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典权承典人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17:01:28 338 人看过

(一)承典人的主要权利有:

1、典物的占有、使用、收益权。承典人占有典物,具有物上请求权及追及效力;

2、转典、转让、出租权;

3、先买权(留买权)在典期内,出典人出卖典物时,在同等条件下,承典人有优先购买权

4、重建修缮权。在典期内,典物因不可抗力发生毁损灭失的,在毁损灭失的价值范围内,承典人有权重建或修缮,以继续使用、收益:

5、有益费用求偿权。承典人为改良典物而使典物价值增加的费用及重建修缮费用,承典人有权要求出典人偿还;

6、找贴权。在典期内,出典人表示出卖典物于承典人的,承典人可以按时价找贴,以取得典物的所有权。即按时价估定典物的价格,由承典人将原典价抵销房价的一部分,然后支付其差额。找贴实质上为典权消灭的原因,故又称为“找贴作绝”。

(二)承典人的义务主要有:

1、保管典物。承典人既然占有典物,应就负保管典物的义务。承典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典物。由于承典人的过错致典物毁损灭失的,承典人应负赔偿责任;

2、承担典物风险。在典期内,典物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的,就毁失部分,典权消灭,可见,承典人负有典物意外灭失的风险责任;

3、支付典价。承典人欲取得他人房屋的典权,必须支付典价。典价应一次性支付,数额一般略低于卖价。典价可以用金钱计算,也可以用实物计算,但用实物计算的,应折算为金钱。在典期内,当事人约定增减典价的,应当准许;

4、返还典物,承典于出典人回赎典物时,应将典物返还给出典人。若承典人放弃典权的,亦应返还典物于出典人。

一、典权属于担保物权么

典权是典权人支付典价,对他人的不动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典权是用益物权。典权是典权人支付典价,对他人的不动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以及自然资源使用权。典权是用益物权。

二、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

(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是指当事人曾就特定的债权设定房地产抵押权,并且,此项房地产抵押权尚未因法定的原因而消灭。房地产抵押权若不存在,则不能实现抵押权

(二)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能行使抵押权。清偿期为房地产抵押权人得依法向债务人请求债务履行的时期,应以登记的日期为准。清偿是指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若债权仅获部分清偿,抵押权人可行使抵押权而使未受偿部分的债权获得清偿。

(三)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中国立法对于抵押权与主债权的关系,严格遵循抵押权的附从性,故在债权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瑕疵必然会影响抵押权的效力。若债权的不能履行,系房地产抵押权人的原因所致,则抵押权人不能以债权已经到期为由,实行房地产抵押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典权相关文章
  • 民法典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解除、终期届至等为合同的相对终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消灭。(1)清偿是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行为,即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3)抵销,又称“充抵”,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4)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一项制度。(5)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之关系的意思表示。因债权人抛弃债权,债务人得以免除清偿义务。(6)混同是指不能并
    2023-08-01
    420人看过
  • 民法典的法人合并、分立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法人合并、分立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是什么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而法人分立的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分立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公司合并法律程序1、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计划。公司法授予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合并方案”的职权。2、股东会(大会)表决通过合并决议。公司法规定合并要有合并各方股东会(大会)做出特别决议。3、签订合并合同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合并各方必须对合并的形式、条件、支付方式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做出规定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4、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即在做出合并的决议后通
    2023-04-19
    58人看过
  • 出典人的权利
    优先购买权
    出典人的权利主要有:(1)典物所有权。典权的设定使所有权的部分权能从所有权中分离出去,但典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出典人。出典人有权将所有权让与他人。所有权的让与并不影响典权人的典权,只是出典人发生变更。而且出典人以出卖的方式转移所有权时,典权人有优先购买权。(2)设定抵押权。典物出典后,出典人有权在典物上设定抵押权。由于典权设定在前,抵押权设定在后,因此,典权优先于抵押权,抵押权的行使不得与典权相抵触。(3)回赎权。出典人的回赎权是指出典人享有的以返还原典价为条件赎回典物的权利。回赎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经出典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并支付原典价即发生法律效力,典权人不得拒绝。
    2023-06-08
    60人看过
  • 承租人即在租期内实际使用房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租人即在租期内实际使用房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一)在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屋使用权。在此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转让,承租人仍然享有这一权利。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二)按租赁合同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一般应当由出租人负责修复。非住宅用房的维修,按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处理。(三)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他人。转租时的租金可以高出原承租的租金,转租人可以从中获得经济利益。(四)出租人如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五)在租赁期限内,承租的住宅用房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承租人有获得安置的权利。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应承担以下义务:(一)按期交纳房租,如拖欠租金,应当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二)按照房屋
    2023-05-03
    131人看过
  • 房屋出租有关房东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负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交付房屋的义务,合同约定的条件一方面包括房屋的状况,应符合租赁用途;另一方面应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2、出租方负有按照合同约定修缮房屋及保障房屋设施正常使用的义务。房屋的修缮及于房屋的附属设施。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修缮义务,影响承租方使用房屋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3、出租方负有就租赁房屋所得依法纳税的义务;4、出租方享有收取房租的权利;5、出租方享有审查批准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改造方案权利;6、出租方享有租赁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收回房屋的权利。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租房者来说一定要遵守租赁合同里面的任何一条内容,如果不想续租的话就必须要提前通知房主,在指定的时间内搬出出租房,这样才不会违反合同条约,所以,只要是签定了合同,那么双方都必须要遵守,不能违法。一、租的房子电器坏了,维修费谁来承担1、租的房子电器坏了的维修费一般是由出租人承担的
    2023-02-13
    409人看过
  • 民法典中如何确定房屋的权利人
    民法典规定,房屋物权的设立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房屋权利人的确定,要以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的信息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和管理】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民法典中权利人过世房屋买卖是否有效民法典规定,房屋的所有人过世后,如果没有订立遗嘱的,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后,可以买卖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
    2023-08-17
    83人看过
  • 民法典中离婚起诉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破裂时,通常是以双方协议为先,若是协商未果,或是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在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时,首先需要按照法定程序书写起诉状,起诉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书写。其次是收集证据,证明对方有重大过错等需要离婚的理由,最后就是等待开庭审理。民法典可以异地起诉离婚吗目前,我国的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夫妻可以在外地进行起诉离婚。我国的民法典规定,诉讼离婚既可以在户籍地申请,也可以在常住的居住地办理。在起诉前,起诉方需要在居住小区物业,或街道办事处,开具另一方的经常居住证明,才可以在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
    2023-07-01
    413人看过
  • 民法典业主如何行使业主权利和义务
    一、民法典业主如何行使业主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所有权,但需要遵守管理规约,不能擅自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
    2023-04-12
    138人看过
  • 民法典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非婚生子女有的权利有:1.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2.婚生子女的姓名权;3.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4.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非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非婚生子女有的义务有: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物业服务人的权利义务《民法典》有哪些?物业服务人的权利包括:(1)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制止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4)有权要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其管理服务行为。(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
    2023-08-02
    212人看过
  • 旅客和承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有:乘坐客票指定车次到达目的地,接受旅途必要服务,按规定要求携带行李与儿童;按规定流程变更车次与座位号;支付票价和行李运费,自行承担逾期乘车损失,接受违禁品检查与处理。一、办理值机手续的一般流程办登机手续(也就是换登机牌)。查看自己的航班在哪个柜台办理,机场都有显示屏告诉你哪个航班在哪个柜台,找到相应柜台,将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或台湾通行证)交给机场值机人员,现场打印登机牌。如果有大件行李,就在这里托运,经济舱20公斤以内的行李是免费的。要注意托运的行李不要夹带违禁物品,办完登机手续,值机人员会将机票的旅客联、登机牌、行李票,身份证退回给你。过安检。到安检通道,通道口有个安检柜台,将机票的旅客联、登机牌、身份证交给安检员,安检员审核没问题会在登机牌上面盖章。然后过安检门,随身带的物品要从安检门旁的X光安检机通过,自己要从安检门通过。安检没问题就进候机厅。候机。通
    2023-06-26
    149人看过
  • 独生子继承房产的权利和义务
    独生子一般可以通过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这两种方法来继承房产。父母在去世前已经订立遗嘱,把财产全部留给独生子的,那么就可以通过遗嘱继承遗产。但是如果父母在去世前并没有订立遗嘱那独生子就属于该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需要和同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爷爷和奶奶一起继承父母的遗产。独生子女如何继承父母的遗产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时,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假设其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先于父母去世,那么房产的归属则毫无争议属于子女。但是若父亲或母亲比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更早去世,则情况就复杂得多。因为按照法定继承关系,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也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父辈无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
    2023-07-02
    61人看过
  • 民法典的机关法人终止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机关法人终止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有哪些规定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承机关时,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七条【机关法人资格的取得】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第九十八条【机关法人终止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二、法人登记的主管机关有哪些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以下企业的登记管理:(1)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以及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全国性公司和大型企业;(2)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大型企业集团;(3)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
    2023-06-19
    119人看过
  • 民法典赡养义务人有权继承遗产吗
    一、民法典赡养义务人有权继承遗产吗1、民法典赡养义务人有权继承遗产。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
    2023-04-26
    266人看过
  • 动产抵押典当中承典人的权利有哪些?
    一、动产抵押典当中承典人的权利有哪些(一)典物占有权。动产典当法律关系建立之后,在典期届满出典人回赎典物之前,承典人可以直接占有典物。若在出典人返还典金赎回典物之前,其请求返还典物,则承典人可以典当权尚存在为依据,其典物之上的占有权仍存在为理由,予以拒绝。(二)优先受清偿权。在动产典当关系成立期间,如果出典人无力回赎,同时其又负有其它债务,只能以出卖典物来清偿债务时,一般是通过拍卖程序,以体现典物的最高市场价格。此时,承典人可以依其典当权上的优先受偿权而对标的物拍卖所得的价金优先受清偿。(三)对典当物的物上请求权。为了使承典人较好的行使典当权,使典当物充分发挥其价值效用,承典人享有对典物的物上请求权,即在动产典当法律关系存续期间,第三人对典物可能产生的侵害,或已发生的侵害,导致典物内在价值的降低时,典当权人可对于一切人,有排除或防止侵害的请求权。(四)费用偿还请求权。费用偿还请求权是指在典
    2023-05-06
    405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房屋典权是不动产物权。房屋典权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房屋。该房屋须为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即私有房屋。动产、公有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之上不能设立典权。就是说,原始出典人只能是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公民个人。... 更多>

    #房屋典权
    相关咨询
    • 房屋典当的内容包括什么?房屋典当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哪些权利义务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8
      首先,典权是什么意思? 典权,是指出典人将自己所有的不动产交由典权人,典权人向其支付一定典价后对出典不动产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用价款从房屋所有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行为。 典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典权人的权利义务和出典人的权利义务。 (一)典权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1、典权人的权利 第一、对出典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二、对出典房屋的先买权。即在同等条件下,典
    • 民法典中继母亲的权利和义务?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4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继母对未成年继子女有监护权,因为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
    • 拆迁问题房屋拆迁,房东承租权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有何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5
      ;房屋拆迁中承租人的权利房屋拆迁中承租人有哪些权利 2001年11月1日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不再将承租人作为被拆迁人,而是将承租人作为独立的拆迁当事人――即承租人,并在该行政法规中赋予承租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一)房屋承租人的概念房屋承租人是指以租赁方式取得房屋并对房屋占有、使用的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意义上的租赁,即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以租赁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当事人之
    • 房屋产权登记人和抵押人有何权利和义务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7
      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排他权、处分权,产权人可以对房屋进行实际控制,按照房屋的性能和用途进行利用,收取房屋产生的经济利益并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置房屋,同时任何人不得侵犯该产权。
    • 民法典质权人的债权具体如何清偿权利义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21
      质权人的债权要清偿,可以与质押人协商将质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质权人可以对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质押的,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