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追诉时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1:34:51 245 人看过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产品质量问题诉讼时效为两年,起算日期为当事人已经了解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同时也了解到具体的侵权人之时算起。如果在法定的有效期限内,当事人就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的,法院应予以保护。

代理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谁承担?

代理产品质量问题若是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则应当由生产者承担责任。若是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则应当由销售者承担责任。但是被侵权人是既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4日 16: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赠品的质量问题是问题吗?
    生活场景林先生在电脑城看到一家电脑商家正在搞买一送一活动,于是就在这家商店购买了一台液晶显示器,得到了商家购送的价值160元的U盘一个。可是回家后林先生通过网络信息查询时,却发现所赠的U盘本身的产地和外包装不相符,于是林先生就与商家磋商,要求更换与外包装相符的U盘或进行赔偿,遭到了商店的拒绝。因多次协商无果,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商家给付正版的U盘。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公司辩解说如果是显示器有瑕疵,他们会立即更换,但U盘是林先生购买显示器获得的赠品,而且U盘出现的问题也不是商家造成的,所以他们没有义务更换。林先生则在诉讼时指出U盘是次品,并申请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表明,这个赠品U盘的确是次品。法院认为,虽然林先生购买的是显示器,U盘属于商家的赠品,但实际上这个赠品是林先生向商家购买显示器时的附加条件,也就是说属于商家负有的附属义务。林先生没有付U盘款给商家,但其实林先生的付款义务已经转移到了以商
    2023-06-08
    302人看过
  • 无法追回的诉讼时效问题
    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丧失胜诉权,但不影响法院受理,法院在受理后,如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等情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如查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的,则支持债权人诉讼请求。因此,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再去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在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拆迁补偿超过三年过渡费是如何计算的一、住宅房屋:从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含第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的标准在原签订协议中的标准上增加。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拆迁协议确定的标准或评估机构确定的标准照发。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每年加发一次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也可按月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023-07-19
    65人看过
  • 哪个部门处理产品质量问题,及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
    消费者保护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检部门等部门能处理产品质量问题;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是,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按照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进行赔偿。一、哪个部门处理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保护协会,企业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检部门,还有人民法院,能处理产品质量问题。购买商品质量问题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前提是商家不予退货。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二、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是按元价格三倍赔偿给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根据“食安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022-07-07
    374人看过
  • 产品质量纠纷和买卖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一、标的物质量标准的确定问题1、当事人约定优先。2、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当事人就有关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要求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4、卖方在出卖标的物时,通过产品介绍、产品说明书等形式对标的物品质进行的说明,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则该说明构成卖方对标的物品质的明示担保。如果实际交付的标的物与该说明不符,则属于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二、如何提出标的物质量异议律师认为一般情况下,买方认为卖方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时,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向卖方提出,否则视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合格。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
    2023-03-02
    209人看过
  • 追诉时效的几个问题
    (一)、追诉时效起点问题1.关于“犯罪之日”的理解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是指没有连续与继续犯罪状态的犯罪。犯罪之日应指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由于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认定犯罪成立的标准也就不同。对不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来讲,实施行为之日就是犯罪成立之日;对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危害结果发生之日才是犯罪成立之日。而在共同犯罪的场合,应以共犯人中最终的行为终了之时,起算对所有共犯人的追诉期限。2、关于“犯罪终了之日”的理解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也就是刑法理论上的连续犯、继续犯,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追诉时效终点问题此问题即“不再追诉”的期限到何时止?问题的答案应该是追诉期限应从犯罪之日计算到审判之日为止。因为任何犯罪事实不经法院审理,犯罪嫌疑人不得被判有罪。“追诉”不只是起诉的意义,更重要的是具有追究刑事责任的意义,而
    2023-03-23
    273人看过
  • 如何有效解决购买食品时的质量问题
    一、如何有效解决购买食品时的质量问题买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的,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或者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此外,消费者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二、食品安全标准的涵盖范围有哪些方面1.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2.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3.食品添加剂的限量规定;4.法律规定的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
    2023-10-11
    172人看过
  • 刑法中有关追诉时效的问题
    《刑法》上的追诉时效是这样规定的:1、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2、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3、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刑法追诉时效中断怎么计算1、追诉时效的中断追诉时效中断,是指在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
    2023-08-01
    372人看过
  • 保持产品质量:生产者应当保持产品的原有质量,避免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售后服务问题。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具体要求有以下三项:1、产品应当符合内在质量的要求产品质量如能符合以下三项要求,即为合格产品:(1)不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前两项为默示担保条件,后一项为明示担保条件。2、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要求。包括合格证明、产品名称、厂家和厂址,产品规格,安全使用日期,警示标志等。3、特殊产品的包装必须符合特定要求。特指剧毒、危险、易碎、储运中不能倒置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应有特殊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
    2023-07-23
    105人看过
  •  赔偿条例:产品质量问题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供货者,且销售者销售该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对于财产损失,可以采取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的方式。如果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且销售者销售该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人身损害赔偿应当包括下列费用:1、医疗费;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4、交通费;5、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6、残疾者生活补助费;7、残疾赔偿金;8、受残疾人抚养的人所需的生活费;9、造成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生活费;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二)财产损害赔偿:1、将损害财产恢复原状;2、将损害财产折价赔偿;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赔偿。销售者无法指明缺陷产品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在产品责任法中,生产者
    2023-11-07
    224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诉讼时效的问题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相关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1.同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也规定了,对建设工程因质量存在缺陷而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3年。这表明,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下,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2.虽然已经明确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了,但是涉及到诉讼时效的起算情况就显得比较复杂了。特别是对涉及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的法律纠纷。一、相关问题应该注意的是,我们在面临建设工程质量诉讼时效的问题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建
    2023-02-16
    396人看过
  • 超过七天产品质量问题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超过七天仍然能够要求商家进行退货。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是指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在拿到商品以后,消费者没有与卖家约定的,可以七天之内无理由退货;如有约定,按照约定进行。在网络购物时,七日无理由退后时间是从收到商品的次日零时开始计算,因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没有时间的限制。一、过了7天保价期不给退差价不退货我国没有三包法,也没有7天内不能退货的规定。如果是网购,除不适用七日无理由的商品外,商品销售者应当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如果是实体店,目前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七日无理由退货。如有争议的,可以向销售方所在地的工商局投诉。二、电子产品七天内可以退吗如果你事先知道你买的手机只是和你看上的手机外形一样而配置不一样,店家是不构成欺诈的,购买手机的票据如有须知载明退、换、维修可依次主张。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
    2023-02-22
    496人看过
  •  怎么处理产品质量问题?
    消费者在购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时,除享有退换的权利外,有时还可以要求销售商承担赔偿责任。产品因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毁损或灭失,不能修理、更换或退货的,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消费者在购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时,除享有退换货权利外,有时还可以要求销售商承担赔偿责任。产品因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毁损或灭失,不能修理、更换或退货的,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对其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问 题 : 如 何 计 算 产 品 质 量 问 题 的 赔 偿 金 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若出现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情形,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并
    2023-09-19
    294人看过
  • 如何鉴定产品质量问题?
    鉴定产品质量问题需要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向省级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再由上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鉴定单位对产品实施检测,出具检测报告。一、建筑质量责任谁负目前我国常见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主要有混凝土构件裂缝、屋面渗漏、地面起壳起砂等,从建设工程参与主体上对造成上述质量问题的原因作划分,主要有建设单位的原因、勘察单位的原因、设计单位的原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和监理单位的原因,也有可能是以上参建单位中的两方或者多方原因。一旦建筑物的质量出现问题,我们首先就需要查明质量产生的原因,进而确定应对该质量问题的成因承担责任的责任主体。比如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行业标准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是责任主体。勘察、设计单位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勘察、设计单位是责任主体。施工单位除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外,还
    2023-06-28
    481人看过
  • 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人身损害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致伤、致残、致死的后果以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受到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非人身损害纠纷所谓非人身损害纠纷是指医患双方争议的焦点不是诊疗护理引起的不良后果,而是其他非诊疗护理而导致的侵权行为,如患者就诊时,医护人员态度生硬、收费不合理,医生违反保密义务,未经患者同意,在论文中提及患者的姓名和病情,泄露涉及患者隐私的信息,侵犯患者的隐私权,造成患者的名誉受损等等。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大家应该清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了吧。在这些情况下,虽然也会出现患者人身损害,但此时却不能按照医疗事故进行处理,否则就会出现不公平的情况。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
    2023-07-16
    51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产品质量问题追讨的时效范围是怎样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5
      产品质量问题退换的时效限制,1995年8月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印发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 产品质量法律法规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06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安全法》 2、行政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3、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人民法院审理产品质量监督行政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 产品质量问题如何申诉,产品质量问题如何申诉,产品质量申诉程序是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争议的用户、消费者请求第三方进行判断、公正裁决的一种制度,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职能。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对于质量不好的物品,可以提出申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产品质量申诉程序如下: 1、申诉人填写《产品质量争议申诉书》 2、在接到产品质量申诉后七日内作出处理、移送处理或者不予处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诉人。 3、对无需追究刑事、行政责任的产品质量申诉
    • 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7
      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你这边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能证明产品质量问题是由生产者造成的,你可以在承担责任以后向生产者追偿。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
    • 买的洗衣机有质量问题,人产品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5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