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一名男子在公司旅游拍照时受伤。他没有被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伤。对某一人的认罪向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表示,因组织职工外出旅游等集体活动造成的伤害应认定为工伤。近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也维持原判,在参加单位组织旅游拍照时,珠海市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不是工伤,而珠海市两级法院已认定为工伤。谁更合理,更符合法律精神?这里唯一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造成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问题就变成了如何理解“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
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之所以否认工伤是因为旅游不涉及工作。当时遭受的伤害,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工伤事故,也不属于外出工作期间的工伤事故。受伤完全是他个人行为造成的,与自己的工作无关。因此,某一人的伤害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不符合工伤应当认定或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但是,两级法院认为当时的伤害符合“工作时间”的定义,“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公司将员工参加旅游活动视为正常出勤,并计算员工工资,这说明公司组织旅游活动本质上与员工工作相关,是员工工作的延续。当公司积极鼓励参与上述活动时应属于工作范围。当有人在公司的旅游活动中受伤时,他的拍照行为并没有明显超出整个旅游活动的范围,因此伤害构成工伤认定的正当理由
相比之下,我更赞成法院的判决。总之,“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不仅指员工平时的工作、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还应认为单位组织安排的一切活动都是单位安排的工作,一切伤害都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造成的。其实,组织员工旅游是单位安排的工作,单位应该对员工的安全负责。这不仅是对员工权利的最大保障,也是对单位安全责任的确认,珠海市两个法院首先作出“拍照伤害视为工伤”的判决,具有积极意义,对《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的定义进行了理论解释,以防止劳动合同的狭隘判断。应当扩大范围,把单位组织安排的一切活动都作为工作安排
第二,在实践中具有指导作用,引导职工维护自身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也要按照这一精神指导今后的工作,企业要把员工的安全放在一切活动的首位
-
职工因“单位游”受伤算工伤吗
378人看过
-
单位组织旅游期间受伤是否构成工伤
293人看过
-
参加单位组织的旅游的职工的伤害属于工伤
499人看过
-
职工因单位游受伤属于工伤吗
399人看过
-
职工因“单位游”受伤属于工伤吗
422人看过
-
单位组织旅游受伤算工伤吗
168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
单位旅游事故意外伤害构成工伤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0首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 (五)项明确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故认定第三人张某为工伤具有法律根据。 其次,对于工作原因的理解,不能仅从该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进行判断。
-
-
在单位旅游游客意外伤害属于工伤?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9首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明确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故认定第三人张某为工伤具有法律根据。 其次,对于工作原因的理解,不能仅从该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进行判断。
-
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造成的伤害计入工伤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该规定明确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只要符合上述法定情形,职工所受伤害无论是否由第三人侵权引起,都应当认定为工伤。换言之,是否存在第三人侵权不影响工伤的认定。1、职工在受伤后用人单位拒绝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在一年内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工伤认定。 2、职工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造
-
工伤造成伤残的单位承担责任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11单位承担责任。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工资收入、住院情况等确定,可以把病历带来我看看,可以估算。 工伤治疗期间待遇:您好,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