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纠纷的特点与成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9:25:46 438 人看过

公司设立纠纷包括下列类型:1、出资纠纷。2、公司成立无效纠纷。公司成立无效是指已获准登记的公司由于其设立时不可补正的瑕疵,在事实上不具备法人资格而被有权机关依法认定其自始不成立。3、公司设立不能纠纷。并不是每一个公司设立方案都能最终得到实现,公司设立常常因为各种客观不能的原因归于失败。

分公司设立有章程吗

设立分公司不需要修改章程。总公司的章程适用于分公司。

(一)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二)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三)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四)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五)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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