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能否成立虐待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11:01:26 297 人看过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同居人员不属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不符合虐待罪的主体身份。但是,如是同居一方遭到另一方的伤害,可以及时报警。

虐待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1、要有对被害人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迫害的行为。这种行为,就方式而言,既包括积极的作为,如殴打、捆绑、禁闭、讽刺、谩骂、侮辱、限制自由、强迫超负荷劳动等,又包括消极的不作为,如有病不给治疗、不给吃饱饭、不给穿暖衣等,但构成本罪,不可能是纯粹的不作为。单纯的不给饭吃、不给衣穿或有病不给治疗,构成犯罪应是遗弃罪。就内容前言,既包括肉体的摧残,如冻饿、禁闭、有病不给治疗等,又包括精神上的迫害,如讽刺、谩骂、凌辱人格、限制自由等,不论其内容如何,也不论具方式怎样,是交替穿插进行,还是单独连续进行,都不影响本罪成立。

2、行为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这是构成本罪虐待行为的一个必要特征。偶尔的打骂、冻饿、赶出家门,不能认定为虐待行为。

3、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所渭“情节恶劣”,指虐待动机卑鄙、手段残酷、持续时间较长、屡教不改的、被害人是年幼、年老、病残者、孕妇、产妇等。对于一般家庭纠纷的打骂或者曾有虐待行为,但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不构成虐待罪。有的父母教育子女方法简单、粗暴,有时甚至打骂、体罚,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应当批评教育。只要不是有意对被害人在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和折磨,不应以虐待罪论处。

一、儿子打妈妈法律怎么判

儿子打母亲,其行为也是违法的,只要母亲报案,公安机关会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给予儿子治安行政处罚。经鉴定达到轻伤或者重伤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儿子打父母是一种虐待行为,根据具体情节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构成虐待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21: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同居关系相关文章
  • 认定同居关系是否成立的基准点
    所谓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非法同居的认定主要可以分为三种情形,符合其中一种,即可认定为非法同居。1.双方均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2.有配偶者的一方与没有配偶者的一方之间的非法同居;3.双方均没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什么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这种现象是一种违法行为,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虽然这是非法的,但这种现象在当今社会仍大量存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法相关司法解释对这方面的规范很少,仅简单的称其为非法行为不予保护,它忽略了这种现象在中国存在的现实性和一定的合理性,尤其对弱者的权利保护乏力,立法者并未完全将其纳入法律轨道,不能不说是我国现行婚姻制度的缺陷。非法同居与合法婚姻关系相对而言,简单说就是在没有办理正式结婚登记手续前的男女共同居住生活。在生活中,
    2023-07-03
    479人看过
  • 幼教老师能否成为虐待罪主体?
    仅仅是行政拘留而不追究涉事老师虐待儿童的刑事责任,不仅不能抚慰那些被虐待儿童及其家长的心,也不能对那些虐待儿童的老师予以警示,更不能对那些潜在的可能虐待儿童的老师形成震慑。幼儿园小班的多名儿童,在今年3月被幼儿园老师用针状物扎伤,家长和幼儿园交涉无果。4月11日,4名证实被扎伤孩子的家长再次前往位于石景山区古城大街的古城民族幼儿园讨要说法。据了解,石景山警方已将涉嫌针扎孩子的孙姓女老师行政拘留。幼儿园方面则以警方还在调查为由拒绝接受采访。警方将涉事的孙姓女老师行政拘留15天,这已经是警方在职责范围内能做到最尽力的事情了。剩下的事情只能由被扎伤的儿童家长向法院起诉扎人的老师和幼儿园,要求他们赔偿,追究民事责任。那么,警方为什么不能对这位虐待儿童的老师追究刑事责任呢?首先,这位孙姓女老师虽然扎伤了儿童,但伤情并没有达到轻伤以上,所以,她的行为并不涉嫌故意伤害罪。其次,她的行为虽然虐待了儿童,但
    2023-06-11
    378人看过
  • 什么是虐待罪,怎样构成虐待罪
    一、什么叫虐待罪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立法规定和实践经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虐待罪与非罪的界限:1、从情节是否恶劣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主要标志。根据本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只有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虐待行为一般,情节较轻的,如一、两次的打骂,偶尔的不给饭吃、禁闭等,不应作为虐待罪论处。虐待情节是否恶劣,应当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1)虐待行为持续的时间。虐待时间的长短,在相当程度上决定对被害人身心损害的大小。虐待持续的时间长,比如几个月、几年,往往会造成被害人的身心受到较为严重的损害。相反,因家庭琐事出于一时气愤而对家庭成员实施了短时间的虐待行为,一般也不会造成什么严重后果。(2)虐待行为的次数。虐待时间虽然不长,但行为次
    2023-05-01
    492人看过
  • 关于虐待罪立法完善的建议
    为更加科学、有效地惩治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非家庭成员虐待被保护人的行为,笔者主张,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虐待罪进行修改:第一,扩大虐待罪的主体范围。考虑到虐待罪的现有犯罪主体仅限于家庭成员,不能有效地规制层出不穷的虐待类社会现象,可以将虐待罪的主体范围扩大至家庭成员之外的人,即对被虐待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有观点认为,可以通过扩张解释的方法,将虐待罪的犯罪主体予以扩大。笔者不认同这种看法,并认为不能通过扩张解释把对被虐待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简单归入家庭成员之列,否则可能导致解释的内容超出刑法规定用语的可能含义,有违罪刑法定原则,也难以为一般社会大众所接受。第二,保留情节恶劣的规定。并非任何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是犯罪,只有具有一定社会危害程度的行为才能被规定为犯罪。如果不以情节恶劣作为虐待罪的构成要件,将无法区分本罪与一般虐待行为的不同。反之,如果删除情节恶劣这一条件,降低虐待罪的
    2023-04-24
    97人看过
  • 虐待到什么程度会构成虐待罪
    虐待罪(刑法第260条),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立法规定和实践经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虐待罪与非罪的界限:1、从情节是否恶劣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主要标志。根据本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只有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虐待行为一般,情节较轻的,如一、两次的打骂,偶尔的不给饭吃、禁闭等,不应作为虐待罪论处。虐待情节是否恶劣,应当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1)虐待行为持续的时间。虐待时间的长短,在相当程度上决定对被害人身心损害的大小。虐待持续的时间长,比如几个月、几年,往往会造成被害人的身心受到较为严重的损害。相反,因家庭琐事出于一时气愤而对家庭成员实施了短时间的虐待行为,一般也不会造成什么严重后果。(2)虐待行为的次数。虐待时间虽然不长,但行
    2023-05-01
    212人看过
  • 虐待虐待罪怎么判
    刑事责任年龄
    《中华人共和国刑法》第260条【虐待罪】虐待家属,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犯前前款罪,受害者受了重伤,死亡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项罪行,通知才处理,但受害者无法通知或被强制威胁无法通知的除外。刑法对虐待罪既遂怎么判刑虐待罪既遂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和人身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2023-08-18
    347人看过
  • 能否将家暴中的虐待罪定罪?
    家庭暴力符合虐待罪构成条件的可以判处虐待罪。虐待罪的构成条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犯罪;3、主要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扶养关系;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故意对被害人进行身体和精神上的破坏和折磨。丈夫家暴被判“隔离”遇家暴可求助家住李沧区的男子姜某因事业不顺便拿妻子出气,妻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保护。近日,李沧法院裁定姜某半年内禁止接触妻子以及近亲属。据悉,这也是今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以后,李沧法院发布的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女子肖某,与被申请人姜某系夫妻关系,2006年9月22日,两人结束恋爱长跑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一直居住在李沧区台柳
    2023-07-10
    192人看过
  • 幼童遭虐待,虐待罪是否会判死刑
    要看是虐待造成的死亡还是伤害行为造成的死亡,有不同的量刑标准。如果是单纯的虐待,通过捆绑,饥饿、打骂等手段致期死亡的,应定虐待罪,从重处罚,假如其对死亡是直接故意的杀害意识的,并认识到且希望它发生的,就应定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属于一心想伤害对方的,那么可以定故意伤害致对方死亡。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法定最高刑均可达到死刑,此外还专门针对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行为设立法定最高刑仅为七年有期徒刑的虐待罪。我国虐待罪的法定刑偏轻(与国外相比较)却是不争的事实。然而国外刑法关于虐待致死伤规定的法定刑并不轻于故意重伤和伤害致死的法定刑,通常都能与故意伤害致死的法定刑持平。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260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当然,在这里要
    2023-06-11
    68人看过
  • 成立虐待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虐待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或者由于被害人不堪忍受长期虐待而自杀造成死亡或重伤,行为人是故意的实施虐待行为,而过失地引起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其虐待行为和重伤、死亡后果之间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根据本条规定,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因此,对这类案件,即使被告人提出控告,检察机关也应提起公诉。一、虐待罪认定标准1、从情节是否恶劣来
    2023-02-23
    328人看过
  • 同居关系是否是家庭关系
    不是。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家庭关系亦称家庭人际关系。家庭成员之间固有的特定关系。表现为不同家庭成员之间的不同联系方式和互助方式,是联结家庭成员之间的纽带。它的特点是以婚姻和血缘为主体,并由有婚姻和血缘关系的人生活在一起构成,表现为组成家庭的各成员之间特殊的相互行为。以代际关系为层次,以家庭同代人的多少为幅度,构成家庭中几代人或同代人之间的传递和交往。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的区别(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依据各自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事实婚姻在我国目前审判实际中的发生、认可是受到特定时间,特定条件等方面限制的。而同居关系的构成相对来讲限制较少。(2)
    2023-06-13
    85人看过
  • 同居关系能否申请保护令
    一、同居关系能否申请保护令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是家庭成员,而同居关系不形成夫妻家庭,不属于家庭成员,所以不能申请保护令。《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二、同居的定义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
    2023-06-04
    118人看过
  • 同居关系是否能随意解除?
    同居关系能随意解除。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同居关系并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对象,只要一方不想同居了,随时可以解除同居关系,并且不受任何限制,只有夫妻关系才会受到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024-04-22
    351人看过
  • 同居关系能告诈骗罪吗?
    同居关系能告诈骗罪,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大额财物的行为。如果一方不存在以上情况,就构不成诈骗罪。但除非当事人是有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才去交往的,并且有证据证明对方诈骗了自己大量的金钱,就可以去起诉对方诈骗行为。一、诈骗罪数额标准怎么确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按照《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
    2023-06-20
    451人看过
  • 继父母虐待继子女双方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
    一、继父母虐待继子女双方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当继子女仍处于未成年阶段且与生父母中的一方共同与继父或继母生活在一起之时,若继父或继母须对该继子女负担部分或全额的生活和教育费用;或者,若已成年的继子女在实际情况中长期为继父母提供赡养和扶助服务,则可被视为已经建立了抚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形式的虐待或歧视都是不被允许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二、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法律怎么规定的对于具有稳定收入来源者而言,关于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通常为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叁拾作为基数进行计算。而在负担两名及以上子女抚养之责时,抚养费用的比率则可相应提升,但一般不得超过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人群,他们所需承担的抚养费用将
    2024-04-29
    438人看过
换一批
#同居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同居关系的定义在我国法律中并无明确规定。同居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同居双方为异性,即我们这里所说的同居关系只产生在男女之间;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这是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的本质区别,如果双方办理了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那么双方便属... 更多>

    #同居关系
    相关咨询
    • 同居关系是否符合虐待罪的构成要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11
      同居关系一般不符合虐待罪的构成要件。但是,当双方长期生活,已经形成稳定的被外界认为是夫妻的关系时,应当尊重此类客观存在,并从维护社会秩序的角度出发,将这种不合法的婚姻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视为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 同居关系男方虐待女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07
      因为你们只是同居关系,并不算作是家庭成员关系,男的虽然实施了虐待行为,但你不算作是家庭成员,所以他并不构成刑法上规定的刑事自诉的虐待罪。如果事实如你所说,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建议向法院起诉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要求分割同居期间所得共同财产。再遇到类似情况应迅速报警,交给公安机关处理。以后再重新组建家庭了,应该领取结婚证,这样的话你的权益才能从法律上得到真正有效的保护。
    • 父亲故意虐待未成年子女能成立虐待罪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9
      未成年子女遭父亲虐待对父亲要被判虐待罪。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同居关系是否能构成诈骗罪?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8
      同居关系中有诈骗罪,同居关系中有诈骗罪的,符合立案标准的有诈骗罪。
    • 非家庭成员能否构成虐待罪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18
      虐待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非家庭成员不能单独构成虐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