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络诽谤案,当事人可以到公证处办理保全证据,以侵害名誉权等原因为由,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停止侵害。如果情节严重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交由法院处理。
可以从以下方面认定网络诽谤的罪名:
(一)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寻衅滋事犯罪;
(二)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敲诈勒索犯罪;
(三)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非法经营犯罪。
一起恶作剧引出中国首例网络诽谤案
赵-强与娟-子曾经是同事,赵-强在网络聊天室聊天时,看到网页上留有许多刺激的留言和电话号码,于是产生了搞恶作剧的冲动,把娟-子的名字和手机号码留在了“一夜情”网页上——
赵-强是一个文质彬彬的小伙子,上网聊天时,看到聊天室的网页上有许多刺激的留言和电话号码,于是产生了搞恶作剧的冲动,他把曾经是同事的娟-子的名字和手机号码留在了网页上。女经理突然接到“应召”电话
娟-子在一家公司做业务经理。一天,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让她的事业和家庭一下子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和莫名的烦恼之中。
2005年6月的一天,一个操着外地口音的中年男子在手机上用极其轻佻的语气问道:“你是娟-子吗”因为很多老客户都这样亲切地称呼她,娟-子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我是!有什么事”对方嘿嘿地坏笑起来:“我想和你……”
哪儿来的无聊的男人,一定是打错了电话。娟-子没好气地冲对方说了一句:“你打错了!”说完,扣上了手机。
然而,娟-子哪里知道,这才是刚刚开始。接下来,她的两部手机不断地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甚至国外的这类电话和短信,害得她无法安心工作和生活。起初,娟-子的丈夫还能理解:现代社会,工作压力大,用这种方式寻寻开心,虽说过份,但也不必太较真。可是,随着娟-子不断接到这样的电话,他也开始怀疑妻子是否真的有问题。一天深夜,当娟-子又接到这样的电话时,压抑多时的丈夫终于冲着正在气恼中的娟-子质问道:“为什么总有人给你打这样的电话,啊!”从此,一向和睦的家庭关系变得紧张起来。
可令娟-子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些陌生人是怎么知道自己的手机号码的,莫非是有人陷害自己当再次接到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后,娟-子强压住心中的怒火问对方:“你怎么知道我手机号的”对方嘻嘻地笑着说:“你不是在应召女郎网站上留言了吗”
为了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娟-子立即上网找到了那个名叫“应召女郎”的网站。很快,在网站的留言簿上,她看到了自己的信息。
谁会在这家网站上替她发布这样的留言平时,娟-子为人谨慎,跟同事、朋友的关系也十分融洽,娟-子想不起来谁会这样害她。
在一个朋友帮助下,娟-子很快用专业手段查出了这两条留言的IP地址。之后,娟-子走进了天津市河西区的派出所,递上了在这家网站发布的黄色留言和两个IP地址。她恳求民警:“帮我查查是谁发布了这两条留言,帮我洗清这不白之冤。”男青年黄色网页发布同事信息警方很快锁定了由娟-子提供的两个IP地址的具体位置,它们均出于天津市河西区某大厦的一个单元房内。警方通过调查得知,这个单元房是一家公司的员工宿舍,里面住着3个女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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