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中管辖权出现转移的情况一般包括: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一、法律规定中指定管辖的适用条件
法律规定中指定管辖的适用条件是:不能明确的确定管辖法院;依法几个机关都有权管辖,经过协商后仍然没能确定管辖机关;因客观原因或者是紧急情况,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来确定案件的管辖。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
第二十二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三、劳动争议仲裁管辖
地方各级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的管辖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条例》确定。
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会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
-
行政诉讼的复议前置有几种情况
235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调解管辖和被移送管辖的区别
88人看过
-
管辖权的转移包括哪几种情形
130人看过
-
行政诉讼管辖权转移的特殊之处是怎样的
400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有哪些种情况
33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再审情形包括几种
115人看过
行政管辖权是指法院或行政机关在审理行政案件和行使行政权力时,对不同级别、地域和种类的行政案件进行分工和管辖的权力。 行政管辖权的规定是为了保障行政机关和法院在处理行政案件时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避免出现管辖混乱、重复处理或推诿扯皮的情况... 更多>
-
行政诉讼管辖权转移的具体实践山西在线咨询 2024-12-12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若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范围,应将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若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不符合本院管辖范围,则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二十三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行使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若人民法院之间对管辖权发生争议,则应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向它们的共
-
行政复议中的行政赔偿有几种情况?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1行政赔偿是我国国家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由此,行政复议成为申请人获得行政赔偿的重要途径之一。而行政复议中的行政赔偿包涵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附带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二、对因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所产生的费用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三、对因提
-
行政复议几种管辖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3行政复议几种管辖(1)一般管辖。行政复议的一般管辖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服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适用的管辖称之为一般管辖。 (2)特殊管辖。行政复议的特殊管辖是指除一般管辖之外的适用于特殊案件的管辖。 (3)移送管辖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经审查发现自己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时,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管理的制度。 (4)转送管辖。转送管辖指接受属于特殊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的
-
行政诉讼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行政诉讼的指定管辖的情形包括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1行政诉讼的指定管辖,是指上级法院以指定行为将行政案件交由下级法院管辖的制度,即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2条规定的两种情况:一、由于特殊原因,致使有管辖权的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在这里,管辖权的行政诉讼的指定管辖,是指上级法院以指定行为将行政案件交由下级法院管辖的制度,即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2条规定的两种情况:一、由于特殊原因,致使有管辖权的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在这里,管辖权的归属并没有疑问与纠纷,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