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主要有哪些,具体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3 10:29:04 279 人看过

车险主要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车损险,不计免赔。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4: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天津生育险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首先,生育保险支付的范围有四项:(一)产前检查费;(二)生育医疗费;(三)生育津贴;(四)计划生育手术费现在我就说说前三项,这个是每个孕麻麻都要用得上的。产前检查费:首先呢,如果发现怀孕了,恭喜你。然后你就要做妊娠登记了。现在很多医院都可以联网登记了,就不用再跑到社险去了,就没有时间限制了,省事多了。不过我产检的医院是要求立本之后2周之内登记的。需要的材料:(1)妊娠诊断证明(原件):须注明妊娠起始时间、预产期,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及医疗保险专用章;(一般现在的医院要B超看到胎心胎芽才给开诊断证明的,所以不要着急)(2)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原件、复印件;(3)医保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化验单(尿妊娠化验);(5)代办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完了之后医院如果是联网的(一般都是了)产前检查费就可以划卡结算了,注意你用的是生育保险,最高支付1100元。如果全额垫付的话,就在最后一起拿到
    2023-05-03
    93人看过
  • 飞机延误保险有哪些具体规定
    航班延误保险是指投保人(旅客)按照航班延误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人(保险公司)在航班延误发生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按合同约定发生。从法律性质上看,航班延误保险分为商业保险、自愿保险和财产保险。本文以**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航班延误保险条款对航班延误保险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旅客可凭任何理由办理航班延误保险,无需任何证明类延误保险理赔(可额外享受200元赔偿)。被保险人必须在30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理赔,然后填写申请表,提交保险单和个人身份证明,并出示**公司或其代理人出具的延误时间和原因的书面证明。有时,你需要出示商旅证明等资料。各类“空中延误保险”对延误的界定标准各不相同,有的是按航班起飞时间计算,有的是按到达时间计算。一些保险还规定,天气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不在保险范围内。如何赔偿飞机延误保险?在满足上述前提条件后,被保险人要获得保险赔偿,
    2023-05-31
    500人看过
  • 投放危险物质罪主体具体有哪些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1、行为人只要年满十六周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投放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构成本罪。2、在主观上行为人持的是直接故意的心态,明知投放危险物质可能发生损害结果仍然放任该结果发生。一、卖淫罪由什么构成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他人卖淫的行为。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至于行为人的引诱行为是以言语、文字、举动、图画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与本罪的成立无关,引诱者允诺的内容有无实现,由谁实现,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主体: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
    2023-03-28
    238人看过
  • 具有名誉权主体有哪些?
    (一)公民名誉权名誉权可分为公民的名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在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3、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败坏他人名誉。(二)法人名誉权法人的名誉权内容与公民的名誉权相比,由于其不具有如公民一般的情感,所以其内容有所狭窄,主要包括: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法人进行报道评论时,必须真实,与事实相符.2、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散布与法人真实状况不符的消息,败坏其名誉。一、名誉侵权的形式有几种(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禁止用
    2023-03-22
    472人看过
  • 社保包括哪些方面的保险,具体规定有哪些
    社保包括以下方面的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024-04-30
    266人看过
  • 侮辱罪主体有哪些规定
    侮辱罪的主体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只要是年满16周岁及以上精神正常的人,不论男女老少、职业身份和民族信仰,都可以成为侮辱罪的主体,实施侮辱行为都可以犯侮辱罪,法律主要对侮辱罪的行为有较严格的规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一、触犯诽谤罪应该判刑多久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
    2023-03-10
    120人看过
  • 保险诈骗罪是什具体规定有哪些
    一、保险诈骗罪是什具体规定有哪些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为目的的,采用欺骗手段,使保险人陷于错误认识而支付数额较大的保险金的行为。1.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
    2023-12-20
    442人看过
  • 行政管理主体有哪些,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一般来说行政管理的主体为国家行政机关;如果从广义的行政管理的角度来说,则行政管理的主体为对有关事务的治理、管理和执行的社会活动的一切社会组织、团体。所谓行政管理,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以及自身内部进行管理的一种活动。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024-05-10
    233人看过
  • 2024贪污罪主体有哪些,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贪污罪主体有哪些,具体规定是怎样的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贪污罪的主体包括哪些贪污罪的主体包括以下两种人:(一)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是从事公务。这里的从事公务是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履行组织、领导、监督、具体负责某项工作等职责。履行组织、领导、监督职责的人员通常担任一定职务,主管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工作,例如国有公司的董事、经理、监事等。履行具体负责某项工作职责的人员通常就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项事务行使法律赋予或者国有单位授予的职权,例如国有公司、企业的会计、出纳、保管员等。根据《刑法》第93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
    2023-11-26
    129人看过
  • 管制刀具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一、管制刀具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一)各类匕首、锁刀、弹刀、三棱尖刀以及刀刃长度七公分以上,刀顶尖在四十五度以下的单刃刀具,一律列入管制。(二)生产管制范围刀具的工厂、作坊,国营和集体经营的,由县、市主管局,个体经营的,由公社或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后,送县、市公安局批准,发给《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并凭生产许可证向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申领执照后,方准生产。(三)属于管制范围的各类刀具,其出口产品(包括次品、等外品)转为内销的,应由县、市公安局批准经营的商店凭规定的购买证明出售。(四)凡属管制范围的刀具,集镇、市区一律由县、市商业局指定的百货、五金商店经售;农村由县、市供销社指定的供销社五金柜经售。(五)手铐、指铐、脚镣等戒具由县、市以上公安、司法机关按照规定指定专门的工厂生产供应;刀、枪、匕首等模具、教具由县、团以上单位凭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证明,向县、市公安机关指定的单位定购。(六)对部分刀
    2023-04-24
    144人看过
  • 违反停车规定的具体情况有哪些?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不得假释的情形都有哪些(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
    2023-07-18
    75人看过
  • 机动车上路行驶有哪些具体规定
    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1)悬挂机动车号牌,专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号牌;(2)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是指经车辆安全检验部门对机动车检验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证明车况良好的合格标志;(3)保险标志,是指机动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后,由保险部门核发的证明;(4)机动车行驶证,是指机动车登记注册后,与《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记载的车辆类别、车主名称、厂牌名称及相关数据相一致的,并配有该车照片的合法证明。没年检的机动车上路怎么处罚驾驶未经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现场和非现场处罚是一样的。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只有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可6年免上线检测,而面包车和7座及7座以上的车辆并没有纳入6年免检的范围,还是需要按期年检。一、年检需要带的资料如下:1、机动车行驶证;2、机动车
    2023-08-05
    405人看过
  • 醉酒交强险赔偿规定具体有哪些
    只有在机动车驾驶人醉酒的情况下,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才能拒绝理赔,在未醉酒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醉酒司机存在过错需承担交通事故责任时,交强险的保险人仍应当理赔。另外,保险公司不能以肇事司机存在醉酒这种过错而不向受害人赔偿,否则这是有违交强险的设立初衷的,正确的做法是:保险公司在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之后,享有向肇事司机追偿的权利。对于醉酒驾驶所造成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死亡伤残赔偿责任限额部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只规定了“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于交强险保险免赔拒赔的规定。这是否意味着,除了该免责条文之外的其他交通事故,即便存在醉酒驾驶的情况,交强险对于死亡伤残赔偿责任限额部分,仍需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这个问题争议很大,尤其是保险会所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规定有驾驶人醉酒驾驶
    2023-04-16
    231人看过
  • 车险理赔纠纷怎么处理,具体的规定有哪些
    车险理赔纠纷处理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进行和解。在争议已经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实事求是、有诚意地进行磋商,彼此作出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或者向保监会当地办公室投诉。以及进行仲裁手段,仲裁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的书面协议。都失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4-05-04
    20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监事会的具体职责主要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2-21
      法律分析 监事会主要包括如下具体职责:依法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检查公司财务;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等。
    • 车主购买的划痕险有没有保单,具体规定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11
      车主购买的划痕险可能没有保单,因为划痕险属于附带的保险,但有没有保单,保险人也应负赔偿责任。只要投保人和保险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保险合同就成立,保险公司就要负保险责任。
    • 车险费率计算,具体有哪些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6
      第一年费用计算,保的越多、车辆购置价越高,保费越高。就车险计算公式来说,交强险按基本标准进行核算。 商业险的计算公式大致如下: 车辆损失险保费=基本保险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 第三者责任险保费=固定档次赔偿限额对应的固定保险费; 全车盗抢险保费=车辆实际价值×费率; 车上责任险保费=本险种赔偿限额×费率; 不计免赔特约险保费=(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费率,等等。 第一年之后的
    • 车损险影响三者险有哪些具体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6
      关于报车损险影响三者险有何具体规定有如下回答会影响 第三者险的费用。但是三者100万时,标准保费是2080左右。按最低折扣7折是,便宜600元。如果是电网销在打8.5折。就是便宜510元。也就是说,如果你 第一年是标准保费, 第二年最多能便宜510-600元。跟修理费持平,如果 第一年低于标准保费,则优惠理少,修理费高于保费优惠。所以如果不是总的次数太高(4次以上),我是建议报保险公司处理。
    • 车上责任险有必要买的吗?,具体规定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01
      车上责任险一般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愿进行购买的,不属于一定要买的保险,其并不是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