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能跟设计单位签改造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7:42:00 126 人看过

一、业主委员会能跟设计单位签改造合同吗

可以,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二、设计单位委托分公司签订合同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要求,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查勘后,应该在24小时内决定立不立案,并且依据是否有逃逸行为,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三、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的行为是否侵犯业主合法权益

即使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合法合规,其对外签订合同的行为也经业主大会集体表决通过,但如果该业主委员会对外签订的相关合同,侵害了社区内任何一位或多位业主的合法权益,该业主也可以向有关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签订合同的行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目的是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其不应作出与损害业主切身利益的行为,即便作出了这样的行为,该行为也是无效的,这是涵盖在业主委员会成立目的的重要原则,任何业主委员会开展的活动和做出的行为都不能违背该基本原则,因此,一但业主委员会作出了有损业主切身利益的活动或行为,业主可以当然的请求有权机关对该活动或行为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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