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投案的具体情节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09:05:50 162 人看过

一、自动投案的具体情节有哪些

1、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可以认定为自首的自动投案情节具体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自首和坦白的区别是什么

1、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之后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的行为,坦白是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

2、自首的犯罪分子悔罪表现较好,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坦白的犯罪分子往往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被迫认罪的,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大;

3、自首是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坦白是酌定的从宽处罚情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5日 0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关于自首情节中“自动投案”的认定问题
    自首是本文论述三个量刑情节中最为重要、最为复杂也是实务中遇到疑难问题较多的情节。除《刑法》规定外,在司法解释方面就自首作出专门解释的,分别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下称《具体意见》)、《关于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成立问题的批复》(下称《批复》)、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的《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若干意见》)。可见,认定自首情节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已相对完善、规范。综合上述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司法实务中有12种情形可认定为自首的“自动投案”,具体如下: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残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以信电投案的;3、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
    2023-08-17
    286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有哪些具体情节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3、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4、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5、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进行判刑。一、因债务非法拘禁判多久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二、非法拘禁罪会被判多久?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
    2023-04-11
    316人看过
  • 量刑情节具体包括哪些
    量刑情节包括从轻或从重处罚以及减轻处罚。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一、从重与加重的区别从重处罚,是指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较重的刑罚。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情形。加重处罚是指数罪并罚时,可以在所判数刑中的最高刑期以上,并可以超过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一般法定最高限度执行刑期。二、认罪认罚量刑可以减刑多少认罪认罚量刑的减刑幅度一般可以给予10%到30%的减轻幅度适当确定。1、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2、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3、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
    2023-03-24
    144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主动投案自首
    投案,即自行前往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报告作案情况听候处理。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后自动投案,审理时会从轻或减轻处罚,自动投案也包括被家人或朋友说服然后去投案或在家人和朋友陪同下投案,投案后必须交代一切犯罪事实,如果只是去自首而不配合办理案件,如不交代犯罪经过不算自首,如交代了执法机关还没有掌握的线索或事件还可以在量刑上减轻。根据我国《刑法》,“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人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前提条件,没有这个前提,就谈不上自首
    2023-05-01
    482人看过
  • 具体来说酌定量刑情节有哪些
    量刑情节一般分为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法定量刑情节是《刑法》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的情节。法定量刑情节有以下几种:1、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第24条第2段前段)。2、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1)犯罪较轻且自首的(第67条);(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第351条第3款)。3、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1)防卫过当(第20条第2款);(2)避险过当(第21条第2款);(3)胁从犯(第28条);(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2款)。4、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第24条第2款)。5、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第10条)。6、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1)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1款);(2)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第164条第3款);(3)个
    2023-06-12
    281人看过
  •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具体情节有哪些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修改为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罪,其构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2、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3、主观方面为故意;4、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一般要怎么判刑?《刑法》未规定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而是规定了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罪。行为人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
    2023-07-28
    399人看过
  • 强奸罪加重的具体表现有哪些情节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进行性交,或者采用任何手段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性交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的加重情节包括:(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一、强奸未成年女性判几年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未成年少年的构成强奸罪,构成强奸罪的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
    2023-03-22
    227人看过
  • 伪造股票债券罪的具体情节有哪些
    构成伪造股票债券罪的条件有以下内容:1、侵犯了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2、行为人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3、犯罪主体是单位或者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犯罪主体必须在主观方面出于故意。伪造股票债券罪的量刑幅度人民法院对于构成伪造股票债券罪的犯罪分子适用的量刑幅度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本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是规定即按个人犯本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08-18
    104人看过
  • 关于贷款诈骗罪的情节具体有哪些
    关于贷款诈骗罪的条文规定的情况具体有:1、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2、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3、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4、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一、600万借条能判刑多久骗取贷款600万会被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
    2023-06-28
    458人看过
  • 量刑情节具有哪些特征量刑情节的分类有哪些
    一、量刑情节具有哪些特征首先,量刑情节与犯罪构成事实无关是犯罪构成事实之外的事实情况。如果某种事实情况是犯罪构成必不可少的,那就不是量刑情节而是定罪情节。其次,量刑情节对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具有影响作用。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是量刑的两大根据,这就决定了作为量刑情节的事实要么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要么影响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既不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又不影响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的事实,自然不能成为量刑情节。再次,量刑情节是在对犯罪人裁量决定刑罚时需要考虑的事实情况。二、量刑情节的分类有哪些量刑情节的内涵丰富,外延广泛,性质各不相同。根据不同的标准,对量刑情节可以作不同的分类。一般而言,以刑法是否就量刑情节及其功能作出明确规定为标准,将其分为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一)法定情节。是指法律明文规定其具体内容、能够影响量刑轻重的事实情况。它既包括刑法总则规定的对
    2023-04-28
    246人看过
  • 自动投案自首有哪些认定标准?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等等投案自首量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我国刑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我国刑法对自首处罚的一般规定。应当注意,我国刑法对自首采取的是相对从宽原则而非绝对从宽原则。绝对从宽原则是指应当从宽,而相对从宽原则是指可以从宽。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在一般情况下都要予以人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在个别情况下,犯罪分子罪大恶极,虽然具有自首情节,但将自首情节放到整个犯罪情节中考察不
    2023-07-28
    331人看过
  • 盗窃罪情节轻微会有哪些具体的处罚?
    盗窃数额在一千元以下属于盗窃罪情节轻微的情形。个盗窃数额在一千元以下的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属于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
    2023-06-17
    105人看过
  • 自首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哪些情况属于自首
    一、认定为自首的情形有哪些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4、可供自首的对象:(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2)其所在单位。(3)城乡基层组织。(4)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二、自首与坦白的区别坦白,一般是指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自首与坦白存在相同之处:都以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都是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都是从宽处罚的情节。坦白与一般自首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自动投案:一般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是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与特别自首
    2023-04-17
    86人看过
  • 哪些情节属于投案自首,单位犯罪如何认定自首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一般自首--刑法)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特别自首/准自首--刑法)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特别自首/准自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单位自首的认定结合《刑法》第67条的规定和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自动投案。即犯罪单位在实施犯罪之后至归案之前,出于其集体的意志主动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该单位实施了特定的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行
    2023-03-25
    8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情形有哪些,自动投案情形的情形有哪几种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6
      自动投案是犯罪人在其犯罪行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虽被发觉但司法机关尚未对其传讯、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以及正被追捕、通缉期间,主动投案的行为。那么自动投案情形有哪些? 自动投案情形: 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 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 3、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
    • 有哪些情节属于投案自首单位犯罪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8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一般自首--刑法)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特别自首准自首--刑法)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特别自首准自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
    • 投案自首的情节认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4
      关于投案自首的最新法律规定自首情节认定符合法定要件根据刑法规定,自首必须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项要件。关于“自动投案”的规定,根据最高法《解释》和《具体意见》的规定,共有12种情况可认定为“自动投案”。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3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
    • 哪些情行属于自动投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0
      犯罪人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前提条件。 (1)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没有被发现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2)在犯罪事实已被发现但不知犯罪人是谁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3)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已经被发现而司法机关还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
    • 有哪些情形才叫真正的自动投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9
      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