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转移与使用权转让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20:14:38 93 人看过

1、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三方。2、土地承包权或转让,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让与第三方承包,第三方建立了与村里经济组织的承包合同,原承包人退出,实质就是卖了承包经营权。3、转包存在两个承包合同关系,转让只存在一个承包合同关系。4、转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不需要发包方同意,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一般要求备案,不备案也不会因此无效;转让必须通过发包方同意,才有可以实现。因转让承包经营权实质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义务转移必须取得发包方同意。

股权转让与土地转让的区别

股权转让和土地转让的区别是:

1.构成要件不同,土地使用权转让中,转让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体是土地使用权人,在股权转让中,转让标的是股东登记依法所享有的公司股份,股东权利和股东责任,而不仅仅是公司出资人的出资额。

2.由不同的法律所调整,土地使用权转让受《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与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关的法律法规调整,股权转让则适用《公司法》、《证券法》等一系列有关法规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十条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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