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性质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性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6:46:04 324 人看过

来源:作者:王小卫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权利的主张,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表现为三种情形。一是无过错方在提出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是无过错方在过错方提起的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三是在过错方提出的离婚诉讼结束(离婚)后,无过错方在一年内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由于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方式不同,导致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性质在这三种不同的方式下各不相同。

在第一种情形下,由于损害赔偿的请求是和离婚请求一并提出的,通常在诉状中体现为“诉讼请求:

1、离婚;

2、分割财产;

3、子女抚养;

4、损害赔偿。”的模式,此时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和离婚、分割财产、解决子女抚养等请求是并列的关系。故在这种情形下,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就自然成为离婚诉讼中的一个独立的请求,而不是一个独立的诉讼。其在诉讼中的性质应等同于其他诉讼请求,并无特殊之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诉讼费收取的办法,对这一统一于离婚诉讼中的一个独立的请求计收相应的费用。

在第二种情形下,由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是在一个已经开始的诉讼过程中提出的,且它的提出并非为了对抗和抵消提出诉讼一方即存有过错的原告的诉讼主张,而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建立在对方当事人存有法定过错基础之上的请求。首先,这一请求是由无过错的被告向有法定过错的原告提出的,所以肯定不属于原诉诉讼请求的范围。其次,这一请求是基于对方当事人存有法定过错而产生的,所以该请求不能抵消和吞并原告在离婚诉讼中的请求。最后,这一请求依附于婚姻关系的解除,如若婚姻关系通过诉讼最终未解除,则该请求就不会获得人民法院的审查和支持。所以该请求并不能构成反诉。因为反诉在原诉撤消或被驳回后并不影响反诉请求的审理和裁判。而在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中,一旦原告撤回诉讼或其离婚请求被人民法院驳回,被告基于无过错理由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随即便失去存在的基础和条件,随着解除婚姻关系请求的消亡而不复存在。此时,如何认定无过错的被告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性质,怎样判断被告应否就其请求交纳相应的诉讼费用就成为一个难题。

在第三种情形下,无过错方通过独立诉讼的方式主张损害赔偿,同于其它侵权诉讼,无须多言。

对于第二中情形下离婚损害赔偿的性质认定问题,笔者认为可结合第一和第三中情形,视具体情况分别处理。离婚案件是一种复合诉讼,包括主诉和附带之诉。其中解除婚姻关系是主诉,而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等是附带之诉。同时,离婚案件也是一种递进式的诉讼。后一诉讼请求是建立在前一诉讼请求成立的基础之上的。如前一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则后面的诉讼请求就不复存在。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离婚案件时,总是按照主、附,前、后的次序来进行审查和裁决。具体而言,就是先决定是否应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在预先决定应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前提下才能进一步的审查处理附带的诉讼请求。这就给了我们解决以上难题的机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6: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损害赔偿请求的赔偿原则
    共有财产关系的客体为一项特定的统一的财产.如图书馆,其功能、作用、价值是确定的。因某些法定的特殊原因,共有人分割共有财产,会使共有财产的功能丧失或者削弱,降低它的价值,有可能给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因此本条规定,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是很简单的,就算是法院判决分割方法,也要尊重共有财产分割人自己的意见的。既然是共同财产,那就说明这笔财产当然不是归某一个人所有的,在法律上是几位共有人共同的财产。在必要的情况下需要分割共同财产的话,财产所有人可自行协商分割方式。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中常遇到什么陷阱(一)如果支付给对方赔偿金,应当详细列明该赔偿金包括的项目。比如医疗费、受害人及其亲属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绝不何只写支付对方赔偿金多少钱,以防日后对方反悔,
    2023-03-23
    292人看过
  • 无效合同之损失赔偿请求权的性质
    【合同效力】无效合同之损失赔偿请求权的性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的合同关系已不复存在,当事人所负的赔偿责任显然不是基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受害人提出赔偿请求也非基于合同上、的权利。那么当事人提出赔偿的理由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大陆法系的判例和学说中形成了有代表性的两种看法:一种是侵权行为说。该观点认为,因合同无效所致的损失,除法定情形外,属于侵权行为法所调整的范围。另一种是缔约过失说。此观点认为因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而产生的合同请求权乃是基于缔约上的过失的请求权。正如德国学者耶林所指出:“契约的缔结产生了一种履行义务,若此种效力因法律上的障碍被排除时,则会产生一种损害赔偿义务。因此,所谓契约无效者,仅指不发生履行效力,非谓不发生任何效力。简言之。当事人因自己过失致使契约不成立者,对信其契约为有效成立的相对人,应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产生的损害。”在我国,许多学者都主张在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
    2023-06-09
    135人看过
  • 离婚中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怎么办理
    离婚纠纷中应当采取以下方式来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依法应由无过错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法定赔偿的情形包括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法律上如何协商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因此无过错一方,在离婚时,向有过错的一方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
    2023-08-11
    380人看过
  • 离婚请求支付损害赔偿可不可以?
    一、离婚离婚请求支付损害赔偿可不可以?可以,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主要有对方与他人重婚的、与他人同居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有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民法典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对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也就意味着离婚主张损害赔偿的时候,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情形,否则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按照规定来看,此时可以主张赔偿的情形包括了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家暴家暴行为、有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下列几种:1、与他人重婚的;2、婚内与他人同居的;3、婚内实施家庭暴力的;4、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5、有其他重大过错的。其中“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他人同居的
    2023-06-17
    379人看过
  • 应当如何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具体如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或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提出主体: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只能由无过错方提出。(二)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协议离婚后提出: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诉讼离婚中提出: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1)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一审中提出:a.可以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b.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且在离婚诉讼中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之诉。(2)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二审中提出:如果被告在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
    2023-07-29
    63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怎么举证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要求是什么
    一、离婚赔偿赔偿怎么举证既然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也是侵权诉讼的一种,自然涉及到了举证问题。一般侵权行为举证责任在原告,而实际情况下,离婚诉讼受害方举证困难已经不是小范围的问题。特别是对于重婚的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无过错方要获取证据,可以说是相当困难的。在没有正当途径获取证据的情况下,不少当事人会采取违法的、侵犯他人权益的方式采集证据,这很容易激化矛盾,引起社会的不安定。因此,法律应对以什么途径获取的证据才能作为法定证据使用作出明确规定。对采用非法手段和侵犯人权的方式获取的证据要宣布无效,并规定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必须给予受害方技术和立法上的支持,比如我国已经出台相关规定,在对待破坏婚姻行为的取证上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介入。二、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要求(一)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与离婚这一法律行为紧密相连,而离婚的前提则要求必须有合法婚姻的存在。合法婚
    2023-05-03
    206人看过
  • 起诉离婚能请求损害赔偿吗,什么情况下可请求赔偿?
    1、一般无过错方起诉离婚时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在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可以同时提出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2、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由上述规定可以知道,起诉离婚能请求损害赔偿的条件不外有两个:1、主体必须无过错方,即过错一方不能起诉离婚请求赔偿;2、客观情形即对方具备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中的一种或多种情形。
    2023-04-26
    92人看过
  • 离婚后家暴医疗费的性质:是否属于离婚损害赔偿?
    家暴产生的医疗费用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两个方面。物质损失主要是财产损失,如家庭暴力或虐待造成的医疗费用、护理误工费等直接损失。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物质损失的数额,但精神损失是无形的,伤害程度难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实施家庭暴力。遭受家暴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遭受家暴能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在离婚的时候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3-07-07
    342人看过
  • 违约损害赔偿的性质是什么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指在发生违约情事以后,在请求损害赔偿时应如何确定损害的范围,根据什么原则来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1、约定赔偿范围。依当事人的意思而定的损害赔偿范围。2、一般法定赔偿范围。依照法律的一般规定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3、特别法定赔偿范围。由法律基于特殊的立法政策而特别规定的损害赔偿。一、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这两类责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归责原则不同侵权责任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而仅对极少的特殊侵权行为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违约责任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即只要行为人的违约行为,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抗辩事由,行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受害人只需证明违约方有违约行为,不需证明其是否有过错。2、举证责任不同在一般侵权责任中,受害人有义务对加害人的过错举证,在特殊侵权责任中,由加害人反证自己没有过错。违约责任中,违约方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相比之下,违约诉讼中
    2023-03-06
    287人看过
  • 离婚后再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通过上述可知,离婚后才
    2023-03-10
    107人看过
  • 必须具备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三)实施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即持续性、经常性的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另外如通奸、嫖娼、赌博、吸毒等;(五)另一方无过错,即没有上述行为,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如各自与他人同居,或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则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而提出损害赔偿;(六)当事人必须起诉离婚才能依法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七)必须因严重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损害,这种损害,即包括物质上的损害,又包括精神上的损害。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情形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应该满足以下要件:(一)相对方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
    2023-07-07
    145人看过
  • 婚姻损害赔偿请求期限的规定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婚姻损害赔偿请求当事人去法院起诉,请求婚姻损害赔偿的期限一般是三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和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就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3-07-03
    410人看过
  • 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为加强对精神利益的法律保护,我国应承认守约方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通过对现行法的扩张解释,确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可预见性规则,为具有确定性和严重性的、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违约可能导致的精神损害,提供法律救济。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行使的范围:并非所有侵权行为都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违约行为也是一样。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应该受限制的,只限于从性质上可能在违约时给守约方造成重大精神损害,而非一般精神损害的特殊类型的合同。如美容合同、运输合同、承揽合同等,其合同目的在于提供快乐、安宁或摆脱精神困扰。对于纯粹是为了商业利益的合同,不应给予这方面的赔偿,这也是各国的普遍做法。因为,商事合同的违反常常被视为商事交易风险,而生活在充满竞争的商业社会的人们都应被视为有同等的能力来承担风险,而且也假定每个人都已将接受风险作为获得受益的前提。因此,违约方无须支付给对方所谓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对因违
    2023-03-07
    318人看过
  • 离婚纠纷中赔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范围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要求具体如下:1、必须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2、双方因前述行为离婚的;3、另一方无过错;4、其他其基础条件。离婚纠纷中如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离婚可以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也可以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只要存在损害赔偿情形,无过错方当事人都可以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要求过错方予以赔偿。但无过错方当事人应当注意,法律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一、协议离婚时对无过错方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规定。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无过错方要求赔偿的项目和赔偿的数额。若在离婚协议书中没有涉及损害赔偿请求权,无过错方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过错方当事人予以赔偿,但无过错方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明确放弃或离婚后超过1年的,法院不予支持。二、诉
    2023-07-28
    490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论论损害赔偿的适用性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0
      1、请求权的请求权的专属性。所谓请求权的专属性,指的就是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只能由受害人来行使,一般不可以让与或者继承。由于精神损害赔常常依附于特定受害人的特定权利,只有在其特定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并且达到一定的程度方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根据我国《2021年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中所规定的权利,他们都具有一定的专属性。在原权利具有专属性的前提下救济权利也有一定
    • 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13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重婚本身就是一种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重婚妨害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和该婚姻关系中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使另一方在名誉上遭受到损害,违反了民事立法关于对公民名誉权保护的规定,而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损害是由侵害婚姻关系的行为所致,二者具有因果关系。侵犯人身
    •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是如何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16
      离婚损害赔偿属于违约责任,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被视为违反了基于婚姻契约所产生的同居义务、忠实义务、扶助义务等,因违反这些义务而造成的另一方的损失,在离婚时应当赔偿。
    • 因离婚实施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中,什么是物质损害赔偿,证据有何要求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5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指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所以这方面的证据体现在离婚诉讼中,就是关于受害一方婚姻当事人因离婚而受到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人身损害赔偿就是因过错实施的暴力、虐待等违法行为给受害方造成的身体伤害,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的相关费用;财产损害就是违法行为给受害方的财产利益造成的损害。实践中受害方的人身损害大多是在自己家庭中发生,家庭之外的人一般不能亲眼目睹事情发生的过程。 由于过错方为达到离
    •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情形是啥,损害赔偿请求权有哪些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3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⑵、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⑶、实施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⑷、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即持续性、经常性的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另外如通奸、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⑸、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