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市容委《关于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00三年八月五日
关于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搞好环境综合整治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工作,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切断生活垃圾污染传播疾病的途径,确保2004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责任制,制定和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规划
市市容委全面负责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区和环城四区城市生活垃圾的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大型生活垃圾中转站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的运营监督管理。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工作。其他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
市市容委要根据城市经济发展和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组织制定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要求,尽快分别制定本地区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
二、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市中心城区及环城四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由市建委统筹安排,市市容委负责推动和组织实施。2004年底前完成双港垃圾焚烧处理厂、贯庄垃圾处理厂二期工程、西三合垃圾卫生填埋场、青光垃圾处理场和徐庄子垃圾中转站建设,具备处理和转运垃圾条件,使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实现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指标要求。中心城区原有垃圾处理场应按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进行合理布局和调整。在未实施统一改造、调整和建设前,暂由市市容委委托各区环卫部门管理,专门用于消纳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不得挪作他用,已挪作他用的要立即纠正。
滨海三区人民政府要在滨海新区管委会统筹协调下,进一步完善汉沽、大港两个垃圾处理场建设,解决滨海三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
武清区、宝坻区和静海县、宁河县、蓟县人民政府负责抓紧建设本地区达到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标准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争取2004年底前投入运行,尽快实现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工作目标。
三、抓紧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保障机制
为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要求,由市市容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良性循环。
四、加强城市生活垃圾临时消纳卸地的管理和监督
在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全面实现无害化处理目标之前的过渡期内,市市容委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临时消纳卸地的管理和监督。环城四区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相关区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好城市生活垃圾临时消纳卸地问题。相关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要按有关规定选用城市生活垃圾消纳临时卸地,并征得临时卸地所在区人民政府管理部门同意后,报市市容委备案。使用城市生活垃圾临时卸地的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管理规范实施现场管理,完善临时卸地围档工程措施,切实控制和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五、积极实施城市生活垃圾袋装密闭收集管理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关于加快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密闭收集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袋装密闭收集、压缩直运的做法,实行定时定点收集垃圾,逐步撤消道路上的垃圾箱池,减少城市生活垃圾在收集过程中对城市环境的污染。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职能作用,建立完善管理网络,切实把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密闭收集工作落到实处。
六、大力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
为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市市容委等有关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大力宣传垃圾减量、爱护环境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环境意识,积极做好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工作。市市容委要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方案,并切实做好推动实施工作。市农委、市商委要积极组织推行蔬菜净菜入市工作。市经委要研究制定减少商品包装物的实施办法。市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及有条件的物业管理小区,要实行有机物垃圾和可回收垃圾(报纸、玻璃、塑料)分类收集试点工作,摸索经验,逐步推广。
七、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考核机制,加强日常管理的监督考核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实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标的重点指标,纳入市容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日常管理监督的工作力度,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目标的实现。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每月要及时、如实向市市容委报送本地区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及处理情况统计表,市市容委、市环保局要按照我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发现问题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改。
八、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执法力度,严格控制生活垃圾污染环境
严格制止城市生活垃圾的乱堆、乱倒,是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市和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的工作职责,妥善组织好各区、县城市生活垃圾的统一收运和消纳处理工作。各区、县综合执法大队和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执法管理,严格禁止城市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的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巡查监督,对违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罚,有效地保障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
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
二00三年七月三十日
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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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0一、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政策。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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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30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过程监管,实行联单制度;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及时督促改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按照规定发布监测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需要对生活垃圾处理数量、质量和环境影响情况进行监测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第三方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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