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工伤保险赔偿注意事项,避免经济损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0:24:26 296 人看过

工伤保险赔偿注意事项:

一、对于意外伤害的认定存在一定的争议,当事人须在规定的范围内遭受意外伤害方具备赔付资格。

二、对于伤残程度的认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具备相关资格的专业机构进行认定,不具备资格的单位认定不具有效力。

三、对于赔付的数额和期限必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方具有理赔资格。

职工工伤保险赔偿待遇有哪些

职工工伤保险赔偿待遇如下:

1、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食补,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出差伙食补贴标准的百分之七十给予住院伙食补贴;

3、外地就医交通费、住宿费;

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按照国家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所需费用;

6、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生活护理费,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本单位负责。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残疾补贴,一次性伤残补贴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人员的伤残等级确定的。不同的等级有不同的赔偿标准;

9、伤残津贴,如果员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工伤保险基金将根据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贴。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0、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1、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给因工死亡的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是: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各供养亲属核定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1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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