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期间是否算入刑期?(换用同义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1:04:43 384 人看过

算,羁押根据最后所判决的刑罚不同,折抵刑期不同。法律规定【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最长侦查羁押期限

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4: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侦查羁押期限和换押日期是是多久
    侦查羁押期限与换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1、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2、下列案件在上述3个月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上述5个月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特别注意: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最高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
    2023-03-30
    184人看过
  • 诈骗侦查期间案件是否能撤销
    一、诈骗侦查期间案件是否能撤销不能。即使双方私下已经解决了,但是人民法院也不会进行撤案的。但是刑事公诉案件中有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可以不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或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等情况下,可以撤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诈骗罪刑事案件有案底吗有,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它属于终身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
    2023-10-27
    347人看过
  • 提审是否合法:侦查期间批捕后
    批捕后侦查期间提审是合法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提审嫌疑人。批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没有批捕取保侦查期多久没批捕取保侦查期一般是在六个月以内,具体的案件应该要具体分析,如果案件当中有多次作案的嫌疑分子或者交通不方便和重大案件的情况是可以有相关的延期的,但一般不会超过八个月。取保候审后的侦查期限不能超过六个月,具体时间则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
    2023-07-20
    229人看过
  • 审查监督和再审是否同义词?
    审判监督程序与再审程序两者从含义上是一样的,所以两者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中国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等对已生效裁判,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诉,但不能停止裁判的执行;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法院对各级法院、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审查监督程序要开庭吗审判监督程序如果是发回重审或者再审的,是需要开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审判监督是非常重要的司法程序,是指对案件的判决结果进行监督,如果判决结果有错误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抗诉等。如果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重审的条件的需要开庭审理。
    2023-07-22
    166人看过
  • 补充侦查期限的含义
    法律综合知识
    一、检察机关现行职务犯罪侦查权内部配置模式合理性分析目前,对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内部配置主要有以下不同认识:一是认为应当由反贪污贿赂部门、反渎职侵权部门分别对贪污贿赂犯罪、渎职侵权犯罪行使侦查权,除公诉部门对职务犯罪案件行使补充侦查权外,其他内设机构不再行使侦查权。二是认为应当成立职务犯罪侦查局统一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同时公诉部门对职务犯罪案件行使补充侦查权。三是认为主要由反贪污贿赂部门、反渎职侵权部门分别对贪污贿赂犯罪、渎职侵权犯罪行使侦查权,同时赋予监所检察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一定的侦查权,分别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行使侦查权,同时公诉部门对职务犯罪案件行使补充侦查权。上述认识的主要分歧在于:一是是否需要成立职务犯罪侦查局,统一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二是是否需要赋予监所检察部门和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一定范围的职务犯罪侦查权。(一)
    2023-12-15
    412人看过
  • 入室盗窃犯罪侦查期限是否有限制
    公安局立案侦查没有期限,但对犯罪嫌疑人关押是有期限的。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1到5个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逮捕的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了三方面的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是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
    2023-03-22
    436人看过
  • 刑拘期间退回侦查指的是什么
    对于检察院退侦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补充侦查。两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的,应当撤销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三节补充侦查第二百八十四条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文书后,应当按照补充侦查提纲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一、退回侦查不许起诉的情形有哪些刑事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说明该案的定罪证据不是十分充足,没有达到起诉的要求,必须补充证据。在此之后会出现这样几种结果:一是经过侦查,将相关证据补充完备,符合了起诉的条件,重新移送检察院审理起诉,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可以起诉,遂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刑。二是经过侦查,公安机关认为证据已经齐备,移送检察院,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还是不行,再次退回补充侦查,经过再次补充侦查,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认为可以起诉,遂向法
    2023-03-02
    471人看过
  • 治安处罚中鉴定是否记入侦查期限
    一、治安处罚中鉴定是否记入办案期限治安管理案件进行调查时,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有争议的专门性问题的,应当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鉴定人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二、治安案件办案程序规定有哪些内容1、公安机关对单位或个人报告、申诉、检举、揭发、扭送、自首及自行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认真填写《治安案件受理案件登记表》。2、对于受理的案件,经审查符合治安案件标准的,经办案部门领导批准后,立案查处。3、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
    2023-02-18
    95人看过
  • 侦查期内如何计算羁押时间
    一、侦查期内如何计算羁押时间侦查羁押的期限从侦查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但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复杂的,可再延长二个月;而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期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继续延长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二、羁押是否包括传唤期间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才会传唤,对嫌疑人进行讯问。而拘留、逮捕的嫌疑人会进行羁押的。所以羁押不包括传唤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
    2023-08-17
    297人看过
  • 刑事侦查期限算节假日吗
    一、刑事侦查期限算节假日吗在刑事侦查过程中,侦查期限是包含节假日的。这是因为,即便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司法机关也不会将犯罪嫌疑人释放,犯罪嫌疑人的关押状态并不因节假日而中断。因此,无论是正常的侦查期限还是因案件需要而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都应将节假日计算在内。具体而言,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法律规定应在一个月以内完成补充侦查工作,这个期限同样包含节假日。二、节假日期间能否延长侦查期限?1.节假日期间并不能作为延长侦查期限的理由。刑事案件中的侦查期限,包括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都是严格限定的,且必须连续计算,不得因节假日而中断或延长。2.如果公安部门以法定节假日为由申请延长补充侦查的期限,这是不被允许的。因为侦查期限的设置是为了确保案件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而节假日并不应成为影响侦查进度的因素。三、退侦案件应如何补充侦查?对于被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进
    2024-08-07
    492人看过
  • 没签合同期间是否都算试用期
    没签合同期间不能都算试用期,比如第二次在同一用人单位入职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不能算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024-04-30
    484人看过
  • 实习期间是否算入工龄
    劳动者在单位实习期间应当算工龄。如果劳动者主动离职是因为公司方面存在违反劳动法规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相反,如果公司不存在违反劳动法规的情形,劳动者的主动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另外,合同到期,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劳动者工龄是怎么计算的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这个工作时间与劳动者所享受的福利是息息相关的,如劳动者的年休假,医疗期,甚至是劳动者在医疗期所取得的病假工资也与工龄有关。工龄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工龄,指的是劳动者参加劳动的总工作时间。另一种是连续工龄,现今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工龄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三种:1.连续计算法是指企业依法办理变更、合
    2023-03-27
    150人看过
  • 做笔记鉴定是否算侦查羁押期限?
    做笔记鉴定算在侦查羁押期限内,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人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人办案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民事诉讼中的审限,是指从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双方当事人和解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所以,司法鉴定时间是不计入案件审理时限的。一、做笔记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一)了解案情明确送检要求即向送检人了解案件的发生、发现及侦察调查中的有关情况。了解案情的目的首先是为了确定案件的性质,决定是否应当受理鉴定;其次是明确笔迹物证与案件的关系,以便结合案情对遇到的疑难问题作出客观科学的鉴定。在受理鉴定时一般应向送检人员了解以下内容:1、发案情况,即案
    2023-03-25
    109人看过
  • 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侦查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侦查期间的权利如下: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3、因在诉讼中作证,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对本人或其近亲属予以保护;4、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5、有权核对询问笔录;6、未满十八周岁的被害人在接受询问时有权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7、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8、公安机关对被害人的报案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9、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侦查期间的义务如下:1、如实向公安司法机关陈述案件事实;2、接受公安司法机关的传唤;3、按时出席法庭参加诉讼;4、遵守法庭
    2023-02-04
    38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2022年侦查羁押期是否算刑期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2
      1、侦查羁押期算刑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笔迹鉴定能否计算入公安侦查期间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7
      笔迹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种。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
    • 侦查阶段羁押期间是否算刑事处罚?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4
      调查拘留期计算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控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一日。
    • 刑法上的侦查期限是否包括补充侦查?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9
      侦查期限并不包括补充侦查。虽说是补充侦查,但其实和公安部门立案时的侦查过程并不是一个性质。并且侦查期限届满是可以申请延期的,但应该根据相关的规定提出申请。
    • 刑事拘留期算侦查期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0
      是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含拘留)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