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买房本来是件很开心的事情,但在办理房产的一些事情时总会出现一些意料不到的事情,比如买了套房子,去当地的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房管局的人说必须还要交房屋维修基金,很多人对这笔费用表示很疑惑,那么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交给谁?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多少钱?
一、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交给谁?
1、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公共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2、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区域内公共维修基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共维修基金专户。
3、开立公共维修基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二、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多少钱?
1、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2、具体规定:首期维修基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以购房款总额为基数,分别按以下比例缴存:
(1)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按1.5%、购房人按1%缴存维修基金。
(2)不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各按1%缴存维修基金;
以上内容介绍的就是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交给谁?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多少钱。很多人购买自己的首套房子是对这些事情都不太了解,办理人员让交纳多少钱就多少钱,但事后回想起来都不知道自己交了些什么费用,看了本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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