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债权存在哪些特殊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15 04:10:50 98 人看过

实践中,在行使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申报权时,存在相应的特例状况,主要包括:

(1)雇员债务权益;

(2)利息收益请求权;

(3)待定性质的债权主张;

(4)并行的(即,协议规定)债权关系;

(5)并行的债务人代位求偿权

(6)并行债务关系的债权人

(7)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相对人所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8)真实意识到自己权利义务情况下实施代理行为的受托人提出的求偿资格;

(9)票据支付义务人享有的债权主张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4: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著作权的主体有哪些特殊情况?
    著作权主体包括:一、权利人:1、作者;2、其他依照本法享有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继承人:指通过赠与、继承、遗赠等继承方式获得的人。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内容主要是作权人的权利和义务。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也应当履行适当限制其权利的义务。成为著作权继受主体的途径有成为著作权继受主体的途径如下:1、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取得著作权。通过上述方式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2、因合同取得著作权。一般分为两种情况:(1)依委托合同取得著作权。如果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委托人享有,委托人即成为作者之外的“其他著作权人”;(2)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人可以将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著作财产权的受让人也是著作权的主体;3、著作权的特殊主体即国家。国家作为著作权法律关系主体,一般有以下情况:(1)购买著作权,即国家出于某种特殊的需要
    2023-07-04
    268人看过
  • 假释包括哪些特殊情况
    假释的特殊情况包括: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对于有特殊情况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关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假释所需要执行刑期的限制。一、判刑8个月可以假释吗不可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二、入室抢劫罪可以假释吗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
    2023-02-04
    433人看过
  • 存在哪些特殊情形应认定为贪污罪
    一、存在哪些特殊情形应认定为贪污罪1、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处罚。2、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处罚。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4、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贪污罪论处。5、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二、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
    2023-04-20
    63人看过
  • 传销头目的量刑是否存在特殊情况?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对传销头目可以判刑多少年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领导传销活动罪基准的量刑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传销头目可以办缓刑吗有可能。根据案件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分子,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而且,对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犯罪分子,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或者有悔罪表现的,可以判处缓刑。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在缓刑考验期间,禁止犯罪分子从事特定活动,禁止进入特定区域、场所,禁止接触特定的人。缓刑犯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然执行。《刑法》第224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
    2023-07-06
    300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存在哪些特殊限制
    股权转让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对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制上,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没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内部转让采取自由主义原则。而外部转让则受到限制,这种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强制性规范:一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二是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三是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一、一个股东可以向多少个股东转让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三、四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
    2023-06-24
    334人看过
  • 特殊债权申报表怎么填写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原则《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
    2023-06-04
    351人看过
  • 特殊情况假释包括哪些情形
    特殊情况假释的情形: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一、申请假释需要哪些材料申请假释一般需要以下材料:(一)《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二)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三)罪犯计分考核明细表、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四)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五)提请假释的,应当附有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六)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提请减刑、假释的,应当同时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签署意见的《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二、三类犯罪怎么减刑“确有悔改表现”这
    2023-03-27
    211人看过
  • 特殊的情况:
    结婚登记
    1.在这里有一种情况需要额外注意一下,就是如果签订了一些合同或者协议,还没有到达支付款项日期的话,此时签订的日期就可以被认定为自己应当得到财产的这一份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在婚前签订的某种合同,在婚后这个钱才到达自己账户的话,那么这个钱也是属于婚前财产。2.而对于遗产或者是其他人的赠与,如果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明确的知道了自己会接受这一份遗产,或者是其他人的赠与的话,只是手续还没有办下来,那么此时结婚是不影响这是婚前财产的认定的,就算在结婚之后,自己才真正得到了这份遗产或者是赠与,那么这份遗产和赠与也不是属于双方共有的,而是属于单人所有的。以上就是关于结婚之前财产的划分问题,以及到底在什么情况之下属于婚前财产,什么情况之下属于婚后财产,这在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当中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对于某项财产有异议的话,双方必须要拿出证明来,然后对比结婚登记证书上的时间就可以判断出来这个财产到底是由一方拥有的,还
    2023-08-17
    264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的判刑是否存在特殊情况?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本罪。故意伤害罪会怎么判刑呢故意伤害罪要这样判刑:对犯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行为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
    2023-07-05
    366人看过
  • 工伤认定有哪些特殊情况可以申请
    一、工伤认定有哪些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有以下特殊情况可以申请: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如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判断赔偿数额。三、工伤认定直接起诉法院是不是可以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
    2023-04-21
    128人看过
  • 羁押期限特殊情况有哪些
    羁押期限特殊情况如下:1、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3、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不能超过二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一、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流程(一)审查起诉流程:1、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2、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
    2023-04-11
    322人看过
  • 假释的特殊情况有哪些呢
    有下列特殊情况可以办理假释: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的。不能适用假释的罪犯有什么呢属于拘役和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故意伤害罪除外)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为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缓同时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在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刑法》第81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
    2023-07-26
    152人看过
  • 提取资本有哪些特殊情况
    1、司法实践中,公司的退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公司经验资登记后,以货币出资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往往表明,发起人或股东使用贷款或贷款作为注册资本。公司成立后,收回所借入的出资,并归还原主(2)公司经验资登记后,除营业费用或正常营业费用外,无正当理由收回出资3.公司成立后,公司经验资登记后,将实物、工业产权、专利、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无偿或者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他人,撤回出资的民事责任是什么撤回出资的民事责任包括:1.撤回出资的股东对公司的民事责任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抽逃资金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公司有权依法要求返还财产。股东抽逃出资的,应当按照出资额和出资时间承担返还出资和支付利息的侵权责任。抽逃出资行为直接造成公司其他损失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2.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违约责任有学者认为,退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
    2023-05-07
    58人看过
  • 犯罪中止特殊情况有哪些
    犯罪中止特殊情况包括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以后,犯罪结果尚未发生之前,犯罪分子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最终没有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其三,明确对中止犯的处罚关键看是否造成损害结果,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未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犯罪中止有两种结果:没有造成损害或是造成了损害。我国刑法对这两种结果分别制定了处罚原则,即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换言之,是否造成损害,不是构成中止犯的基本要件而是处罚中止犯的量刑因素。一、犯罪中止认定要注意什么1、在进行了犯罪准备,而后放弃了着手实行的,应当认定
    2023-02-28
    43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特别债权的情形有哪些,特别债权申报,特别债权申报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6
      债权申报的特殊情况如下:1、员工债权;2、利息请求权;3、待定债权;4、连带债权;5、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权;6、连带债务的债权人;7、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条,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 在哪些特殊情况下债权人不得行使留置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9
      留置权因具备一定条件而成立,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留置权虽成立也不得行使。 一是债权人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同债权人所承担的义务相抵触,或者违背债务人交付财产前或者交付财产时的指示,或者违反公序良俗时,不得行使留置权。二是当事人事先约定排除留置权的,或者债权人事先明示放弃留置权的,不得行使留置权。三是合同约定双方同时履行义务的,或者对履行义务的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对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 债权人的特殊情况下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6
      三、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的特殊情形1.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财产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在担保物权消灭或者实现担保物权后的剩余部分,在破产程序中可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其他破产债权。2.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共有份额或相应的财产权利债务人对按份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关份额,或者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应财产权利,以及依法分割共有财产所
    • 2022年个人所得税申报的特殊情况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3
      1、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除本办法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延期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 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都有什么,债权申报有哪些特别情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7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那么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都有什么,债权申报有哪些特别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