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是否可以同时是委托人和执行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6:43:22 71 人看过

委托人和受托人不能是同一个人。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事的人。受托人是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的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往往需要签订委托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委托事务预付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一般来说,委托人不能委托自己为自己办理事务,所以委托人和受托人不能是同一个人。

委托人可以告受托人吗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区别

委托人是托人代理办事的人.受托人是受人委托、替人办事的人。

比如要打官司,去不了。就委托朋友或律师办理,你就是委托人。你的朋友或律师接受你的委托就是受托人,也可以称为代理人。

一般要有书面授权,就是要给受托人写一份委托书,说明给与的权限。

案例

受托人擅自转委托委托人起诉获支持

2010年10月,梁-军在淳化县农-行搞基建时欲租赁建筑设备,经人介绍租用刘-强的建筑设备,双方约定由刘-强找人将设备运至淳化,运费由梁-军承担。后刘-强即委托王-刚将建筑设备运至淳化交给梁-军。梁-军收到设备后在发货单上签名,支付了运费,并委托王-刚将预付的租赁费500元交给刘-强。工程竣工后,刘-强又委托王-刚找梁-军结算。因梁-军工地上扫尾工程未完结,请王-刚帮其支撑设备,王-刚在为梁-军支撑设备时不慎被掉下的料斗砸伤住院。后王-刚又委托李-磊持刘-强的结算单找梁-军结算。李-磊将运费、租金及建筑设备交给了王-刚,后刘-强多次找王-刚索要设备王-刚以要求刘-强支付医疗费为由不予返还,刘-强诉至我院,请求王-刚按设备评估价8012元返还现金、设备租金500元及评估费8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强与王-刚形成了委托合同关系,王-刚作为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而在本案中王-刚被砸伤后未经委托人的同意,即擅自将委托事务转委托给他人,对委托人的利益造成了侵害。另外本案中亦并未出现不经委托人同意紧急情况下可以转委托的法定情形。王-刚扣押刘-强的建筑设备已构成侵权。王-刚以自己在梁-军的工地上被砸伤为由不予返还设备与本案没有法律关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费相关文章
  • 委托人单方解除受托人委托人是否有效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受委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人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人,因受委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受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委托人和受托人必须是两个不同的人,不能是同一人。【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的类型】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
    2023-03-01
    160人看过
  • 委托监护时委托监护人是否担责
    问:我姐姐和姐夫较忙,而我一直赋闲在家,于是姐姐就把小侄子托付给我看管。有一天小侄子趁我不备溜出去玩耍,将停放在小区里的一辆车子刮了几道痕迹。车主找到我要求赔偿,请问我需要赔偿吗?答:你姐姐和姐夫是小孩的法定监护人,而你是小孩的委托监护人。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委托监护的情况下,委托人仍要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被委托人在存在过错的情况下负担连带赔偿责任。现在作为委托监护人的你存在着疏于看管的责任,所以车主的损失应由你和姐姐、姐夫共同赔偿。
    2023-06-08
    99人看过
  • 授权委托书可不可以同时委托两个人
    可以,只要是自由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就是合法有效的委托合同。授权两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代理人的情况下,若未独立授权,则需要两位受托人同时到场签字;若分别授权,则享有相应权限的代理人到场签字即可。不建议一个人同时授权给两个代理人来签署合同,若一个人不能到场确实需要授权给两人,请分别写清楚代理权限。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后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职责都将由委托人承受,被委托人不承受任何法律职责。一、委托人的权利(1)要求选择信托管理人的权利;(2)对信托财产给予强制执行,提出异议的权利;(3)要求改变信托管理方式的权利;(4)当受托人管理不当或违反信托契约时,对受托人要求补偿信托财产的损失以及复
    2023-03-01
    386人看过
  • 委托人和受托人会产生哪些义务以及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吗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会产生哪些义务委托人和受托人会产生以下义务:1.受托人(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2)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3)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情况向委托人报告;(4)转移利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5)转移权利的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2.委托人(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3)赔偿责任。二、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吗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
    2023-06-27
    216人看过
  • 委托合同受托人以谁的名义,受托人可以转委托吗
    委托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事务,如果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订立的合同,除非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委托事项的存在,否则该合同不约束委托人。委托合同受托人可以转委托,但前提是应当经过委托人的同意,或者委托人对该转委托的行为进行了追认。一、委托合同受托人以谁的名义委托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事务。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可知,受托人以自己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只有在第三人知道委托事实存在的情况下,该合同才约束第三人和委托人,这也侧面印证了委托合同受托人需要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事务。二、委托合同受托人可以转委托吗委托合同受托人可以转委托,但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原则上,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
    2022-09-25
    455人看过
  • 是否是被委托人
    履行职责
    一、是否是被委托人《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第九百二十三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第九百二十四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二、受托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一)依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的基本义务是依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
    2023-05-06
    164人看过
  • 委托代理人是否有转委托权?
    在一定条件下,委托代理人有权将代理事项转委托第三人。《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九条,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一、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适用是什么效力待定合同适用的法律如下: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三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
    2023-03-19
    310人看过
  • 委托后委托人是否承担责任
    委托后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或者因委托人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带来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得,委托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一、委托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委托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形如下:1、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单方面解除委托合同,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2、委托事务完成;3、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合同;4、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二、做出受托人有什么风险受托人对委托人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四个方面:(1)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应尽必要的注意义务。如果受托人怠于注意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受托人应当负赔偿责任。(2)受托人因超越受托权限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
    2023-04-04
    205人看过
  • 委托人可以另行委托他人处理事务吗
    在委托活动中,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一条规定,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一、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转委托怎么办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由此,受托人擅自转委托的,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除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但如事后经委托人追认的,转委托有效,转委托人执行委托事务的行为仍由委托人来承担法律责任。二、转委托的条件有哪些转委托要合法,原则上只要事先通过口头、书面等形式
    2023-03-02
    96人看过
  • 拍卖人和委托人是否可为同一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拍卖人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也就是说委托人和拍卖人不能是同一主体。对于违反此条法规的拍卖企业的处罚原则,《拍卖法》第六十三条也有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拍卖所得”。拍卖人不仅不能作为本企业的委托主体,也不能作为本企业的竞买主体。《拍卖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如有违反,《拍卖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处罚原则是:“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拍卖人给予警告,可以处拍卖佣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023-05-01
    268人看过
  • 什么是委托人什么是被委托人
    1、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2、被委托人(在民法上又可以称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人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人,因受委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受委托人应予以赔偿。3、委托人和受托人必须是两个不同的人,不能是同一人。(1)有偿的委托合同,在委托事务完成后,委托人应当按照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即使是委托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报酬的,但依据习惯或者依据委托事务的性质应该由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委托人仍然有支付给受托人报酬的义务。(2)一般处理事务完毕,委托关系才终止。但在委托事务未全部完毕之前合同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况也很多,提前终止委托人是否还要给付报酬呢,各国的民法典对此有不同的规定,我国台湾民法典第548条规定“委任关系因非可归责于受任人之事由,于事务处理未完毕
    2023-03-06
    270人看过
  • 委托书是否有受托人
    一、委托书是否有受托人有。委托书是双方意思的表示,原则上需要受托人签字以表示对于委托的认可,一经签字委托即生效。但是如果受托人没有签字的,受托人向有第三人出示委托书的行为也可以视为对委托的认可,委托开始发生效力,如没有出示则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作为委托人而言,如要确保委托事项,则最好签订委托协议,并要求委托人在委托书上签字,以免留下纠纷隐患。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二、什么是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又称代理证书。它是由被代理人制作的,证明代理人之代理权并表明其权限范围的证书。授权委托书只存在于委托代理中,在法定代理中,不存在授权委托书。在实际生活中,介绍信也被作为授权委托书使用,司法实践承认其法律效力。授权委托书具有单独的证明力。实践中,代理人实施
    2023-06-04
    490人看过
  • 代签是签委托人还是被委托人
    代签一般是签委托人,但需要同时注明被委托人代签。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因此,代签一般签的是委托人姓名。委托合同中谁是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也称为受托人,是指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业活动或诉讼、仲裁活动的人。根据委托协议,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业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受托人的责任,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有关事务。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及时向客户报告事务处理情况。交付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责任,明确委托事项。将委托事项明确告知受托人,并提出具体要求和授权范围。交付约定费用。为使受托人顺利处理委托事务,有时需要使用一定数额的费用,委托人应按约定及时支付。支付报酬。受托人完成委托
    2023-08-10
    345人看过
  • 委托执行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在执行程序中是可以的,需要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需特别授权才能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执行和解或收取执行款项。委托人需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并经审查同意后,委托代理人即取得资格。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授权委托书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或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或当地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根据您提供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在执行程序中委托代理人是可以的,并且需要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的权限。如果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同时,委托人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并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后,委托代理人即认为取得。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
    2024-01-05
    293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费
    词条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 更多>

    #医疗费
    相关咨询
    • 同时签名可以是被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名字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6
      只要你授权全权委托代理人办理,他可以代表你行使权力;如果在合同上签名应该写两栏,先写上委托人的名字,再签上委托代理人的名字。
    • 什么是委托执行,委托执行的案件是否可以委托他人的案件,如何处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6
      委托执行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特殊情况,依法将由本院执行的案件委托有关的人民法院代为执行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期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但是,现实中也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委托执行,也有不能委托执行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2条规
    • 受托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时,委托人是否可以向对方的委托合同中索赔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2
      第四百零六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解释】本条是对受托人过错致委托人损失的责任的规定。在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只要有过错,并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一般过失
    •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是否可以委托代理人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6-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2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授权委托书是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根据。委托人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并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后,委托代理
    • 委托人再委托是否需要受托人的同意?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委托人再委托需要经受托人同意,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再委托又称另委托、重复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事务之后,又将同一事务交由其他人处理。一方面,委托关系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委托人再委托的行为有可能被受托人视为对其不信任的表现,因此将有可能损害委托人与受托人委托关系的基础;另一方面,再委托中的受托人在办理受托事务的过程中,有可能与原受托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