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的需求状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21:32:31 398 人看过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情形,具体如下:

1、仅限于生活用品,是指夫妻日常生活所需的物品,一般不指房地产、存款、无形财产;

2、财产价值不大,不属于贵重财产的日用品,如鞋、帽、衣服、一些价值不大的书籍、手机等;

3、仅限于生活用品由一方单独利益使用,如化妆品;

4、夫妻双方约定的,属于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有共同处理权吗

1、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没有共同处理权。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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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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