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保密责任范围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20:01:17 90 人看过

律师在执业中,为了解案情,不可避免地要了解到委托人的很多资料、信息、证据,这些内容有的是委托人的隐私,有的是商业秘密,有的虽然不是隐私和商业秘密,公开了对委托人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律师都有为委托人保守秘密的责任。

笔者观点:有限制的律师保密义务

笔者认为,律师保密义务不应该是绝对的,而是应该受到一定限制的。

1、从律师作为辩护人的责任分析

律师作为当事人的辩护人,其责任在于向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律师法》第31条规定,律师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法律服务,而没有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瞒犯罪事实的责任。

2、律师对犯罪行为的举报是对法律尊严的尊重

律师作为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如果其隐瞒犯罪事实,就会损害律师整个行业在社会中的形象和地位。这种情况下,如果律师所代表的犯罪嫌疑人的利益在诉讼中获得胜利,受害人的利益得不到应有的实现,这不仅是对整个社会良知的愚弄,更是对法律所维护的公平正义的愚弄,也是对法律尊严极大程度的践踏。

3、法律为律师的保密义务规定了例外情况

我国《律师法》明确规定了律师的保密义务的例外情况,将委托人或其他人准备或正在实施的犯罪事实和信息排除在保密义务的内容之外。

尽管对于已经发生的,却未被司法机关获悉的犯罪事实,是否属于律师保密义务的范围,法律并没有予以明确规定。但是,由法律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目的考量可以推知,对于已经发生的犯罪事实,法律有责任对行为人依法进行惩处,而知情人有责任对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尽管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人员,同样也无法否认其作为知情人的上述职责。

4、律师具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义务

正义是一个社会基本的良知,也是每一个社会主体所应追求的。律师的职业性质虽然有其特殊性,但是更应该为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做出努力。

律师如果对于其所知悉的犯罪事实三缄其口,在刑事案件中往往会造成保护有罪者的结果,使得罪恶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社会正义失去了得到伸张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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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1日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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