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要求当事人以合理方式,对合理方式的认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文件的外型。“文件外型须予人以该文件载有足以影响当事人权益之约款之印象,否则相对人收到该文件根本不予阅读,使用人之提请注意即不充分。”也就是说,订立免责条款的文件应足以使当事人明白其性质,认识到它是合同的一部分。如果文件的外型未作到这一点,则其中的条款不能被视为订入合同。
(二)提请注意的方法。提请注意可以采取个别提请注意和张贴公告的方式。
(三)清晰明白的程度。即提请注意所使用的语言文字必须清晰,明白,不得使用含糊不清的语言文字,否则,不得作出对相对一方不利的解释。如果在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所使用的字体过小、打印不清,或位于合同书中不易被注意的位置,也不能认为是清晰明白。
(四)提请注意的时间。免责条款必须在合同订立之前出示,提请注意也必须于合同订立之前完成,如果是在合同订立之后出示,除非相对人予以认可,否则不能认为订入合同。如商品房销售商在预售合同订立后作出的有关免责事项的规定,即属此类情况,除非购房者予以认可,否则,不能成为合同组成部分。
(五)提请注意的程度。提请注意应达到一般人能理解的程度。如果免责条款中有常人不知晓的术语,订立者应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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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尽提示义务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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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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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条款,用于免除或限制其未来的合同责任。免责条款通常由合同一方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义要约,以获得另一方的承诺,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中,写合同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写过度加重对方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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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免责条款注意事项,订立免责条款要遵守的义务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一、订立免责条款注意事项1、在合同订立阶段,免责条款的提出方必须确保该免责条款成为合法有效的合同组成部分。(1)确保合同合法有效是免责条款发生效力的前提。一个无效的合同,免责条款是不可能发生效力的。(2)免责条款必须成为合同的组成都分,必须载于合同文本之上,或能够举证证明免责条款是口头合同的组成部分。2、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提出免责条款,是免责条款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基本前提。我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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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免赔条款提示义务有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1对于法律、行政法规中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保险人无需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仅举证证实保险人对免责条款作出提示即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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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提请注意义务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0[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格式条款中的使用越来越普遍。提请注意作为对免责条款的规制方式之一,在理论和实践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一般要从提请注意的时间、程度、方式等方面考察免责条款的制定方是否尽到提请注意义务。[关键词]免责条款提请注意随着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和公用事业的发展,格式条款合同越来越普遍地应用于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它在适应当今社会形势、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风险等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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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持票人提示付款注意事项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3支票的持票人可按下列要求提示付款: 1.支票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10日,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信用社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2.收款人持现金支票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到出票人开户银行支取现金。 3.出票人签发用于转帐的支票,可由持票人委托开户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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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的提示义务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11格式条款的提示义务如下: 1、格式条款中的基本条款。它主要包括订立合同的主体名称和住所、合同标的和金额、履行方式及时间和费用承担、责任免除或限制的约定、违约责任和发生纠纷的处理、合同订立时间和地点等内容; 2、格式条款中的特约条款。它包含保证性的条款和附加性的条款等。不是所有的格式合同都有特约条款,且其订立的依据也各有不同; 3、格式条款中的其他条款。为了使合同内容更加明确或避免产生纠纷,有些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