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土地使用证上的合同无效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21:10:40 116 人看过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一、固有利益损失赔偿。固有利益损失赔偿的范围是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

二、信赖利益损失赔偿。信赖利益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一、缔约过失该承担什么责任

缔约过失应该承担的责任包括有:固有利益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一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信赖利益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其他损失费用等。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分别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二、合同成立是否具有缔约过失责任认定标准?

合同成立可以还存在缔约过失责任。确定缔约过失责任需满足以下条件:(1)缔约当事人违反法定的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比如通知、保密、协助义务等。(2)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比如一方隐瞒真实情况、欺诈等。(4)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按照以上条件,其实并不排除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实践中,缔约过失责任适用于合同未成立、被撤销或无效的情况,并且一定条件下也认可适用于合同有效的情况。

三、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原则是什么

缔约过失责任的归责原则应该是过错责任原则,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合同未成立、合同无效或合同被撤销,致使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应以其过错作为确定责任的要件及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这里包括两层含义:1、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以主观过错作为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2、这种过错必须与信赖利益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以此来确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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