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8: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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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认定结案确有错误的,根据审判监督职能,有权重新审理,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首先,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行使审判权的法定机关和公职人员。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有权在民事诉讼中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共同行使本院审判的司法监督权;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主体不同,启动方式和适用程序也不同。第二,再审的对象必须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确有错误的调解书。所谓真错误,不仅包括认定事实的错误,还包括适用法律的错误;它既包括实体法适用上的错误,也包括法律程序上的错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没有错误的,不能进行审判监督。此外,如果人民法院在尚未生效的判决中发现错误,只能通过二审程序纠正错误,但不能运用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只有在有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组织做出书面裁决以决定再审后,才能启动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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