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种类有多少类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1 15:00:12 127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船舶登记方式和船舶股权登记、临时登记、抵押、租赁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航线登记等知识点。开放式登记国吸引了众多国家的船舶所有人,使得在航运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开放登记依然在世界海运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1.开放式登记是一种船舶登记方式,意味着外国船舶可以在我国登记,而允许外国船舶在本国登记的国家则被称为开放式登记国。开放登记国以它独特的登记条件吸引了众多国家的船舶所有人,从而使得在航运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开放登记依然在世界海运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2、船舶股权登记主要用于确认船舶股权关系,受哪个船旗国法律保护。船舶经过股权登记后,应领取船舶国籍证明或船舶登记证明或船舶许可证。此时,船舶才取得有关法律和公约规定的航行权。3、船舶临时登记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船舶所有人或承运人应向有关船舶登记机关申请临时登记:第一,在国外买进或新造船舶合同规定离岸交船的;第二,在国内为国外新造船舶合同规定到岸交船的;第三,新造船舶出海试航的;第四,以光租条件从国外租进船舶的。另外,对于老船舶不能提供产权证书的人员,在公告期内经营者可以出具证书,申请临时登记。4、船舶抵押,租赁登记凡船舶抵押给他人或光船出租给外国经营时,船舶所有人应向船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书中应载明上述各项有关内容并呈验抵押契约或经主管机构批准光船出租的文件和租赁契约。5、船舶变更登记凡船舶在营运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一,船舶所有人的名称变更;第二,船舶所有权转移他人,以致船舶所有人变更;第三,船舶船籍港变更,等等。6、船舶注销登记船舶注销登记适用于以下情况:第一,丢失登记,用于船舶消失或沉没;第二,丢失登记,用于船舶失踪6个月;第三,废弃登记,用于船舶已由主管机关批准拆卸;第四,废弃登记,用于船舶被政府征用,或者主管机关批准将船舶所有权转移到国内外新船舶所有者。7、船舶航线登记主要适用于国际航行船舶。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首先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船舶技术检验,在取得有关航行区域的合格证书后,向船籍所在港口的港务监督申办船舶登记,领取船舶国籍证书后才能航行于国际航线。

船舶登记类型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船舶登记分为普通船舶登记、重点船舶登记和特定船舶登记。普通船舶登记适用于所有船舶,而重点船舶登记适用于载运危险货物、旅客或者特定货物的船舶。特定船舶登记适用于体育运动船、游艇和渔船。

根据以上规定,船舶登记的类型可以分为三类:普通船舶登记、重点船舶登记和特定船舶登记。

船舶登记是保障航运安全的重要措施,各国政府都积极加强船舶登记管理,以维护航运市场秩序。普通船舶登记适用于所有船舶,重点船舶登记适用于载运危险货物、旅客或者特定货物的船舶,特定船舶登记适用于体育运动船、游艇和渔船。船舶登记的类型可以分为三类,分别是普通船舶登记、重点船舶登记和特定船舶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副本。就购买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一)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二)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三)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件。就新造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但是,就建造中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仅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就自造自用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足以证明其所有权取得的文件。就因继承、赠与、依法拍卖以及法院判决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船舶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对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船舶所有人颁发船舶所在权登记证书,授予船舶登记号码,并在船舶登记簿中载明下列事项:(一)船舶名称、船舶呼号;(二)船籍港和登记号码、登记标志;(三)船舶所有人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四)船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日期;(五)船舶所有权登记日期;(六)船舶建造商名称、建造日期和建造地点;(七)船舶价值、船体材料和船舶主要技术数据;(八)船舶的曾用名、原船籍港以及原船舶登记的注销或者中止的日期;(九)船舶为数人共有的,还应当载明船舶共有人的共有情况;(十)船舶所有人不实际使用和控制船舶的,还应当载明光船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十一)船舶已设定抵押权的,还应当载明船舶抵押权的设定情况。船舶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船舶所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6日 02: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实践合同有多少种类别?
    实践合同主要有四种,分别是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在当事人交付保管物时成立,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定金合同自现实交付定金时生效;借用合同在借予时成立;自然人间借款合同在提供借款时生效。另外,代物清偿协议也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的特征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6、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7、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8、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9、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10、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1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
    2023-07-06
    447人看过
  • 船舶碰撞的类型有哪些
    一、船舶碰撞构成要件中国规定的船舶碰撞概念主要建立在传统的狭义的船舶碰撞概念的基础上,同时又融合了《里斯本规则》中一些较为先进的立法规定,因而处于传统概念和新概念的折衷位置上。中国的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则包括:1、碰撞双方均为船舶因此排除了船舶和非船舶、非船舶间的碰撞,排除了军事船舶、政府公务船舶和其他船舶的碰撞,同时还排除了20总吨以下小型船艇间的碰撞以及内河船舶间的碰撞。2、船舶碰撞以船舶间实际接触致损为原则,以非实际接触为补充。3、碰撞必须发生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4、间接碰撞须当事船有过失。5、船舶碰撞应造成损害结果。二、船舶碰撞的类型通常以是否接触、碰撞起因等为标准进行分类。1、直接碰撞和间接碰撞。依船舶是否有接触分为直接碰撞和间接碰撞。直接碰撞是指船舶之间因某种原因是船体或船舶任何组成部分接触而造成损害的碰撞事件。间接碰撞是指船舶之间虽未发生实际接触但造成损害的事件2、过错
    2023-06-06
    225人看过
  • 船舶保险怎样分类
    船舶保险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可分为不同的类别。1.按船舶航行的区域不同分类按船舶航行的区域不同分类,船舶保险分为远洋船舶保险、内河船舶保险。(1)远洋船舶保险。远洋船舶保险是指以从事国际远洋运输的各种船舶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2)国内船舶保险。国内船舶保险是指以从事沿海、江河、湖泊运输的各种船舶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2.按可保利益的不同分类按可保利益的不同分类,船舶保险分为船舶一切险、船舶全损险。(1)船舶一切险。船舶一切险又称船舶综合险。是指保险船舶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不论发生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以及保险船舶碰撞、触碰他船、码头、栈桥等,造成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予以负责赔偿的一种船舶保险。(2)船舶全损险。船舶全损险是指保险船舶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保险人仅对船舶的全部损失负责赔偿的一种船舶保险。即对船舶的部分损失不予负责。3.按船舶
    2023-05-01
    305人看过
  • 船舶污染的分类有哪些?
    船舶污染的分类1、排放性的船舶污染。排放性的船舶污染亦称操作性污染,是指船舶有意识地将船舶污染物质排入海中。它又可分为正当排放和不正当排放两种。所谓正当排放是指船舶排放的污染物质未超过防污标准或排放行为不被禁止或限制的轻微船舶污染行为。正当排放按物质来源可以分为来自船舶生活污水的污染和来自船舶垃圾的污染两类。这两类污染与油类和其它化学有害物质相比对整个海洋环境不会构成很大威胁;但从沿海国的利益出发,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的处理一般不能在该国的领海中进行。所谓不正当排放是指船舶排放的污染物超过防污标准,或在禁区内排放污染物质而造成的污染。在不正当排放中,大量污染行为是排放油轮或油糟的压舱水、洗舱水以及船底含油污水。由于船舶排放性污染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极为分散,往往被人们忽视。2、事故性的船舶污染。事故性的船舶污染是指运载具有毒害物质的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因过失或疏忽或不可抗力、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船
    2023-06-06
    394人看过
  • 敲诈勒索罪有多少种类别
    一、敲诈勒索罪有多少种类别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敲诈勒索罪被划入了侵犯财产罪这一类别范畴之中。根据这部法律第二百七十四条的具体描述,敲诈勒索罪可以被大致分为两种类型:其一为普通情节下的敲诈勒索行为;其二则是涉及到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敲诈勒索行为。而对于具体的量刑标准以及情节的判定,将会依据犯罪金额、作案手法、所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性的考量与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敲诈勒索罪损失怎么赔偿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当个体因特定犯罪行为遭受严重侵害其财产权益的时候,有权发起民事诉讼活动并请求加害人作出
    2024-07-18
    333人看过
  • 船舶租用合同的种类及相关介绍
    船舶租用合同分为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赁合同。定期租船合同什么是定期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定期租船合同的内容是什么?定期租船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船名、船籍、船级、吨位、容积、船速、燃料消耗、航区、用途、租船期间、交船和还船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条件、租金及其支付,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出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船舶,承租人怎么办?出租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将船舶延误情况和船舶预期抵达交船港的日期通知承租人的,承租人应当自接到通知时起四十八小时内,将解除合同或者继续租用船舶的决定通知出租人。因出租人过失延误提供船舶致使承租人遭受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负赔偿责任。光船租赁合同什么是光船租赁合同?光船租赁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
    2023-06-06
    125人看过
  • 船舶污染是如何分类的
    船舶污染的分类1、排放性的船舶污染。排放性的船舶污染亦称操作性污染,是指船舶有意识地将船舶污染物质排入海中。它又可分为正当排放和不正当排放两种。所谓正当排放是指船舶排放的污染物质未超过防污标准或排放行为不被禁止或限制的轻微船舶污染行为。正当排放按物质来源可以分为来自船舶生活污水的污染和来自船舶垃圾的污染两类。这两类污染与油类和其它化学有害物质相比对整个海洋环境不会构成很大威胁;但从沿海国的利益出发,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的处理一般不能在该国的领海中进行。所谓不正当排放是指船舶排放的污染物超过防污标准,或在禁区内排放污染物质而造成的污染。在不正当排放中,大量污染行为是排放油轮或油糟的压舱水、洗舱水以及船底含油污水。由于船舶排放性污染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极为分散,往往被人们忽视。2、事故性的船舶污染。事故性的船舶污染是指运载具有毒害物质的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因过失或疏忽或不可抗力、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船
    2023-06-12
    232人看过
  • 房子的种类有多少
    优先购买权
    市场中总有新的购买者,也总会遇到那些很初级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他们而言又是极其头痛的,房子的种类五花八门,什么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等,看得人眼花缭乱。为了帮助购房人分清这些概念,本刊将连续对购房的基础知识作出一一介绍。无论在什么地方,房屋都应有其合法的拥有者——所有权人。由于历史和体制方面的原因,现在房地产市场中流通的房屋存在着产权房和使用权房之分。产权房所谓产权房,是指产权人对房屋(指建筑物)拥有所有权,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产权人对这两项权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排他的,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干涉和影响,产权人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典当等方式合法处置自己的房地产权利。使用权房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目前已经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在
    2023-06-10
    143人看过
  • 事故类别有多少
    安全事故的分类主要分为如下四类: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安全事故分类有哪些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2、火灾事故3、道路交通事故4、农机事故5、水上交通事故6、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和级(一般)。按照事故原因划分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
    2023-07-16
    423人看过
  • 各类船舶能强制拍卖吗
    强制拍卖船舶是一项非常严格的民事强制措施,从根本上改变了船舶所有人的所有权。因此,拍卖船舶在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中也有严格的把握。被扣押的船舶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实施强制拍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规定》(以下简称《卖船条例》),海事法院拍卖船舶,强制拍卖船舶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船舶被扣押后,申请人提起诉讼的,扣船由诉前保全自动转入诉讼保全。如果船舶所有人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拒绝提供充分可靠的担保,或者船舶本身的零部件和设备不应继续扣押,海事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被扣押的船舶进行拍卖。被拍卖船舶的所有者必须是被告,并对原告提出的海事请求负责。此外,申请人申请拍卖船舶时,应提前支付拍卖费用。财产保全的目的是方便被告在判决责任时顺利执行。拍卖船舶的目的是将保全对象从船舶转化为价格,保存在法院指定的账户中,使法院未来的判决能够执行,债务能够清偿。如果责任人提供了充分
    2023-03-02
    278人看过
  • 附加刑种类类别
    附加刑的种类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没收财产三类。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罚金刑是以强制犯罪人交纳金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主刑附加刑种类我国《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既能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对一个犯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刑。附加刑适用时,对一个犯罪可以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2023-08-12
    141人看过
  • 有多少种公司类型?
    公司可分为五类,分别是:1、无限公司,即所有股东无论出资多少,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2、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3、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组成;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相同金额的股份,所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5、股份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东组成。这种划分方法是对公司最基本的划分方法。个人应该如何更改公司类型?变更公司类型的流程:1、首先需要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其次需要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3、然后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4、最后变更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
    2023-07-05
    361人看过
  • 警察分类有多少种
    根据我国警察法规定,我国警察主要包括公安、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两大类型。一、民警有警官证吗没有,警官证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警官身份的证明,作用等同身份证,是武警警官表明身份的有效证明。民警有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二、警察平时穿警服吗?这个没有硬性规定,穿与不穿取决于个人。根据我国《警察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注意:但在工作外的时间是否穿着警服,可由个人自行决定。警察能穿警服消费,公安民警着装时,不得在公共场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饮酒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三、交警执法不规范为什么没有整改报告公安机关
    2023-03-16
    149人看过
  • 国际商标分类有多少类别呢
    国际商标共分为45个类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注册商标类别主要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类别。并且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商标法的保护。国际商标分类有多少类别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2022-07-09
    374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帆船船舶登记主要种类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9
      1、开放登记是一种船舶登记,即允许外国船舶在本国登记,这些允许外国船舶在本国登记的国家称为开放登记国。开放登记国以其独特的登记条件吸引了许多国家的船主,这使得在航运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开放登记在世界航运中仍然占据着重要地位。2、船舶所有权登记主要用于确认船舶所有权关系以及受哪个船旗国法律保护。船舶所有权登记后,应当取得船舶国籍证书、船舶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执照。此时,船舶取得了相关法律和公约规定的航行
    • 船舶保险责任的种类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5
      保险的除外责任一般包括: 1、战争、军事行动和政府征用; 2、不适航; 3、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疏忽或故意行为; 4、超载、浪损、座浅引起的事故损失; 5、船体和机件的正常维修、油漆费用和自然磨损、朽蚀、机器本身发生的故障; 6、因保险事故导致停航、停业的损失以及因海损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一切间接损失; 7、清理河道、清除污泥的费用; 8、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船舶保险的责任期限分为两种:定期保
    • 交通部船舶种类管理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6
      交通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或者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海事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本辖区港口、航道、通航环境、特定类型船舶的实际情况以及引航员的任职年限等因素,在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范围内制定各类别、等级引航员引领的船舶种类和尺度的具体规定。超出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引领船舶种类和尺度的,应当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批准。
    • 船舶登记a类和船旗a类有何不同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4
      一般来说,船旗国就是这个船的“国籍”,而登记国,是一只船隶属哪个公司,这个公司是什么国,他就在这个国家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三条船舶经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未经登记的,不得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第四条船舶不得具有双重国籍。凡在外国登记的船舶,未中止或者注销原登记国国籍的,不得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船舶登记类型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7
      1、开放式登记开放式登记是船舶登记的一种,即允许外国船舶在本国登记,允许外国船舶在本国登记的国家称为开放式登记国。开放登记国以它独特的登记条件吸引了众多国家的船舶所有人,从而使得在航运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开放登记依然在世界海运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2、船舶股权登记主要用于确认船舶股权关系,受哪个船旗国法律保护。船舶经过股权登记后,应领取船舶国籍证明或船舶登记证明或船舶许可证。此时,船舶才取得有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