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中的关键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0:55:42 196 人看过

离婚损害赔偿中应注意的问题有:

1、过错类型必须是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同时提起离婚诉讼;

3、婚姻关系破裂有过错的一方,婚姻关系破裂的第三方,不是婚姻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4、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在离婚损害赔偿有关司法和婚姻生活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过错种类: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4种情形是婚姻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除此之外的其他过错,都不构成婚姻损害赔偿责任。

2、时间限制: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法院调解又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责任主体:对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造成婚姻关系破裂的第三人,不是婚姻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4、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5、特别提醒:婚内损害赔偿不受保护。一方面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婚姻损害赔偿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2: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离婚赔偿问题之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又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应当遵循全部赔偿原则,即离婚过错方造成受害方的实际财产损失,过错方应当全部予以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利益损害赔偿和精神痛苦的赔偿。需要根据加害人和被害人的主观过错,损害程度,经济状况及执行问题等进行赔偿。。受虐待离婚赔偿问题受虐待一方应当在诉讼离婚时提出申请离婚赔偿;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可以在离婚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赔偿。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离婚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2023-07-23
    492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在离婚时的提出问题
    该段内容描述了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包括家庭暴力实施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对方重婚等行为。如果符合以上条件,离婚者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以下情况可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若家庭暴力实施者,则其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符合离婚精神赔偿条件。(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认定构成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离婚精神赔偿。(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四)对方重婚的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能 否 要 求 精 神 损 害 赔 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自然人因受到人身损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然而,该条规定并未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因此,在实际司法审判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精神权益而造
    2023-09-13
    202人看过
  • 损害赔偿的有关赔偿问题是怎样计算的?
    1.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计算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2.赔偿费用如何计算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
    2023-04-26
    373人看过
  • 关于侵犯著作权的损害赔偿问题
    一、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权利侵害,以填补损害为主,填补损害的方式有哪些?1、以权利人的损失计算;2、以侵权人的侵权获利计算;3、以正常许可费为参照计算;4、适用最高法院吴县会议纪要的定额赔偿标准。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商定用其他计算方法计算损失赔偿额。评估、鉴定等方法也可以用于赔偿计算。这些赔偿的计算方式,被侵权人在通常的诉讼中具有选择哪种计算方式的权利。但是受害人在主张损害赔偿时,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因侵权造成的自身损失的存在和大小。不仅要证明侵权事实的存在,还要证明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规模或者乃至实际获利。对于正常许可费或者定额赔偿的主张,受害人即著作权权利人负举证责任。二、如何计算权利人的具体的损害额?1、因侵权对权利人造成的损失从不同角度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等。2、直接损失是指因侵权行为所直接造成的权利人的损失,包括权利人现有财产的减少和可得利益
    2023-06-07
    398人看过
  • 拘役裁决中的关键问题
    对拘役的判决如下:1、拘役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支付报酬;2、拘役的刑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的特征有哪些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3、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
    2023-07-08
    238人看过
  •  探讨婚姻离婚后损害赔偿责任问题
    根据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若出现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家庭成员、其他重大过错等情形,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将享有赔偿请求权。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关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如下: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将享有赔偿请求权: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家庭成员;5.其他重大过错。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导致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无过错一方遭受的损失,过错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离 婚 时 无 过 错 方 享 有 哪 些 赔 偿 ?在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需注意起诉时间和起诉方式。若被告不同意离婚亦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而若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
    2023-09-28
    365人看过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如何处理?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会结合以下几点确定赔偿数额: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3.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4.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5.当地平均生活水平。6.过错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事后态度。7.其他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4-05-15
    370人看过
  • 环保问题下的损害赔偿
    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三方面:一、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直接造成设施的破坏、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该损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场价格来计算的。二、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环境污染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三、恢复到损害前状态所需要的费用。如何确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呢?1、对污染损害进行定性,即确定污染物损害是否由污染引起当企业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者排放较多的污染物之后,附近的农作物、经济作物、畜禽、水域养殖等会出现一些异常的现象。但农作物被污染物危害后产生的症状,常与病虫害、用肥过量或不足、微量元素缺乏和农药用量不当等所产生症状有相似之处;畜禽类、鱼类污染所致损害与流行性瘟疫也往往容易混淆,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这时就应在当地环保部门的主持或指导下,会同各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周密的调查和细致的监测、综合分析,确定此次受害是否由企业排污所致。2、对污染损
    2023-07-05
    339人看过
  • 损害赔偿责任的关键法律要素
    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根据《民法》的相关规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四个:第一,要有损害后果发生。第二,损害行为违法。第三,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主观上要有过错。这个过错,包括故意和过时就是一般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如果是投诉,损害赔偿不一定要符合这四个构成要件。我国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
    2023-07-08
    280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有关亲子鉴定的一些关键问题
    离婚诉讼中关于亲子鉴定的几个问题有:亲子鉴定是不是可以随意启动,方不同意鉴定的情况下法院如何认定亲子关系,法院对亲子关系具体会怎样进行推定,一方根据已有亲子鉴定报告诉请存在或者否认亲子关系的,另一方没有正当理由拒绝重新鉴定时,如何认定亲子关系。离婚诉讼中可以强制做亲子鉴定吗在确认亲子关系的诉讼中,一方申请做亲子鉴定,另一方不予配合,亲子鉴定能否强制?一方申请做亲子鉴定,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能否直接推定对其不利的事实成立?亲子鉴定因涉及身份关系,原则上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但是如果非婚生子女以及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有相当证据证明被告为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且非婚生子女本人尚未成年,亟须抚养和教育的,如果被告不能提供足以推翻亲子关系的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应当推定其亲子关系成立。1、亲子鉴定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亲子鉴定既涉及人与人之间亲情关系的变化,又关系到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因此,
    2023-07-07
    459人看过
  • 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关键因素
    对于受害人进行人身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当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数额的总和。我国《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计算人身损害赔偿金计算包括1、医疗费是指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2、误工费、是指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是指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是指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
    2023-07-06
    278人看过
  • 域外有关精神损害的国家赔偿问题
    精神损害的问题不单单是一个国家的问题,更是众多国家的问题,在不同的国家有不一样的要求。精神损害的国家赔偿已成为一个世界性、全球性的热点问题。为近一步论证我国对精神损害国家赔偿的法律适用,就有必要先从比较法之视角对精神损害的国家赔偿之域外状况进行评析研究。下面笔者仅对一些有代表性的国家的立法状况及司法实践进行简要叙述与分析。就立法而言,《韩国国家赔偿法》第3条赔偿标准第5款规定:对于生命或身体之被害人之直系尊亲属、直系卑亲属及配偶,以及因身体等受伤害之其他被害人,应在总统令所定之标准内,参考被害人之社会地位、过失程度、生计状况及损害赔偿额等赔偿其精神抚慰金。可见韩国不但承认国家对受害人本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而且对受害人的近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之请求也给予法律支持。德国的国家赔偿法明文规定,因国家侵权行为所致精神损害,应该实行国家赔偿。《德意志联邦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3款规定:应予赔偿的损害包括所
    2023-06-06
    130人看过
  • 关于应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问题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款可以看出,居间人在从事居间活动时,对于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应就其所知,向委托人如实告知。居间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必须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应将其所知道的有关订约情况或者商业信息如实报告委托人,并且负有尽力的义务。第二款在当前的司法界有不同的理解,一种观点为“故意”只修饰前面的“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不能修饰“或者”后面的“提供虚假情况”,即只要居间人提供了虚假情况,不论其主观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另一种观点为“故意”修饰“或者”前面及后面的两种情况,即只有居间人主观上是故意的,才能对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笔者认为,以上二种观点都有点片面。对于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
    2023-02-04
    347人看过
  • 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存在的问题
    精神损害不应以直观的身体伤害与物质损害为限。根据立法的精神与原则,评价精神损害之程度,应以人格上所受的屈辱程度和精神上所受的痛苦程度为衡量尺杆。在具体司法实践中有一种误区,认为精神损害的直接表现应为身体上的伤害与物质上的损害,从而忽略了被侵权人内在心灵的创伤与痛苦。对人的身心侵害,往往不具有身体外表伤害之明显特征,但心灵伤害却并不一定会比身体受伤轻微,因而在具体法律实践中不应以身体受伤程度和财产损害程度去绝对地界定精神受损程度,而应以致害人所施手段`致害情节`心态动机,以及受害人实际蒙受的精神上的损害和情感上的屈辱而论。婚姻生活中的另类“冷暴力”行为也理应归入离婚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关注范畴以里,现实生活中施暴配偶经常性言语侮辱对方或长期冷淡对方,使受害配偶在精神上`心理上遭受困扰,进而蒙受精神痛苦,造成精神衰弱及崩溃等不良后果,其理应承担相应损害责任。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险的适
    2023-03-12
    40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涉外离婚诉讼中有关法律对离婚损害赔偿问题的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3
      一:如果他老婆起诉我破坏他人婚姻家庭,我将背负何等的法律责任?答:从严掌握,可能是重婚罪。二:如果他老婆起诉的话,将是起诉我?还是起诉我与他?答:她要起诉就只能诉你俩。难道到最后所有的后果都应该我一个人来承受吗?答:世俗就是这么看的。依法不应由你一个人承担。如你的陈述,男方应承担主要责任。三:到了此种地步我应该采取何等措施来维护自己呢?答:四:而孩子的抚养费将是他年收入的多少呢?答:不是按他的收入
    • 民法婚姻法关于家暴离婚损害赔偿的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07
      遭遇家暴离婚当然可以申请赔偿。 由于家暴起诉离婚,需要收集下列家暴证据: 1、受害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各种照片; 2、能够证明施暴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 3、邻居朋友的证人证言; 4、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5、受害者的医院诊治记录或伤害鉴定结果。
    • 关于离婚中女方损失赔偿的法律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17
      法律分析 离婚对女方的补偿方式:一般由夫妻自行协议补偿相关事项,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且只有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时,才是法定的离婚补偿情形。
    •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适用中的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6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设立的目的,除要对损害予以补偿外,最重要的原加,是因一方的侵权行为已导致了婚姻关系的解除。民法典的立法宗旨为了稳定婚姻家庭关系,而维系婚姻关系的核心内容是夫妻感情的存在,婚内赔偿即使是以调解的方式进行,也会对夫妻感情造成严重损害,对延续夫妻今后的共同生活十分不利,有可能会为婚姻终结埋下隐患。尽管我们在此重申人的生命健康是第一位的,但以于并不想因对方侵权而放弃婚姻的当事人来说,法律不
    • 损害赔偿纠纷问题,离婚损害的标准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离婚损害赔偿纠纷问题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由于配偶一方有重大过错而导致婚姻破裂,如男女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为维护受害一方的权益,受害一方有权要求侵权的一方给予损害赔偿的制度。无过错一方在离婚时提起离婚损害赔偿产生纠纷无非也就两种,一种是对方不承认存在过错,不愿意赔偿,还有一种就是对方对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要求不认可。如果对方不承认存在过错,这就需要无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