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所有违法的行政处罚行为是否都有权变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52:49 129 人看过

不是。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第四十八条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四十九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执行的;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

(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六)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执行人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第五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6: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行为相关文章
  • 处罚行为是否有悖于行政处罚法
    其次,105次的处罚行为有悖于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所以说,司机违法时,执法部门在处罚的同时还应该对司机进行教育,加强司机的守法观念。而本案中的司机违法了105次,作为执法部门,司机违法数十次时,完全有必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所以说,司机违法105次,而且被处罚105次,这明显违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2023-04-22
    88人看过
  • 对有违法行为的实行降低行政处罚力度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法律没有处罚幅度中间线的规定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行政处罚的中间线,有些行政处罚的中间线也无法划分。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在这种情况下,中间线分割参照标准的最高处罚为2万元,但是最低处罚额很难说应该是0、1分、1角还是1元。此
    2023-07-07
    112人看过
  • 法院对行政裁决享有有限司法变更权的思考
    行政裁决是指依法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1],它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管理相对人一旦认为行政裁决对自己的合法的民事权益产生影响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审理后,除行政诉讼、民事、经济案件有最终的判决权,而且对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而诉至法院的行政案件也有最终的裁决权。这说明法院对行政案件行使最终的裁决权是有事实根据的,是有先例的。其次,从法律条文看,某些单行法律已体现一定的立法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17条规定:“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
    2023-06-06
    248人看过
  • 法院是否有权干预产权的所有权变更?
    法院不能更改产权。人民法院不能随意作出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内容不一致的民事调解书。在分割共有不动产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作出改变原有不动产权属关系的民事调解书。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知识产权转让股份能否分割一,知识产权转让股份能否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股东是以知识产权投资入股的,在知识产权转让之后,股份经过知产所有人同意后可以分割。股东与股东之间内部相互转让股权,不必经股东会同意,当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2023-07-03
    63人看过
  • 法院的行政处罚权是否存在?
    不存在。司法机关不同于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行政机关。第二,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第三,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第四,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一、行政处罚的特点是什么?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
    2023-06-22
    425人看过
  • 行政处罚违法行为是否可以制止
    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行政职权,对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应当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6-13
    212人看过
  • 行政处罚是违法行为吗法行为吗罪行为吗
    行政处罚算是属于违法但并不一定属于违纪,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人员进行的处罚,而被行政处罚的人都是有违法行为的,而违纪是提违反党内纪律的违纪行为进行的纪律处罚。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一、警告政务处分期间要几个月警告政务处分的期间为6个月。6个月后会解除处分,如果单位没有发通知,可以选择自己申请。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政务处分是国家监察机关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人员,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所给予的纪律处分和惩戒。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
    2023-03-05
    239人看过
  • 法院确认违法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三)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四)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五)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律师补充:1、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2、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3、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有
    2023-05-06
    438人看过
  • 法院对银行有处罚权吗
    一、法院对银行有处罚权吗有权,如银行不协助法院冻结,划拨存款等,法院有权对银行作出处罚。法院对拒绝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银行处以罚款,以及对银行相关人员处以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这些手段并不是法院今天才具有的杀手锏——早在200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中,法院就被授予了这柄锋利的杀手锏。也就是说,早在十几年前,法院就完全能够对拒绝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银行处以罚款。二、银行的职权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为:(一)拟订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发展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牵头国家金融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二)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三)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完
    2023-06-07
    292人看过
  • 执法部门是否有权对超速行为进行处罚?
    治安大队是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行为人作出治安行政处罚,而必须以公安机关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单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违法人实施500元以下的行政罚款;对于500元以上的罚款及拘留等,须以公安机关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治安案件有案底吗一、治安案件有案底吗1、治安案件没有案底。根据相关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行政拘留是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行政拘留只是有记录,但不会留下案底,不影响生活及工作。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
    2023-07-02
    209人看过
  • 因违法变更农村股权行政处理的权利有吗
    一、因违法变更农村股权行政处理的权利有吗?因股权转让产生的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并不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而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民事诉讼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一)、一审程序: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
    2023-06-01
    335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主要违法事实的处罚行为有什么?
    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行政法规范,但是尚未构成犯罪的人给予的一种具有惩戒和制裁作用的行政行为。它与行政强制有着本质区别,目的不在于促使人们承担责任,履行义务。那么,行政处罚主要违法事实的处罚行为有什么?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人身罚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1.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2.劳动教养。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且又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所实施的一种处罚改造措施。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
    2023-06-02
    250人看过
  • 法院是否有权变更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因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工伤认定错误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在诉讼中依法予以更正。工伤认定依法更正后,原告不申请撤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作出原工伤认定时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违法;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无过错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由此可见,法院不能变更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认定决定只能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变更。那么,在获得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变更工伤认定决定的怎么处理呢?鉴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此尚属空白,理论与实务界有以下观点:法院有权对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书变更。通常情况下,虽然工伤案件以劳动行政部门的确认为前提,但是行政部门的确认只是法院处理此类案件的一般原则,并非唯一法则。审理中,如果发现当事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职工因公受伤(或患职业病)、职工自身无过错
    2023-04-21
    373人看过
  • 行政行为的变更需要法院批准吗
    法院一般无权变更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于确有不当的行政行为,可以判决行政机关对其进行变更,但一般不能直接对其具体的行政行为作出变更。一、怎么解决征地的补偿款纠纷对于征地纠纷的解决,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二、如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出现错误的,可以这样撤销:1、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2
    2023-03-28
    47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受案范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制裁的行为。具体包括对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在依法认定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适用相应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更多>

    #行政处罚行为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法中行政处罚的时效是多久,对于违法行为是否都有行政处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2001年4月30日以前发生的违法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 法院是否有权变更行政主体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01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一般不能直接改变具体的行政行为。法院判决撤销违法具体行政行为,原具体行政行为撤销后,行政机关可以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合法具体行政行为,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是一个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选择。但是,如果所有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都被判决撤销,然后行政机关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对新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再次提起诉讼,导致循环诉
    • 法院确认行政行为有权变更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0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的判决不能直接变更具体行政行为。对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由法院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后行政机关可以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对于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判决维持,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是一种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选择。 但是,如果对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律判决撤销后再由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政行为,对新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 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处罚的变更有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3
      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有两种救济途径: 一、行政复议。公安机关对被处罚人的处罚,若不公正,将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被害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关于被侵害人是否有权申请行政复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的规定,治安案件的被侵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
    • 法院有权变更行政权限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11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行使的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属于司法权的范畴。 按照法理,行政权不能干预司法权,司法权同样也不能干预行政权,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变更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