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与一般诉讼执行程序相比较有以下特点:
(1)执行的主体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包括法律授权的其他机关如监狱等。
(2)执行的依据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文件都不能成为执行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的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①已过法定诉讼期限,没有上诉或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②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③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同时,刑事诉讼法还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这一规定并不是对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执行,而是为了防止继续错押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属于强制措施的变更和撤销。
(3)执行的内容主要有两部分:其一,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施而进行的活动;其二,是处理执行过程中的刑罚变更等问题所进行的活动。
(4)执行的原则具有强制性和及时性。即刑事判决和裁定一经发生法律效力,便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强制约束力,必须无条件地立即交付执行,不能有任何拖延。对不执行和阻碍执行的人,必须采取强制手段。任何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属违法,都应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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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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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内容具有哪些特殊性?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1拆迁行政诉讼的内容具有司法监督行政的性质。拆迁行政诉讼所解决的拆迁管理纠纷是在国家行政机关履行拆迁管理职能的活动中发生的,因而拆迁行政诉讼便带有司法干预行政的性质,这一特征使拆迁行政诉讼成为规范拆迁管理,解决拆迁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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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行政处罚相对于刑事民事诉讼中的特殊性浙江在线咨询 2021-07-06在诉讼法的立法、理论和实务上,证明标准一般都是二元的,刑事程序和民事程序的证明标准各有不同。美国辛普森案就是两种证明标准不同的结果。为什么同样是对事实的认定,却会采用不同的证明标准?原因在于刑事诉讼于民事诉讼的性质不同:民事诉讼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争议,谁主张谁举证,对于一个待证事实,一方证据占有证明待证事实盖然性上的优势,法官就据此认定待证事实。刑事诉讼要解决国家是否对被告人进行刑罚制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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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的标的有哪些特殊标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1-08-031、执行唯一住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符合条件,唯一住房仍然可以执行,而且实务中,已经出现了大量执行唯一住房的案例,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多。 2、执行被执行人养老金《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离休金退休金清偿其债务问题的答复》,在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收入不足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离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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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客体的特殊性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3从我国的立法体例来看,城市房屋拆迁问题已经纳入房地产法律规范的范畴,它具有明显的商法性质,和一般的房屋案件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只有涉诉的房屋必须是被确定拆迁或已被拆迁这一客观事实的发生,才能引起涉诉主体间相关的民事法律关系或行政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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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刑事管辖的性质和特征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31刑事诉讼管辖的特征: 1、主体的多元性、中的管辖只涉及系统内部对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审理权限的划分,因此民事诉讼管辖、行政诉讼管辖的主体是惟一的,仅仅指法院,但是刑事诉讼管辖除了要解决各法院之间的审判管辖之外,还要解决侦、控、审三机关之间立案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分工,因此刑事诉讼管辖的主体包括侦查机关、控诉机关和审判机关,具有多元性的特点。 2、适用的强制性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对某些案件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