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指定遗产管理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08:51:12 225 人看过

根据法律规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首先可以由遗嘱人确定,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一、自书遗嘱子女可以使用么

自书遗嘱子女可以使用。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选拔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选拔的,继承人应当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二、遗嘱执行人有哪些,遗嘱执行人的职责是什么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立遗嘱人指定的人;继承人推选的遗产管理人;全体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

三、民法典遗产继承该如何操作

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需按以下规定执行:遗产管理人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消息的继承人应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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