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是否算作劳动关系的一种形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8:01:30 137 人看过

签了劳务合同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

签订劳务合同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劳务合同应当为一般的雇佣关系,适用《民法典》。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的情形是哪些

五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分别是:

1、用人单位招录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2、用人单位招录已经领取退休金的人员;

3、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服务关系;

4、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

5、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合作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1、应签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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