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履行地诉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21:42:08 244 人看过

根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该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赔偿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行作出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但是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有特殊情况的,经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延长。

一、债务纠纷诉讼时效自什么时候计算

债务纠纷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权利受损之日起二十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侵权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1、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遗嘱继承的时效如何认定

遗嘱继承的时效是三年,权利人应当知道或者知道权利受损害之日起三年内。如果自权利知道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会丧失胜诉权,因为法律不保护在“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要确保审理案件的效率。因此,如果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应该及时进行维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09: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具体规则,买卖合同订立流程
    一、买卖合同履行地的具体规则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的具体规则如下: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二、买卖合同订立流程买卖合同订立的流程应当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1.要约。要约中要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合同应有的主要条款、要求对方作出答复的期限等内容。在要约约定的对方答复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2.承诺。要约人收到承诺时,双方就要订立合同;如收到承诺时已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合同就成立了三、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买卖合同属于经济纠纷案件。经济纠纷包括合同
    2023-05-03
    473人看过
  • 法律规定买卖合同交货地是履行地?
    法律规定买卖合同交货地不一定是履行地,履行地涉及双务的,就是买方付钱,卖方交付商品;而交付地应是单方的,只涉及卖方交付商品。所以,交付地应和(其中一个)履行地一致,履行地不见得和交付地一致。一、合同履行地是指什么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二、怎么确定货物的交付地点?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基本义务,如果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交付地点有明确约定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情况下才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标的物的交付地点。如果当事人
    2023-03-22
    178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的交货地点是否为合同履行地?
    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4、依上述方法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则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买卖合同出卖人如何交货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履行方式交付标的物,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实践中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方式可分为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占有直接转移给买受人,使买受人获得对标的物的实际控制和占有。现实交付的方式中涉及到一次性交付、分期交付以及运输方式、包装方式等问题。拟制交付,是指出卖人将对标的物占有的权利转移于买受人,以代替实物交付、拟
    2023-07-17
    307人看过
  • 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吗
    一、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吗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不履行合同情况下,买方往往会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包括:向卖方支付价款、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等。而买方的这些请求能否获得支持,或者说在何种情况下支持买方的这些请求,一直是审理房屋买卖案件的难点。《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的“继续履行”,也被称作“强制履行”,系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人民法院以判决确认的方式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违约责任方式。强制履行虽然是合同履行的继续,仍然是履行原合同债务,但它同一般的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有如下区别:一是履行时间不同,强制履行的时间晚于履行原合同债务的时间;二是作为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方式,强制履行比正常合同履行增加了一层国家强制,多了一层道德和法律对违约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强制履行属于
    2023-04-27
    347人看过
  • 买卖合同合同诉讼地是否要明确
    一、买卖合同合同诉讼地是否要明确买卖合同诉讼管辖地的确认,首先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情形如下:(一)首先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二)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1)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则根据《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确定管辖的一般规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
    2023-05-06
    95人看过
  • 合同纠纷诉讼中“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对“合同履行地”作出了规定。1、“合同履行地”有约定依约定,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确定履行地。《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2、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没约定履行地的,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诉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3、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民诉法解释》第二十
    2023-03-13
    57人看过
  • 买卖合同履行完成产生争议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为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买卖合同欠款诉讼时效是多久对欠款合同而言,如果其成因是基于借贷,如果欠款合同成因基于此前双方存在买卖等关系,那么,它实际上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欠款合同是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时候,由于债务人没有能力给付或者拒不及时给付,债务人不得已而为之的。本应立即付款、及时结清却因无款可付而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合同,出具欠款合同之日就是债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时,则诉讼时效应自写下欠款合同的次日起计算。
    2023-08-17
    253人看过
  • 不履行买卖合同如何起诉违约行为
    一、不履行买卖合同如何起诉违约行为?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合同违约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合同违约纠纷的诉讼状应载明哪些内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
    2024-01-18
    488人看过
  • 买卖合同未约定合同履行地到哪里交付
    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买卖合同在双方协定的地点交付,或者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没有补充协议的,按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不能确定的按照标的类型判断,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一、借款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借款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以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购房合同履行地怎样确认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认方法是有约定的按约定,当事人就
    2023-03-15
    477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履行地立案吗
    一、买卖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履行地立案吗可以。买卖合同是合同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因为合同提起的诉讼,是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合同履行地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没有约定的话,按照《民事诉讼法》来确定合同履行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2023-04-26
    14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不履行的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房屋买卖合同不履行的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房屋买卖合同不履行的诉讼期限是3年。该诉讼期限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经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决定适当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二手房买卖合同代签是不是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找人代签经授权有效。卖方授权第三人代签的、或卖方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代签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第三人未经卖方的授权用其名义代签合同,合同对卖方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合同代签的法律效力的认定主要要看代签人是否
    2024-01-25
    65人看过
  • 买卖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一、买卖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买卖合同管辖法院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情形如下: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二、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期限是多少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期限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1.买卖合同内容缺乏主体
    2023-07-15
    470人看过
  • 卖方履行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加强货物的签收管理有效的货物签收单可以表明供方是否履行了买卖合同的主要义务——交付货物,它是发生纠纷时主张债权的重要凭据。有效的签收单上应注明货物的规格、型号、品名、单价、数量、金额、送货日期、送货人、收货单位,最重要的是要有收货人的签名及收货单位的盖章。该收货人应当是合同上约定的或者是能提供授权委托书的收货人,否则一些人员变动频繁的企业会辩称签收单上的人不是其职员而不承认收到货。如果送货时合同上约定的收货人不在,应先电话联系收货人确定临时收货人,由其签收后,事后应及时让合同约定的收货人再补签收货单。及时对帐,要求欠款方出具欠款确认书或还款计划书对于交易频繁的长期客户,或供货期较长的交易,供方应定期或及时与对方对帐,以免整个交易结束或合作结束后再来对帐,一是较为复杂,二是可能因人员的变动而无法对清。如果买方表示因资金困难而无法按约支付货款的,供方可与其签订还款协议。签订还款协议时应注意:(
    2023-04-23
    140人看过
  • 如何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一、连带债务人的违约责任有哪些连带债务人的违约责任有:1、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对方不按时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违约对方不按时履行合同,属于
    2023-03-14
    41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购房合同的履行地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10
      首先,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次,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 如何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 法院如何认定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判决书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如何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对于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民事诉讼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民诉法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一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为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
    • 2022年买卖合同卖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0
      1、买卖合同,卖方所在地是否为合同履行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2、买卖合同有约定的,卖方所在地应当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进行确定: (1)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2)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3)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不履行物权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是多少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18
      买卖合同纠纷的起诉期限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比如法律有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则依照该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请求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6
      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在起诉时诉讼请求可以按照如下方式写:1、被告继续履行原被告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关于(地址)的房屋买卖合同。2、如被告不能履行第1点诉讼请求,由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房款人民币**元,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赔偿损失**元,同时按照合同第*条约定,支付违约金**元。3、被告赔偿原告为挽回经济损失支出的律师费**元、调查取证费**元、交通费**元等。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