公司借款借条上的经办人需要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吗?
    1、公司借款借条上的经办人一般需要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这是由于此种情形下经办人是代为处理公司的借款事宜,也即经办人并不是借款人。2、借据中的经手人没有担保人保证责任,只起到证明人或经办人的作用,经办人不是借贷关系的主体,如果经手人或经办人已经将借款完全转交给了债务人(并能够明确证明),经手人没有法律责任,但经手人有义务证明借款的转予完成。并在借贷关系中进起证明人的作用。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一、发票上会计签字承担什么责任需要负法律责任,收据经办人签字需要负的法律责任如下:1、证明经办人收了款,收款的具体情况如收据上所写2、经办人只对单位承担责任,不对外承担责任,故如果挪用,占用,侵吞,单位有权追偿,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经办人所在单位对于收据,对外承担法律责任。二、借贷纠纷仅有借条和收条是否胜诉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
    2023-06-22
    98人看过
  • 担保合同上没签字负担连带责任吗
    担保合同上没签字是要负担责任的。一般来说,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合同就是有效,而没有签字盖章只是程序问题,没有签字盖章并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的特别说明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一、订立保证合同的注意事项1、保证合同应当为书面形式。可以是一份独立的合同书,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保证条款。2、保证合同成立的特殊形式: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
    2023-03-16
    68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条
    词条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更多>

    #借条
    相关咨询
    • 担保人又是负担借款责任的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26
      担保人在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需要向债权人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
    • 上没有担保人,口说担保的负责任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口头上的担保是无效的,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责任的生效: 1、债务人认可担保人的担保能力; 2、担保人愿意为债务人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人签署担保协议;补充:停留在口头上是不会有法律责任的。
    • 担保人的配偶是否要负责担保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7
      担保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的话,在保证期间债权人向担保人提出承担责任的要求后,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担保人的配偶应与担保人共同承担责任。如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担保人的配偶与担保人之间有关于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不混同,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所得财产的话,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
    • 借钱收不回,借款人跑了,担保人要负责任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11
      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
    • 帮人担保借钱,他是要负啥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一、保证的方式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