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诉讼时效具体规定的情况是什么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15 15:12:54 70 人看过

一、劳动争议诉讼时效具体规定的情况是什么样的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具体规定的情况是:

1.诉讼时效期间:劳动争议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一年,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

2.诉讼时效中断:在劳动争议诉讼期间,如果当事人提起诉讼,则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适用范围:劳动争议诉讼适用于因劳动争议而引起的民事纠纷,如因工资、加班、休假等问题引起的纠纷。

二、劳动争议的种类

劳动争议纠纷包括: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3.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4.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7.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8.其它。

三、怎么样处理劳动争议

如下处理劳动争议: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处理;

2.邀请第三人或工会来共同协商;

3.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向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

5.或者依法去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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