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中抚养费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08:15:48 102 人看过

一、离婚纠纷中抚养费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1、离婚纠纷中抚养费的标准可以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农村子女的抚养费怎么计算

1、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3、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04: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抚养费的制定及相关问题
    小孩抚养费规定如下:应该考虑三方面的因素,分别是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应由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出。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按每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计算抚养费。如果无固定收入的,可以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按比例计算抚养费的数额。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一般按照父母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如果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
    2023-07-08
    338人看过
  • 劳动纠纷合同中的相关问题
    他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符合格式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并进一步认为,从我国关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相关立法,也可以导出采用了格式合同之观点。因此,在我国法律为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性质没有作出明确界定时,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和社会实际,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法律性质采格式合同说较为合理。董保华教授认为:虽然采用附合合同说有很多优点,并且可以与我国《劳动法》第四条将规章制度制定权单方授予用人单位的规定相衔接,在实务上也比较容易操作。但是,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的劳动规则,内容及其繁杂,事实上劳动者在缔约时根本不可能完全了解,而只能在该种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的情况下做出承诺。另外,参考一下我国的格式合同立法就可以发现,附合合同的规制手段本身也不完善。因此规章制度需要一种更为周全的解说。在此基础上,董保华教授提出了一种全新的学说,称之为劳动力支配权转移说。他认为,规章制度的效力渊源于劳动者
    2023-06-09
    390人看过
  • 处理抚养关系纠纷应注意哪些问题
    处理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应注意的事项如下:1、一般情况下,抚养权应当由父母双方协议变更;2、若双方协议不成,而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直接抚养的一方存在不宜继续抚养,而其具有抚养优势的相关证据,并据此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离婚以后还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离婚后可以要回抚养权。离婚后,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
    2023-03-06
    338人看过
  • 抚养权与抚养费:相关问题与解答
    有孩子抚养权不需要给抚养费。有了抚养权后,孩子就是自己在抚养,不会有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吗如果是得到了孩子抚养方的同意,是可以带走孩子的。如果未经抚养方的同意私自带走孩子,则侵犯了对方的抚养权,是违法的。但是在实践中对于这两种情形很难进行区分认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来行使探望权,而不能直接私自带走孩子,可能会被终止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配合行使探望权,可以先和其协商,实在不行就起诉法院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
    2023-07-04
    249人看过
  • 居间合同纠纷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
    所谓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一)如何认定“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认定“居间人已促成合同成立”,必须同时满意两个条件:1、是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活动有因果关系;2、是居间人介绍签订的合同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合同。“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顾文思义,要求该合同的成立是因居间人提供了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的,即该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活动有因果关系。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也没有明确规定居间人促成订立的合同应当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居间法律关系中,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服务的,这种服务表现为报告订约的机会或为订约的媒介,其目的在于通过居间活动取得报酬。而委托人的目的在于通过居间人的服务,与对方就某一事项达成协议。只有居间人的活动达到目的了,委托人才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二)居间人
    2023-11-29
    333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抚养费纠纷的解决策略有哪些
    离婚案件中抚养费纠纷的特点是:1、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增加;2、主张抚养费的数额巨大;3、抚养费最高与最低的差距较大;4、学习费用在抚养费中,医疗费用占比增加;5、已成年子女仍向父母索要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案件中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的根据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
    2023-07-02
    416人看过
  • 抚养费纠纷怎么办离婚抚养费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
    对于离婚类的纠纷来说,支付抚养费的纠纷的问题,是一个我们经常会遇到的情况,很多人在遇到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的时候,不知道该怎么办。事实上,我们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我们在进行起诉解决时,首先要明确起诉支付抚养费管辖的法院是如何确定的。根据我国离婚辖区规定,离婚一般到被告地址法院。这是因为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都是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原告应该到被告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被告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不一致的,由被告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抚养费纠纷几年内起诉有效抚养费纠纷诉讼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一旦应当支付抚养费一方不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子女就可以作为原告起诉该方,要求其支付抚养费。但是子女成年后,不得再主张追索其母亲此前未支付的,未成年期间的抚养
    2023-08-18
    431人看过
  • 离婚中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纠纷问题
    一、离婚财产怎么分割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离婚抚养权怎么分1、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
    2023-06-26
    100人看过
  • 【子女抚养费纠纷】婚外生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案例
    案情简介郑小姐年纪很轻,来深圳不久,认识一男子宋某,在宋某热烈追求下,两个人谈起了恋爱。沉浸在幸福中的郑小姐,不小心怀上了孩子,当催着宋某办理结婚登记时,宋某却支支吾吾,一直不见行动。郑某心生疑窦,一再追问,宋某告知其已经结婚多年,但宋某承诺郑某,他会跟老婆离婚,再跟郑小姐结婚。此时怀孕已经6个月,郑小姐选择相信宋某,生下孩子。生下孩子后,宋某却变卦了,迟迟没有跟老婆离婚,开始疏远郑小姐,也不给小孩抚养费。郑小姐没有办法,找到了贺律师,问怎么办好。办案思路及心得依照惯例,接受委托后,贺律师给宋某打了个电话,没想到,宋某矢口否认认识郑小姐,也否认他是小孩的生父。贺律师组织证据,起草起诉状,起诉到法院。经过DNA亲子鉴定,证实宋某确实是孩子的父亲,法律责任无法逃避,裁判结果法院判令宋某按月支付小孩抚养费。
    2024-02-05
    164人看过
  • 抚养费用追索相关问题的探讨
    追索抚养费用的问题有:如果夫妻双方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应包括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安排。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索要子女抚养费主要是协商。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子女抚养费。如果没有,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子女抚养费。法院判决不执行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追索抚养费的法定时效?追索抚养费的法定时效的规定:我国法律对追索抚养费的法定时效没有规定,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或者是少支付,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且此种诉讼,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
    2023-07-13
    419人看过
  • 最高院合同纠纷中违约金的相关问题解释有哪些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一、物业每日的违约金3‰合不合法物业每日违约金3‰合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二、合同违约金如何收取合同违约金的收取标准法律上的规定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其中一方违背合同中的约定,同时违约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违约的一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减少。但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增加违约金。人民法院或者仲
    2023-03-10
    188人看过
  • 家庭纠纷:离婚抚养权的法律问题
    孩子的抚养原则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征求孩子的意见;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由一方抚养,对方按其工资收入的20%到30%按月支付抚养费到孩子十八周岁或独立生活止。离婚小孩抚养权争夺的原则是?诉讼离婚的,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原则为:不足两周岁的子女以女方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八周岁的子女,要尊重其意愿;在判断哪一方更适合直接抚养子女时,要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轮流抚养子女,法院认为符合上述原则的,可以判决轮流抚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
    2023-07-22
    479人看过
  • 解决民事纠纷中的相邻关系问题
    民事纠纷应按相邻关系的事由处理:(1)相邻用水、排水纠纷,是指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在用水和排水上发生的相邻纠纷。(2)相邻通行纠纷,是指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通行方面发生的相邻纠纷。(3)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的原则有:1、考虑到各方的利益,相互理解、相互让步、相互帮助和团结。相邻方对土地、山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争议,或者因环境污染发生争议后,必须本着相互理解、相互让步、有利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法院解决。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关系纠纷时,也应当考虑各方的利益,妥善解决纠纷;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在处理相邻关系引起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开始。例如,在处理边界纠纷时,如果未划定边界,则应根据方便管理和有利于生产发展的原则确定新的边界;3、公平合理。相邻关系种类繁
    2023-07-08
    284人看过
  • 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和户口的相关问题
    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都要求随其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的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二、子女平时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三、无其他子女的一方;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五、父方、母方条件相同,可视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的情况,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抚育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条件,可作为优先考虑与父或与母方生活的条件。六、被抚育的子女已满十周岁,应按子女的选择,直接抚养,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也可以准许。《未成年人保护法》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依法处理。《妇女权益保障法》离婚时,女方因
    2023-05-05
    297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抚养权纠纷案件中,抚养费与子女抚养权相关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4-11-20
      在离婚诉讼中,要主张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需要提交以下相关文件:首先,必须提供具体的起诉书原件。其次,需要提供相关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包括户口簿、护照、往来港台同胞回乡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特别是关于常住地址的证明说明,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科所开具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办理信息来证明,或者由当地社区委员会或公安派出所出具常住证明。对于一些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生育抚养纷争的案件,还需要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相
    • 离婚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解决, 协议离婚放弃抚养权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1.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收入20—30%之间。如果
    • 有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纠纷及问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9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权问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男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
    •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的问题有哪些,其相关的问题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9
      一、如何变更抚养权、怎样变更抚养权? 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3.如协议不成,可通过打官司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孩子抚养权。 4.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5.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二、孩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有关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0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