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安置对象户口迁出是否有居住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21:41:56 145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安置对象户口迁出是否有居住权

设立居住权需要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与户口无必然联系,只要合同还在有效期内,居住权人享有的居住权就不会消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居住权是否可以转让

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可以进行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16: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民法典中享有房屋居住权再婚后能否居住
    一、民法典中享有房屋居住权再婚后能否居住民法典中享有房屋居住权再婚后能居住,从法律角度,享有房屋居住权的一方再婚后仍然可以居住。但在现实生活中,再婚的一方虽然拥有居住权,但只能自己在前夫(妻)家居住。再婚的一方应该和现在的配偶居住在一起。如果再在前夫(妻)家居住,从道义角度,显得非常尴尬。二、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哪些居住权的设立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签订合同。当事人订立居住权合同是设立居住权最主要的形式。通过订立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的,必须到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2.建立遗嘱。住宅所有权人可以以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即住宅所有权人在自己的遗嘱里明确为他人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含以遗嘱继承方式设立居住权和以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两种情形。3.法院判决。除规定的以合同和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外,居住权还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的形式设立。三、居民权有哪些法律特征居民权
    2023-04-30
    104人看过
  • 民法典中安置房是否适用强制过户
    一、民法典中安置房是否适用强制过户安置房也适用强制过户。人民法院对安置房权属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可以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单独申请房屋过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对不动产执行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
    2023-04-12
    487人看过
  • 安置对象意义拆迁安置安置对象是什么
    拆迁安置的对象应当是被拆迁人。同时,对房屋使用人的利益也予以保护,如在拆迁出租房屋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三方签署;拆迁出租房屋时,被拆迁人和承租人对解决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并且承租人有权承租产权调换房。一、直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拆迁中的补偿实际上分为两种:一种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一种是被拆迁人对承租人的补偿。两种补偿体现的法律关系是不同的,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可以选择采用以下三种方式:1、公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2、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实物补偿);3、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货币补偿)。二、对于违法拆迁要怎么诉讼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
    2023-06-28
    142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屋出售终身居住权是否合法
    一、民法典中房屋出售终身居住权是否合法民法典中房屋出售终身居住权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居住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居住权主体对象广泛的自然人。居住权人和继承人的区别是居住权人可以是任何人,有血无血缘关系都是可以的。只要房产产权人,对此人做了居住权登记,就可以拥有居住权。但是,居住权只能是自然人,企业、团体都不能是居住权的主体。2、居住权消灭有3种情况,约定时间到期、居住权人自动放弃或去世。双方有约定时间,就按照约定时
    2023-04-13
    180人看过
  • 民法典中是否能出售房屋永久居住权
    一、民法典中是否能出售房屋永久居住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的设立原则上是无偿的,不能转让、继承和出租,就其性质而言,是不能出售营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居住权人有哪些权利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2023-06-19
    362人看过
  • 民法典中无房屋所有权是否有居住权,居住权人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无房屋所有权是否有居住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本身就是对他人的住宅享有的用益物权,自然没有房屋的所有权。只要签订了书面的合同,办理了登记就享有了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居住权人有哪些权利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
    2023-04-19
    478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屋馈赠有否居住权
    一、民法典中房屋馈赠有否居住权民法典规定,房屋赠与前已经设立居住权,并且居住权在期限内的,赠与房屋后,还享有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房屋赠与的手续1、签订赠与合同。房屋赠与必须有赠与合同,所以在办理手续之前,赠与人应该与受赠人先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2、办理公证。受赠人需持相关资料前往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证明该赠与合同是合法且有效的。
    2023-06-19
    137人看过
  • 居住权在民法典中是否具有物权效力
    一、居住权在民法典中是否具有物权效力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之一,所以居住可以产生物权的效力,居住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二、居住权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居住权合同的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
    2023-10-23
    74人看过
  • 有居住权是否有可以迁入户口
    目前是不可以的。我国现行生效的法律没有居住权这一项权利,通过租房或者申请公租房只是取得了居住的权利。是否能够迁入户口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条件确定,具体办法由各省进行规定。至于民法典生效后,居住权得到法律上的认可,到时是否可以根据居住权迁入户口,还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政策出台才可。一、关于房产的最新政策关于房产的最新政策正式实施。新政策规定中房产不但可以进行整体转让,还可以单独转让最长七十年的居住权,也可以单独转让七十年的所有权。住宅房产土地到期会自动进行续期,但是需要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续期费用的缴纳。房子出售所有权的变是不会影响租赁协议的,租房人可以继续居住,也就是说买卖不影响租赁已经正式写入法律。二、民法典是怎么规定居住权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是这样规定居住权的:1、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2、设立居住权,
    2023-03-26
    343人看过
  • 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是否允许买卖
    一、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是否允许买卖民法典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办理产权登记,取得所有权的,拆迁安置房所有人可以买卖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项目按规定,我国的房屋拆迁补偿项目主要包括下面几项: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4、补助、奖励。所以,你在跟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的时候,如果是对方给补偿方案的,那么你就要围绕这几个项目核对下具体数额,要是不对的就要及时跟对方说下。不过,要是你们现在已经确定好补偿协议的话
    2023-04-12
    225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在民法典中是否可交易
    一、拆迁安置房在民法典中是否可交易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可以进行交易,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二、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的话,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合规,那就有效。如果是没有房产证,或者具有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拆迁安置房的房屋合同是否有效要看该合同是否为依法成立,合同成立的条件: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
    2023-08-10
    192人看过
  • 居民户口能否享受拆迁安置房政策
    一、居民户口能否享受拆迁安置房政策居民户口的持有者如果长期生活在农村,并且拥有居住房屋的合法产权或者承租房屋的权益,那么在面临拆迁时,是有可能享受拆迁安置补偿的。这主要取决于其是否满足相关的拆迁安置政策和法规的要求。1.如果居民户口的持有者能够证明其在农村有稳定的居住场所和合法的产权,或者拥有合法的承租权,那么在拆迁时,他们有权根据相关法规,获得相应的拆迁安置补偿。这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等。2.具体的拆迁安置政策和补偿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法规来确定居民户口持有者是否能够享受拆迁安置房政策。二、城镇户口在村居住拆迁补偿对于城镇户口但在农村居住并面临拆迁的情况,拆迁补偿的享受与否主要取决于其是否在农村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或承租权。如果城镇户口的持有者能够证明其在农村有合法的房屋产权或承租权,并且该房屋在拆迁范围内,
    2024-07-09
    224人看过
  • 住房安置对象、特殊安置对象、安置方式有哪些?安置标准是多少?
    (一)住房安置对象: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第二十一条“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前,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被拆迁房屋的征地农转非人员为住房安置对象”。(二)特殊安置对象: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第二十五条:住房安置对象已婚未育的;住房安置对象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为城镇户口,经审核在他处确无住房并长期与配偶或父母居住在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在政府批准征收土地之日前,长期居住在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城镇人员,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且城镇确无住房的被拆迁人。(三)安置方式、安置标准:住房安置对象可采取货币安置、统建优惠购房安置方式,由住房安置对象以产权户为单位申请选择其中一种。1、住房安置对象选择货币安置方式的,货币安置款=应安置建筑面积3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价格1800元/平方米=54000元/人,选择货币安置的同时,可自愿申请购买30平方米限价商品房,限价商品房购买价格为1800元/平方米;
    2023-08-17
    107人看过
  • 拆迁安置的对象只有户主吗
    使用人可能是房屋的所有人,也可能是房屋的承租人等其他实际使用人。使用人有权要求拆迁人给予安置,拆迁人对使用人进行拆迁安置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拆迁安置一般通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以协议的方式进行,就安置的方式、地点、标准等达成协议,规定于拆迁协议中。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安置事宜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就成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安置可以一次性解决安置住房,也可以由拆迁人通过周转房(或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先行临时过渡,缓解解决安置用房。如果安置用房不能一次性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这样拆迁安置就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安置,另一种是过渡性安置。一、买拆迁安置房有什么风险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有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拆迁安置房,从签订合同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漫长,不确定因素多,会出现如下一些风险:1、家庭成员内
    2023-03-03
    195人看过
  • 民法典中享有房屋居住权再婚后能否居住
    一、民法典中享有房屋居住权再婚后能否居住民法典中享有房屋居住权再婚后能居住,从法律角度,享有房屋居住权的一方再婚后仍然可以居住。但在现实生活中,再婚的一方虽然拥有居住权,但只能自己在前夫(妻)家居住。再婚的一方应该和现在的配偶居住在一起。如果再在前夫(妻)家居住,从道义角度,显得非常尴尬。二、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哪些居住权的设立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签订合同。当事人订立居住权合同是设立居住权最主要的形式。通过订立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的,必须到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2.建立遗嘱。住宅所有权人可以以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即住宅所有权人在自己的遗嘱里明确为他人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含以遗嘱继承方式设立居住权和以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两种情形。3.法院判决。除规定的以合同和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外,居住权还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的形式设立。三、居民权有哪些法律特征居民权
    2023-04-30
    104人看过
  • 民法典中安置房是否适用强制过户
    一、民法典中安置房是否适用强制过户安置房也适用强制过户。人民法院对安置房权属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可以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单独申请房屋过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对不动产执行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
    2023-04-12
    487人看过
  • 安置对象意义拆迁安置安置对象是什么
    拆迁安置的对象应当是被拆迁人。同时,对房屋使用人的利益也予以保护,如在拆迁出租房屋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三方签署;拆迁出租房屋时,被拆迁人和承租人对解决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并且承租人有权承租产权调换房。一、直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拆迁中的补偿实际上分为两种:一种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一种是被拆迁人对承租人的补偿。两种补偿体现的法律关系是不同的,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可以选择采用以下三种方式:1、公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2、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实物补偿);3、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货币补偿)。二、对于违法拆迁要怎么诉讼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
    2023-06-28
    142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屋出售终身居住权是否合法
    一、民法典中房屋出售终身居住权是否合法民法典中房屋出售终身居住权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居住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居住权主体对象广泛的自然人。居住权人和继承人的区别是居住权人可以是任何人,有血无血缘关系都是可以的。只要房产产权人,对此人做了居住权登记,就可以拥有居住权。但是,居住权只能是自然人,企业、团体都不能是居住权的主体。2、居住权消灭有3种情况,约定时间到期、居住权人自动放弃或去世。双方有约定时间,就按照约定时
    2023-04-13
    180人看过
  • 民法典中是否能出售房屋永久居住权
    一、民法典中是否能出售房屋永久居住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的设立原则上是无偿的,不能转让、继承和出租,就其性质而言,是不能出售营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居住权人有哪些权利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2023-06-19
    362人看过
  • 民法典中无房屋所有权是否有居住权,居住权人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无房屋所有权是否有居住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本身就是对他人的住宅享有的用益物权,自然没有房屋的所有权。只要签订了书面的合同,办理了登记就享有了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居住权人有哪些权利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
    2023-04-19
    478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居民户口能否享受拆迁安置
      北京在线咨询 2024-03-27
      居民户口能否享受拆迁安置份情况而定,在农村拆迁中一般分为两个部分,原有房屋的补偿;针对户口的补偿。如果是非农户口也就代表不是村集体成员,针对户口的补偿是享受不了的。有农业户口的能得到安置补助,没有农业户口的可能得不到安置补助。即使迁一个人回农村,仍然是非农业户口,不会得到安置补助。
    • 动迁安置对象是否要在动迁房内居住一年以上。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1
      要看房屋性质、居住面积和实际情况确定。
    • 被安置人口对居住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离婚时女方分得房产认为无法再与公婆同住欲让婆家人搬走———A(女)与B结婚后,与公婆和小姑子住在一起。拆迁时,一家5口分得了一套三居室的回迁房,该房为金、李夫妻二人出资购买。此后,A的婚姻亮起了红灯。在与B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三居室归A所有。离婚后,A认为无法再与前夫一家人住在一起,便以产权人的身份要求他们腾房。但前夫一家人却认为,根据相关的拆迁政策,他们作为被安置人,对回迁房屋应享有合法的居住权
    • 长期居住且户口未迁入,是否有结婚证对应的安置房?
      湖北在线咨询 2024-11-21
      根据各地区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主要包括两大类。首先,我们来看按户口划分的方式。根据这种方式,被征收者可以选择领取货币补偿或实物安置。对于补助标准,当地政府部门会进行明确的公示和说明。 另外,根据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也是一种常见的补偿方式。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考虑你母亲家庭是否愿意提供房屋或金钱方面的支持。
    • 户口在动迁房内能否认定为动迁安置对象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9
      你和你的女士虽然户口在该私房内,但是你们没有长期居住,能否认定为动迁安置对象,要看动迁政策以及你们是否享受过动迁或福利分房待遇,以及你们在其他地方是否有住房等情况综合考虑。至于动迁协议,动迁组一般与房屋所有人或户主直接签协议。如果你认为动迁补偿不合理,可以起诉动迁组,如果你认为动迁补偿的分配不合理,可以起诉其他动迁安置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