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20:32:23 431 人看过

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

普通合伙企业只有最低人数2人的限制,没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人之间相互信任、互为代表,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人相互承担彼此行为所带来的风险,这就使得合伙人的人数不可能过多,否则合伙企业就无法正常运行下去。普通合伙企业自身的特点就限制了企业的规模及参加的人数,因此,法律不需要对合伙人的人数上限进行规定。

二、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注意: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人数没有上限。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也是确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依据。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注意:①用劳务作为出资是合伙企业特有的规定,并且只有对普通合伙人才适用。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

(一)货币:合伙人出资所用货币应当是合伙人自有的资金,或归自己管理、支配的资金。

(二)实物:即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货币以外的有形财产。

1.合伙人用以出资的实物必须为自己的或可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完全由自己支配的实物财产。

2.不能完全支配的财产、已设立担保的实物、短期租赁他人的实物,一般不应作为实物出资。

(三)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版权)、技术秘密。

(四)土地使用权:合伙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作价出资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手续。

(五)劳务: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要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六)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07: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普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加入合伙企业后,普通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的法律效力如何
    普通合伙企业新合伙人的法律效力是什么?除非《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新合伙人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签订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如实告知新合伙人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加入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合伙人应在加入合伙企业之前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在加入合伙企业之前应对合伙企业的现有债务承担责任的原因如下:(1)合伙企业财产是一种担保财产,合伙人将其所有财产用作债务担保。(2)当新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时,他必须首先调查合伙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如果经调查分析后仍同意加入合伙企业,则意味着确认并接受合伙企业的债务。(3)合伙企业的资产由所有合伙人共同控制。新合伙人提供的投资可用于清偿以前的债务。资产的整合导致责任的整合。清偿债务时,应当先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不可能先将合伙企业的财产分配给合
    2023-05-03
    312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破产后,普通合伙人怎么办
    有限合伙企业破产后,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一、企业法人可以是有限合伙人吗?不是。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以及有限合伙人组成的一种合伙企业刑事。其本质上是一种非法人组织,故不是独立的法人,独立法人独立承担责任,但有限合伙企业内部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二、有限合伙人企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有限合伙人企业成立的条件如下:1、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2、至少有一个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3、有书面形式的合伙协议;4、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等。有限合伙人有下列义务:1、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2、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
    2023-06-23
    352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新合伙人入伙时的债务承担问题
    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原来不具有合伙人身份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取得合伙人资格的民事法律行为。各国合伙法律一般均规定,接纳一个新的合伙人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但英美法系国家的合伙立法规定对合伙人加入的程序可由合伙人在合伙契约中约定。如美国《统一合伙法》第18条即规定,未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前,无人可成为合伙人,但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1997年《合伙企业法》第44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006年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第43条中增加了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的内容,赋予全体合伙人根据本企业情况对新入伙人入伙的标准作出较灵活的安排。《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023-06-08
    498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股东人数规定是怎样的
    普通合伙企业只有最低人数2人的限制,没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人之间相互信任、互为代表,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人相互承担彼此行为所带来的风险,这就使得合伙人的人数不可能过多,否则合伙企业就无法正常运行下去。普通合伙企业自身的特点就限制了企业的规模及参加的人数,因此,法律不需要对合伙人的人数上限进行规定。一、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1)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2)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2023-03-23
    75人看过
  • 商业普通合伙人制人数有限制吗
    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一、合伙人是否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
    2023-06-27
    101人看过
  • 普通合伙人的企业是否可信
    确实值得信赖。普通合伙人即在我们的合伙企业中,他们有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合伙企业所产生的债务进行无条件且不可分割的责任承当。并且,这些合伙人的身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此外,说到我们的合伙企业,它主要是依据现行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起来的普通合伙企业以及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则由普通合伙人构成,由此他们需要在关于合伙企业的债务问题上承担起无尽且连带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024-08-10
    285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全部亏损
    如果合伙协议有明确约定,有限合伙企业是可以约定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和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的。一、合伙人可以将自己股份转让吗可以。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股份转让一般指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二、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有何区别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与本企业交易方面,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在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在竞业
    2023-06-20
    223人看过
  • 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如何合法退出
    根据中国《合伙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的,应当清算财产,返还退出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同意退伙后的债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应当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2)丧失个人偿付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4)合伙人必须具备法律或合伙协议规定的相关资格,丧失资格(五)依法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合伙。其他合伙人未一致同意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应当退伙。退伙生效日为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其他合伙人应当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与退伙人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退伙时有未结算合
    2023-05-07
    369人看过
  •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如何承担债务
    1.针对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引发之合伙企业债务问题,首先应对外承担的是以该合伙企业的自有财产进行清偿,如数额不足,则需由负有过错责任的各合伙人负责承担无限制范围内的主要经济责任,而无任何过错的合伙人无需再负担进一步经济责任。2.然而,一旦通过使用合伙企业的自有财产履行完对外部债权人的赔付义务之后,对于那些曾经犯错的合伙人必须按照其在先前签订的合伙协议中所达成的规定,对由于自身行为对合伙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倘若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所造成的债务并非源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在此情况下处理方式与普通合伙企业相同,即应由所有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
    2024-08-19
    360人看过
  • 合伙人资格要求:普通合伙企业的认证标准
    1、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如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4、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资格应继承吗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
    2023-07-07
    74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一定要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吗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其中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一、有限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条件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2、股权转让协议是指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签订的,约定在股权转让中双方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二、合伙企业投资人有
    2023-03-13
    35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会造成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退伙
    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会造成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退伙的情形包括合伙人为自然人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如何如果不是注册公司,其他投资没有投资金额限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
    2023-06-18
    226人看过
  • 普通合伙人怎么去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呢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合伙企业首先应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从“人合”性的特点来看,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普通合伙人承担什么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包括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企业,还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在普通合伙中有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中也有普通合伙人。二、无限连带责任对吗?我国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
    2023-03-12
    355人看过
  • 合伙企业中的事务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分别扮演哪些角色?
    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1、成为条件不同,执行事务合伙人一定是普通合伙人,但普通合伙人未必是执行事务合伙人;2、权限来源不同,普通合伙人的权限来源于合伙协议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权限源自于全体合伙人之委托授权。非普通合伙人可以转让普通合伙人的股权吗普通合伙人可以转让份额,普通合伙人泛指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或自然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让份额法律规定:1、普通合伙人向外转让,需要各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发生法定情形需要退伙的,可以提前30日通知即可;2、有限合伙人向外转让,提前30日通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3、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
    2023-08-15
    122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人数没有上限。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 更多>

    #普通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企业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4
      其一,经营管理权。表现在两个方面:对内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有限合伙。其二,按照数倍于出资比例的标准分取投资回报的权利。这是因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其承受的风险要比有限合伙人大得多;而且普通合伙人负责有限合伙的经营管理,对有限合伙投入的时间、精力、心血,都是数倍于有限合伙人的,因此,以高于出资比例分取回报正是责权利相统一的体现。
    • 可以说合伙人如何退出普通合伙企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03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退合伙主要有协议退伙,通知退伙,当然退伙,被除名退伙等方式。 1、协议退伙: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协议约定好的退伙事情出现,可以退伙;经全体合人一致同意的退伙的,可以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的事由,可以退伙;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可以退伙。 2、通知退伙:合伙协议未约定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天通知
    • 普通合伙人退伙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30
      普通合伙人退伙的法定条件是,约定的退伙事由已经出现,和其他合伙人协商一致的或者当事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的,发生了一些事由造成合伙人没办法继续参加合伙。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包括,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协商一致决定不再经营,或者合伙人决定解散等情形。
    • 普通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人权利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06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有: 1、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或监督合伙事务执行情况的权利; 2、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 3、获得合伙企业利润分配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第二十八条规定,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
    • 什么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有何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3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必须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以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仅适用于以专门知识和技能(如法律知识与技能、医学和医疗知识与技能、会计知识与技能等)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机构,是因为这些专门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