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如何处理更公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11:03:54 184 人看过

无效婚姻的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无效婚姻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可根据各自对共同财产的贡献按比例分割。具体分割财产时,要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产时给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依靠死者抚养,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另一方多抚养死者,可以分配给他适当的遗产。

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原则为: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用公积金购买房屋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婚后用男方公积金买的房子离婚,房子分配如下:1、房子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平均分割;2、男女双方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就需要支付另一方房子市价的一半。都支付不了,可以变卖房产,钱一人一半。3、房子有没有贷款,当初是谁购买,登记在谁名下,谁是过错方等,对房产分割都有影响,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时该怎么分配婚前买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属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二人共同出资,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没有约定则按当时的出资比例;一人支付首付婚后还贷,婚前买房一方支付首付的该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分割。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
    2023-07-11
    387人看过
  • 怎样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股票、期权
    在离婚案件中,上市公司发给高层管理人员、核心人才的股票期权,也是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因为涉及股票、期权分割的案件往往很复杂,所以今天我们来聊聊,离婚时该如何分割股票、期权?一、股票(一)、股票是什么?,股票是上市公司为了筹钱,发行给股东的持股凭证,股东借此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你购买了某一个公司的股票,那么在这个公司你就享有一定的股东权利,最常见的权利就是分红,公司运转的好他的股票交易价格会上涨,抛售出去时,买入与卖出之间的差价,就是你得到的收益。(二)、离婚时如何分割?股票具有财产价值,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实践中,离婚时分割股票往往存在几个问题:1、婚前购买的股票,离婚时怎么分割?用婚前财产购买的股票,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即使在婚后售出得到的价款,一般来说也属于婚前财产。但是,由于股票交易账户一般都是买进后,持股人会继续进行操作。如果这个过程是在婚内进行的
    2023-04-19
    203人看过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车祸赔偿款能否分割?
    一方的车祸赔偿离婚时不能要求分割。为夫妻财产:1、一方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夫妻财产;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一方的车祸赔偿离婚时不能要求分割,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出车祸赔偿款什么时候到账出车祸赔偿款在理赔资料齐全,保险公司的理赔一般会在5-10个工作日内到账。公司理赔与险种有关,不同险种理赔效率不同。资料要齐全,发生保险事故要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达成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未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除给付保险金外,保险公司还将赔偿投保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根据新《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做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
    2023-07-05
    408人看过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如何申请撤销婚姻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如何申请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转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转移共同财产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
    2024-01-31
    487人看过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财产如何分?
    一、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财产如何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财产由双方协议决定分割方式,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判决。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诉讼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婚内出轨认定标准婚内出轨认定标准是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可以证明婚内出轨的证据包括:1.电子证据对于夫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聊天记录等。拿到手机后可以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2.文字证据如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或者是婚姻一方有嫖娼、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
    2023-09-22
    315人看过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法请求分割财产的,有哪些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分割共同财产: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隐藏是指隐藏财产,防止他人发现,使对方无法知道财产的位置,从而无法控制。转移是指私自将财产转移到其他地方,或者取出资金转移到其他账户,与对方分离。变卖是指将财产折价卖给他人。损坏是指通过破碎、拆卸、涂抹等破坏性手段,使物品失去原貌,或部分失去原有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挥霍是指不受控制或超过正常消费水平浪费金钱。伪造债务是指制造虚假的债务凭证,包括合同、借据等。,并将涉及的共同财产据为己有。(2)一方承担法定赡养义务的,需要治疗重大疾病,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请求分割的财产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不能进行分割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不能分割共同财产赵某与张某在1992年登记结婚,婚后,赵某只身一人前往外地打
    2023-08-09
    500人看过
  • 《民法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做财产公证
    律师解答: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做财产公证。按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只要当事人自愿的,也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2024-05-04
    273人看过
  •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虚假债务如何处理好
    一、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虚假债务如何处理好编造虚假债务是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诸多手段中最为恶劣的一种情形,在诉讼过程中一经查实属伪造债务,法院一般会以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给予司法处罚。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二、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购置家庭用品、修缮房屋及为支付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2.为履行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等。三、法院执行夫妻共同
    2023-07-27
    169人看过
  • 婚姻关系中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
    分居期间不得要求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要求财产分割:1、一方隐藏、转让、出售、损害、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2、一方有法定支持义务的人需要治疗重大疾病,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1、一方隐瞒、转让、出售、损害、挥霍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2、一方有法定支持义务的,需要治疗重大疾病,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分居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在没有离婚登记之前,均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
    2023-07-11
    56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继承人或者受赠人的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遗产,在双方离婚时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并未实际分割的,只能等遗产实际分割之后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保险(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不可以进行分割基本养老金;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可以将养老金账户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
    2023-03-12
    391人看过
  • 怎么认定离婚财产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关系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时始,于办理离婚证明或法院起诉,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时止,或夫妻双方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发生该法律事实时,婚姻关系终止。在此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4-05-08
    333人看过
  • 解除婚姻关系时夫妻分割财产如何分割?
    一、解除婚姻关系时夫妻分割财产如何分割?可以协商去解决,或者是通过起诉的方式去解决。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司法审判实践中,会更倾向于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对有过错方依其过错程度少分或不分。但是,双方一定要分清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有必要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代理处理案件。二、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一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
    2023-04-19
    269人看过
  • 如何处理此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
    张某与王某原系夫妻,2000年5月16日经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的房产一处约定“归张所有,由王使用”,但没有约定使用期限。2002年12月,张某因欲再婚需房屋居住,便要求王某让出房屋另找住处,王某则认为,该房已约定由其使用,故拒绝让房,从而引发争执。2003年5月,张某将王某起诉到法院,请求排除妨碍。本案可以判决排除妨碍。处理本案的关键在于对该争议房屋所有权的确认问题。从本案的案情看,双方协议约定房屋“归张所有,由王使用”,这种使用期限从一般意义上讲应该有期限限制,否则所有权人拥有的所有权便失去意义;但由于双方原系夫妻,客观上又作出了此种约定,关于王某的使用应否受到期限限制,应取决于双方协议时的本意,若本意就是归张某所有,王某仅是暂时使用,则张某现有权要求让方;若本意是虽归张某所有,但王某将拥有永久的使用权,那么,张某便无权要求王某让房,因为此种约定
    2023-06-10
    492人看过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双方居住满几年才能进行财产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双方居住满几年才能进行财产分割法律是没有这个规定的,一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可以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谁,可以约定归一方所有,或者双方共同所有,但是如果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不离婚的话,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2023-08-17
    387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夫妻分居时如何规定财产分割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
    • 夫妻财产在有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分割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28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如果对方已经存在上述侵害夫妻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行为,那么一般最好在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举证、诉讼程度都会产生一定的负担,并避免发生“二次”伤害。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婚姻公司的产权如何分配?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1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出资成立一般有限公司并经营,另一方不是公司股东。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一方持有公司的股权利益。一般有以下两种分割方式: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部分或全部出资转让给股东配偶,其他股东同意一半以上,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转让份额与转让价格达成协议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出资的,人民
    • 有财产要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财产起诉状怎么写?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2
      原告:女19年月日生个体业者住址:市街号被告:男19年月日生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共同财产辽出租车的出卖款总计120000元。事实与理由本案原、被告双方于年月日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辽出租车从事经营活动。后感情不和准备协议离婚,因原、被告双方均愿意保留该车的所有权,故在离婚时未能就该车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当时该车由被告占有使用。原、被告于年月日离婚后,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解决此事,但
    • 如何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1
      最新答复无疑是具有一定的突破性的,给解决这一方面的问题带来了新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方法。这样之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在进行离婚申请时,就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