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要派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20:20:21 101 人看过

二者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是依据派遣方与要派方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到要派方从事劳动。劳动者在工作期间要服从要派方的劳动规章纪律,按照要求从事劳动,双方之间是一种动态的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以及人事档案等由派遣方管理,在这些方面,劳动者与派遣方之间是一种静态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一、工厂辞退派遣员工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工厂辞退派遣员工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务派遣人员是由用人单位依据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合同约定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约定岗位工作的人员,其虽然受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但与用工单位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当派遣人员被用工单位辞退时,因为二者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派遣人员是没有权利向用工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劳务派遣的特征:

1、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和以往任何形式的劳动生产都不相同,它是一种特殊的生产组织形式。一方面用工单位在面临日益复杂的市场需求时,其自身的员工结构配置达不到相应的要求,而这种市场需求往往是临时性的、辅助性的,并且具有多样化特征;另一方面,用工单位本身的劳动人员也可能由于自身因素暂时不能从事单位所指派的工作,而这种工作往往是可替代的。面对这种临时性的用工需求,用工单位从控制生产成本的角度往往不会调整自身的劳动力资源结构,而是选择从劳动力市场临时雇佣所需人员。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的法律地位是我国企业基本用工形式的补充形式,派遣职工的工作岗位只能是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要求的岗位。因此,被派遣的劳动者从事的必然是临时性的、辅助性的,或者是具有可替代性的工作。

2、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是其一个很重要的特点,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派遣单位则会按照协议的约定将合适的职工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在被派遣劳动者工作的过程中,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不必签订劳动合同的,所以他们之间不存在正式的劳动关系,被派遣劳动者只需在用工单位的管理和监督下给付相应的劳动,有关的用工单位则向派遣单位支付相应的对价,至于被派遣劳动者的人事管理,则是由派遣单位来进行的。因此,在整个劳务派遣过程中,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始终不发生人事管理关系或者隶属关系。

二、第三方法律上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依法签订的第三方劳动合同也是合法的。第三方劳动合同一般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之后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而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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