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时股东协议的存在意义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7 04:28:27 362 人看过

一、公司设立时股东协议的存在意义是什么

1.确定权益和义务:公司股东协议是一种有约束力的文件,旨在明确股东之间的权益和义务。通过协议的订立,各方针对股权的转让、盈余分配、决策权等方面的问题达成共识,保护各方的权益,降低内部冲突的风险。

2.确保企业稳定性:公司股东协议有助于确保企业的稳定和长期发展。协议中可以约定当发生特定情况时,股东可以做出相应的合理决策。

3.保护小股东权益:公司股东协议可以为小股东提供保护。通过协议约定相关权益,如股权回购和提前优先股权转换等,小股东可以在公司被出售或其他重大交易中以更有利的方式参与,保护其权益。

4解决内部冲突:公司股东协议为解决股东之间的内部冲突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协议中可以约定冲突解决的方法和程序,如诉讼或仲裁等,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

二、公司设立时股东协议的撰写方式是什么

股东协议书需书写的内容有:

1.订立协议的背景和设立公司的目的;

2.股东的姓名、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数额;

3.出资的方式、期限和地点;

4.分红的办法;

5.行使表决权的方式;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办法;

8.各方当事人签字、注明日期。

三、股东签的协议是否有效

股东签订的协议符合法定生效条件的就有效。法定生效条件有:

1.股东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2.股东签订协议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3.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其他法定有效条件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n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n(二)意思表示真实;\n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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