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审查起诉条件应该放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4:42:57 479 人看过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能力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审查起诉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一般应变更强制措施。但笔者发现,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有时被害人、诉讼代理人提出的合法要求,也会导致检察院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完成诉讼工作,导致诉不出,退不了。实践中,一般解决此类问题的办法是等。这种情况下,对未被羁押的被告人影响不大,而对在押的被告人就有可能造成超期羁押。这是摆在主诉检察官面前的一大难题。

笔者认为,除上述中止审查情况外,还应有补充规定,否则就有可能违反程序法。例如在交通肇事案件和伤害案件中,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到检察院后,有的被害人会要求伤残等级鉴定。而实践中,鉴定时间有的需要三个月,有的可能更长。不等鉴定结果,检察机关就诉不出去;如果等鉴定结果,则可能造成超期羁押或者反复退查迟迟不能结案。这样,不仅使检察院诉讼工作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而且还浪费了司法资源。

所以,笔者建议,在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应参照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赋予检察院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中止审查的权力:被害人或代理人要求重新作伤残鉴定的,而且在短时间内鉴定不出结果的,可以中止审查。这样既节省司法资源,又不会侵犯当事人的权利,同时也能够避免由于退查造成的案件久拖不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21: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审查起诉程序应该怎么走
    1、审查起诉程序之审阅案卷材料办案人员接到案件后,应当及时地审查侦查机关或刑事侦查部门移送的案件材料是否齐备,有无《起诉意见书》、证据材料和其他法律文书。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和被搜查过,审查有无搜查证、拘留证和逮捕证。然后仔细阅读起诉意见书,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犯罪性质和罪名以及要求起诉的理由,详细审阅案卷中的证据材料,按照法定审查起诉的五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查。发现疑问,可以向侦查人员询问。审阅案卷要认真细致,并应制作阅卷笔录。2、审查起诉程序之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必经程序。这是人民检察院核实证据,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所必需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还有助于直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状态和悔罪态度,为其提供辩护的机会,倾听其辩解理由。因此,讯问犯罪嫌疑人意义重大,必须依法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讯问只能由检察人员进行,讯
    2023-06-11
    108人看过
  • 检察院投诉:中止审查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者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能力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暂停审查。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可以暂停对潜逃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暂停审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一般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检察院审查的内容包括哪些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在查明犯罪事实和取得确实、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应当对犯罪的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恰当进行鉴别。犯罪的性质与罪名互相联系,密不可分,如果只认定了犯罪性质,而不认定具体的罪名,性质也难以定准。因为在同一性质的犯罪中,法律又规定了若干罪名。可见,审查犯罪性质与审查具体的罪名,应当同时进行。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人民检察院追诉犯罪应当客观、全面,因此,在审
    2023-08-08
    238人看过
  • 检察院是如何中止审查起诉的?
    一、检察院是如何中止审查起诉的?检察院想要中止审查起诉的,应该是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能力的情况。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审查起诉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一般应变更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其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侦查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
    2023-06-03
    194人看过
  • 沈阳放宽落户条件
    (1)外埠人员在我市国有土地范围内购买成套住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准予其本人、配偶、及共同居住的未婚子女、父母在我市落户。(2)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连续2年年纳税3万元,或当年(12个月)纳税5万元,在我市具有固定住所的,准予业主或个体工商户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落户。(3)委托经营、租赁我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从委托经营、租赁之日起,连续2年年纳税额超过10万元,准予经营人或其直系亲属、企业专业人员中,办理1名未婚人员落户我市。2年后年缴税金每满10万元,在上述人员中增加1人落户。(4)外埠人员投资社会公益事业10万元以上,准予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我市落户。(5)外埠人员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使用我市失业下岗职工30人以上的,准予投资者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我市落户。(6)外埠人员具有普通中等专业以上学历,并在我市就业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的人员,准予其本人、配偶及
    2023-05-30
    449人看过
  • 放宽中小企贷款呆账核销条件
    呆账贷款是逾期(含展期)3年以上(含3年)作为催收贷款管理,按规定条件确认为呆账损失,尚未批准,准备核销的贷款。呆账的核销要经财政当局批准,呆账核销即视为放弃债权,仅需提取普通呆账准备金(还不到贷款总量的1%)。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一)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充足,促进货币信贷稳定增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造适度宽松的货币信贷环境,以高于GDP增长与物价上涨之和约3至4个百分点的增长幅度作为2009年货币供应总量目标,争取全年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长17%左右。密切监测流动性总量及分布变化,适当调减公开市场操作力度,停发3年期央行票据,降低1年期和3个月期央行票据发行频率。根据国内外形势适时适度调整货币政策操作。(二)追加政策性银行2008年度贷款规模1000亿元,鼓励商业银行发放中央投资项目配套贷款,力争2008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增加4万亿元以上。(三)发挥市场在利率决定中的作用,提高经济
    2023-06-08
    498人看过
  • 上市终止审查中止审查区别
    《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中提到“发行审核过程中的终止审查、中止审查分别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20条、第22条的规定执行。审核过程中收到举报材料的,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19条的规定予以处理。”第二十条在审查申请材料过程中,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终止审查的决定,通知申请人:(一)申请人主动要求撤回申请;(二)申请人是自然人,该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三)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四)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且未提交延期回复的报告,或者虽提交延期回复的报告,但未说明理由或理由不充分;(五)申请人未在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第二十二条在审查申请材料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中止审查的决定,通知申请
    2023-04-17
    403人看过
  • 起诉起诉移送起诉审查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侦查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4)法律手续完备;(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审查起诉其实是属于一种对案件的具体相关调查做出的相关认定。一般来说,审查起诉是属于检察院的相关行为。而不是由法院来进行审查起诉,检察院在确定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之后,会通过审查起诉,然后对犯罪嫌疑人送至法院进行审判。审查起诉的相关依据?1、审查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2、基本要求:审查起诉
    2023-08-15
    454人看过
  • 有条件放宽启动再审的限制最大限度拓宽诉讼救济渠道
    当前,法院的申诉上访案件逐年上升,过激申诉时有发生,而全国法院共受理复查、再审案件仅占告诉、申诉来信来访案件总数的百分之一、二,绝大部分的案件没有进入复查或再审程序。如何解决这日益增长的矛盾,笔者主张疏通司法申诉渠道,有条件放宽启动再审的限制,最大限度拓宽诉讼救济渠道。关键词:申诉上访,疏通渠道,放宽限制,设定条件一、申诉上访案件现状和特点近几年来,法院的申诉上访案件居高不下,曾逐年上升趋势。根据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2002年全国法院处理告诉、申诉来信来访365万余件(人),2003年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97万余件(人),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万余件(人)。再加上向党、政府、人大、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涉讼信访,其数字是惊人的[1].目前申诉上访案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民商事案件申诉上访仍居高不下,近年又出现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申诉上访增多的新情况;二是集体上
    2023-06-11
    232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七件事应该做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七件事应该做什么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指案件已经侦查完毕移交到检察院起诉机关始,到检察院起诉机关起诉到法院为止。这个阶段,犯罪嫌疑人家属等案外人员只能通过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作如下工作:(一)律师介入时间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律师存档,一份交委托人保存;3、律师事务所给承办律师开据信函,由律师交办案机关。二、与公诉机关联系1、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公诉机关取得联系,向其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信函,并出示律师执业证。2、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三、会见和通信(一)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无需经
    2023-06-03
    196人看过
  • 刑事申诉审查是否应该对公众开放?
    刑事申诉审查不是必须公开,具体视情况而定。对于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等刑事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适用公开审查程序,但下列情形除外:(一)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二)申诉人不愿意进行公开审查的;(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四)具有其他不适合进行公开审查情形的。刑事申诉审查制度的完善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的建立,一方面要冲破当前我国刑事申诉“同级同地”的主要管辖方式,另一方面,通过异地审查纠错的方式,能够从源头上防止错误案件的发生,提高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效率。第一,实行异地审查可以让原案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员工作责任心相应加强,办案质量也会得到提高,从而促使刑事案件申诉率和复查后再申诉率有所下降。第二,实行异地审查可以让申诉人对检察机关充满信心,即使在复查过程中没有发现错误,申诉人也大多会心悦诚服而彻底息诉。第三,复查案件承办人异地重新审查案件,不受原办
    2023-07-05
    415人看过
  • 全球多地放宽中国公民签证条件
    据报道,赴美非移民签证的简化政策将会从今天开始实行。政策规定,包括旅游在内的七类赴美签证如果失效不到4年,那么持有人再次申请同种类的美国签证时,就能够省去再次面谈的步骤,直接取得续签。新签证政策的实施,对赴美学子来说有哪些影响,?资深留学业内人士李笑来认为,虽然美国签证新政策的首要目的还是吸引外国人赴美购物,但这并不影响广大留学生从中受益。李笑来:(新政策)更多关注的并不是留学生,其实是希望有更多中国人去美国购物,刺激美国经济,这个新的政策对还没有获得美国签证的人有更大的意义,仅北京地区会因为免签政策在整个2012年会多发出15万张签证。新的政策变化意味着,有更多的大学生可能有机会获得美国签证去美国读书,所以留学生肯定会因此受惠很多了。不仅是美国,去年地震之后旅游业遭受重创的日本三次宣布放宽我国个人赴日游的签证要求,中国游客在日本停留时间一年内累计可达180天。加拿大联邦移民部也在近日宣布
    2023-06-05
    96人看过
  • 审查起诉精神病可以终止审查吗?
    审查起诉精神病是可以终止审查的,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申请人是自然人,该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终止审查。在审查申请材料过程中,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终止审查的决定,通知申请人:1、申请人主动要求撤回申请;2、申请人是自然人,该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3、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4、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且未提交延期回复的报告,或者虽提交延期回复的报告,但未说明理由或理由不充分;5、申请人未在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一、终止审理与中止审理的区别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
    2023-03-27
    438人看过
  • 南京放宽再生育条件
    据悉,近日南京市政府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特殊情形的规定,并报江苏省政府批准同意。今后,南京的再婚夫妇最多能有三个孩子。此前,南京的再婚夫妻如果已经各自生育过一个孩子,必须符合“双方均为丧偶”、“一方丧偶,一方孩子由原配偶抚养”、“双方原各生育的一个孩子均由原配偶抚养”等四种情形才能再生育。新出台的《南京市关于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特殊情形的规定对这四种情形做出修改,放宽了南京市再婚夫妇的再生育条件。往后,如果南京的再婚夫妇双方各有一孩,婚后可以生第三个孩子;再婚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未生育,另一方已生育两孩的,再婚后也可以生第三个孩子。附件一:再婚夫妻四种情形下可再生一个孩子1.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2.一方为独生子女且未生育孩子,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孩子,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的;3.一方为独生子女且未生育孩子,另一方已生育两个孩子的;4.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
    2023-05-29
    297人看过
  • 收养条件放宽的情形
    (一)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在这种情形下,收养条件可以不受以下限制:1、其生父母无特殊困难、有抚养能力的子女,亦可为被收养人;2、无特殊困难、有抚养能力的生父母,亦可为送养人;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不受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间须有40周岁以上年龄差的限制;4、可以收养年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5、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二)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在这种情形下,收养条件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三)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生父母的同意收养继子女。在下列情形下,收养条件可以放宽:1、继子女的生父母即使无特殊困难,有抚养能力;2、继父或继母即使已有子女;欠缺抚养教育的能力;3、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不满30周岁;5、继子女即使是已满
    2023-04-25
    21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诉讼案件审查起诉有中止嘛,怎么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11
      诉讼案件审查起诉是可以中止的。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能力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审查起诉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一般应变更强制措施。
    • XX院审查起诉应该审查的内容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6
      刑诉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最高检《规则》第二百五十条除了规定要查明上述五项内容以外,还要查明以下内容:1、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
    • 放宽贷款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05
      鼓励外来务工人员来绍务工,外地户籍职工来绍务工,在本地就业并续交住房公积金的,中间因工作手续原因出现短暂停缴,停缴期在2个月以内,满足我市其他贷款条件的,凭外地缴存证明视同连续缴存,在购房时可按相关规定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该注意审查审查起诉婚姻无效案件的过程中的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一)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二)法律文书名称以及当事人称谓宣告婚姻无效纠纷案件与一般离婚案件有所区别,有其自身特点。启动诉讼程序的法律文书名称不宜写作《民事起诉状》,可为《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同时,不宜将当事人列为“原告”、“被告”,
    • 公诉中审查起诉应查明哪些内容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20
      公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调查机关)侦查终结(调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定职权进行审查,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刑事判决进行审查,或依法决定不起诉的诉讼活动。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