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优先权所担保债权受偿顺序是怎样的
1、海商法第二十二条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3)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4)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5)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载运2000吨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持有有效的证书,证明已经进行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具有相应的财务保证的,对其造成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不属于前款。
二、如何确定船舶优先权诉讼的被告
专家认为,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在船舶优先权诉讼中,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确定被告。如果船舶的所有人就是责任人,该船舶所有人当然是该案唯一的被告;如果责任人不是船舶的所有人,而是光船承租人或船舶经营人,则应当把船舶所有人和该债权的义务人列为共同被告;如果该债权的责任人是以前的所有人,而不是现在的所有人,则应当把以前的船舶所有人和现在的船舶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其理由有以下几点:
1、从我国的诉讼制度来看。我国不承认对物诉讼,不能以船舶为被告,被告只能是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根据海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船舶所有人的、光船承租人的债务,或为行使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或因船舶所有权、占有权纠纷,均可扣押当事船舶。在此情况下,根据我国的诉讼理论,船舶仍然只是一种财产,并不是责任的主体。不考虑债权的具体情况,把所有因船舶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船舶所有人的债务,是变相的对物诉讼,不符合我国的诉讼制度。在英美国家,船舶优先权是通过对物诉讼实现的,在我国则仍然实行对人诉讼。我国海商法规定,由船舶优先权担保的债权,是以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或船舶经营人为责任主体的海事债权,而不是以船舶或船舶所有人为责任主体的债权。因此,只看债权的内容,不看债权的责任主体,既不符合我国的诉讼制度,也不符合我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
2、从船舶优先权的性质来看。船舶优先权是以特殊海事债权存在为基础的担保物权,即船舶优先权仅是一种担保物权,不是担保的债权本身。船舶优先权的成立,以债权存在为前提,只有其债权存在,才能行使船舶优先权。起诉责任人的目的是为了查清该债权是否成立,起诉船舶所有人的目的是为了让船舶所有人承担物的担保责任。如果不把该债权的债务人列为被告,船舶所有人必然以其不是债务人而是担保人为由进行抗辩,法院判决船舶所有人承担责任,将难以自圆其说。如果只列责任人(如光船承租人或船舶经营人)为被告,生效判决做出后,若对船舶所有人的财产即当事船舶进行执行,将缺乏判决依据。
3、从法院判决的效力来看。船舶优先权担保的债权首先属于债权,如果该债权经法院判决成立,债务人应当承担全部履行责任(法律规定该债务人有权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除外)。比如,在光船承租的情况下,发生船舶碰撞,光船承租人应当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船舶所有人则以其船舶为限承担物的有限担保责任。通过拍卖船舶不足清偿的部分,债权人有权向该光船承租人依据判决继续追偿。但是,如果仅以船舶所有人为被告,法院做出判决后,债权人也只能依据判决从当事船舶拍卖得价款中受偿。不足的部分,债权人将难以向光船承租人追偿,因为该光船承租人并不是本案的被告,该判决对其没有约束力。
因此,在船舶优先权诉讼中,若不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不管是仅以船舶所有人为被告,还是仅以责任人为被告,都不符合我国的法律制度,也不利于保护优先权人的债权。正确的做法是,将船舶所有人和有关的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
-
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的受偿顺序
134人看过
-
船舶优先权应按什么顺序
466人看过
-
债权优先受偿的顺序,债权优先受偿权是否包括利息
362人看过
-
我国海商法中船舶优先权的受偿顺序原则
114人看过
-
《海商法》下船舶优先权所担保的海事债权种类
416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受偿顺序
61人看过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被法律赋予优先受偿效力的特种债权虽具有物权的某些效力特点,但其与抵押权、质权等典型担保物权在立法目的、特性、成立要件、基本... 更多>
-
什么是船舶优先权,具有船舶优先权的项目和受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5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法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优先权又称船舶优先请求权、船舶优先债权或优先受偿权。我国《海商法》第22条、第23条规定,具有船舶优先权的项目和受偿顺序是:(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劳动合同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2)在船舶营
-
商业船舶的优先权和债权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1船舶优先权属于债权。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海商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
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山西在线咨询 2023-04-25(一)申请 船舶优先权催告的申请要向转让船舶交付地或者受让人住所地海事法院提出。申请时要提交申请书,船舶转让合同、船舶技术资料等文件。申请书应载明船舶名称、申请事实与理由。能否提供原船舶证书不影响申请的提出。 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申请的裁定。 (二)优先权催告 海事法院准予申请后,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催促船舶优先权人在催告期间主张船舶优先权。船舶优先权催告期间为六
-
担保物权优先受偿顺序怎么确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05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顺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因为担保物权的设立方式非常多,比如抵押合同登记后才设立了担保权利,就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若抵押合同不需要办理登记,一般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没有登记的抵押权,都没有登记的,应该按债权比例清偿。
-
同时能承担船舶的优先权和债权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1船舶优先权属于债权。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海商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