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1、在生理上、精神上存在缺陷,或因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员;
2、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员;
3、行使相关刑事诉讼职权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七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
二、哪些人可以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有资格作为证人的人包括以下:
1、证人必须是案件的知情人,知晓案件情况是作为证人的基本条件。
2、证人必须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3、证人必须具有正确表达的能力;
4、证人只能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不具有资格;
5、证人必须是当事人以外的知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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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得担任刑事诉讼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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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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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见证人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3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1、在生理上、精神上存在缺陷,或因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员; 2、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员; 3、行使相关刑事诉讼职权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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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9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1、在生理上、精神上存在缺陷,或因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员; 2、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员; 3、行使相关刑事诉讼职权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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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2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诉讼中证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证人证言具有直接效力,非常重要。证人作为案件中的知情人,对整个案件的裁判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有资格作为证人的人包括以下: 1、证人必须是案件的知情人,知晓案件情况是作为证人的基本条件。 2、证人必须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3、证人必须具有正确表达的能力; 4、证人只能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不具有资格; 5、证人必须是当事人以外的知情人; 反之,以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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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得担任刑事诉讼的见证人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6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3、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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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得担任刑事诉讼见证人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31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3、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