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众淫乱罪量刑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而且,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
3、该罪名来源于1979年刑法第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的流氓罪,1997年刑法修订的时候,流氓罪被拆成聚众淫乱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五个小罪名。其中,聚众淫乱罪就是在现行《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二、聚众淫乱罪的犯罪构成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
2、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具有两大特征:一是聚众行为;一是淫乱行为。
(1)聚众,是指纠集众人,是指由首要分子故意发动、纠集特定或不特定多数人于一定时间聚集于同一地点。聚众的众应至少是三人以上(包含三人),但并非特指三人以上的犯罪人员。如果仅有两人,不能构成本罪;
(2)淫乱,主要是指违反道德规范的性交行为,但除此之外,还应包括其他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行为,如聚众从事手淫、口淫、鸡奸等行为。而对于这种行为并不限于男女异性之间。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
我想了解下聚众淫乱罪的司法解释
191人看过
-
怎样认定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罪是如何认定的
425人看过
-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聚众淫乱罪?
93人看过
-
聚众淫乱罪的刑责如何判断
380人看过
-
关于聚众淫乱罪的法律规定
170人看过
-
如何对聚众淫乱罪进行认定
284人看过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
如何理解聚众淫乱罪中“聚众”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2聚众,是指纠集众人,是指由首要分子故意发动、纠集特定或不特定多数人于一定时间聚集于同一地点。聚众的"众"应至少是三人以上(包含三人),但并非特指三人以上的犯罪人员。如果仅有两人,不能构成聚众淫乱罪。
-
聚众淫乱罪与的区别,聚众淫乱罪如何认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8一、聚众淫乱罪与组织卖淫罪的区别两罪都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而且客观表现上也具有相似之处。本罪是一种聚众犯罪,而后罪组织卖淫行为也具有聚众性。两罪的区别主要在于:首先,犯罪主体不同。组织卖淫罪处罚的是卖淫活动的组织者,而本罪犯罪主体除了首要分子以外,还包括多次参加者。其次,本罪主观上以寻求空虚下流的精神刺激为动机,而后罪行为人的实施组织卖淫行为多为利益所趋。第三,组织他人卖淫所控制的淫乱活动以卖淫嫖
-
怎样认定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罪是如何认定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09-27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违反了这种公共生活规则,也就打破了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
-
聚众淫乱罪司法解释条文包括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11目前我国司法机关并没有发布关于聚众淫乱罪的司法解释,对于聚众淫乱罪的处罚规定可以参照《刑法》第301条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如果引诱未成年人参与的,从重进行处罚。
-
关于黄石港区聚众淫乱罪司法解释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一条【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