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期限多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4 08:44:17 237 人看过

一、烟台市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期限多久

15个工作日

二、烟台市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理材料

1.法人代表承诺书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库区基本情况表

4.仓房基本情况表

5.仓房建设(维修改造)基本功能状态说明

6.主要储粮技术应用说明

7.企业检化验条件表

8.主要专业人员表

9.主要仓储设备及安全设施表

10.企业仓储管理情况表

11.企业财务状况表

12.智能粮库系统

13.应用低温储藏技术

三、烟台市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2003年8月15日国务院令第38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条具备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代储条件的企业,经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取得代储中央储备粮的资格。

第五十九条地方储备粮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本条例制定。

四、烟台市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45,冬季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15(法定节假日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9日 1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本溪市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本溪市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条件是什么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2、法定代表人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近年企业财务及经营状态良好,管理规范,库容库貌干净整洁;3、近年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记录,没有发生储粮安全及其他生产安全事故;4、原则上距省辖市不远于100公里,具备铁路专用线、专用码头或三级及以上公路交通条件;5、同一库区具有有效仓容2万吨(含2万吨)以上,单仓仓容1000吨(含1000吨)以上的仓房及其配套设施,或具有有效灌容500吨(含500吨)以上,单灌灌容50吨(含50吨)的油罐及其配套设施。仓房、油罐条件应符合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仓房、油罐位置及环境条件应符合国家粮食仓库建设相关标准;6、具有与粮食存储功能、仓型、进出粮方式、粮食品种、储粮周期等相适应的装卸、输送、清理、计量、储藏、防治等设备;7、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粮食质量和储存品质必需的基本仪
    2023-05-14
    311人看过
  • 储备粮购销合同
    供方:?????????????????编号:需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供、需双方本着遵守《厦门市2005年第二批地方储备粮招标采购文件》和其它有关规定,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双方签订以下合同:一、产品生产年度、品种、数量、金额:供方向需方提供2005年产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吨,单价(含包装物、运杂费,即双包价)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站每吨_________元,共计金额(人民币)____佰___拾____万_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_角(¥:_____________)。??二、质量标准:1、晚籼稻谷符合国标“GB1350-1999”中等(含中等)以上(其中脂肪酸值≤23),以上货物均要符合《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2023-04-23
    178人看过
  • 瑞安市“储备订单”粮食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卖方: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村_________户(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更好地发挥粮食流通对粮食生产的引导作用,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进一步完善与规范我市储备粮食订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甲、乙双方根据生产能力、市场需求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等,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一、品种和数量品名品种产地收获年度数量(市斤)种植面积(亩)备注合计二、质量要求。交售“储备订单”粮食质量必须达到:水份13.0%以内,杂质1.4%以内,出糙率75.0%以内。脂肪酸值18.0以内。三、收购价格及货款结算。收购价格根据浙江省粮食局、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粮〔2000〕8号、浙粮〔2000〕4号)文件规定,以中等质量标准为计价基础实行按质论
    2023-04-23
    213人看过
  • 烟台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一、烟台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劳动者在申请做工伤补偿的数额需待伤残鉴定后确定二、申请工伤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
    2023-04-28
    77人看过
  • 烟台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劳动者在申请做工伤补偿的数额需待伤残鉴定后确定一、申请工伤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
    2023-02-10
    274人看过
  • 仓储合同生效期限多久
    仓储合同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这并不意味着仓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一回事。若当事人约定合同的生效须满足一定条件的,则仓储合同的生效时间应在合同成立后并且其条件成就时。一、运输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吗运输合同不一定要是书面合同,也可以口头签订。运输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它的成立与生效只要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法即可。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合同均为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合同形式,但对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当事人必须要遵循法律规定。不要式合同采取不特定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属于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时间同诺成合同一样,在合意达成时合同即成立。二、是否
    2023-03-18
    42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粮食代储备储合同备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6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负责从取得代储中央储备粮资格的企业中,根据中央储备粮的总体布局方案择优选定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报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备案,并抄送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应当与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不得将中央储备粮轮换业务与其他业务混合经营。
    • 省级储备粮食是什么意思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4
      国家控股的国有企业单位。粮食储备是为保证非农业人口的粮食消费需求,调节省内粮食供求平衡、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而建立的一项物资储备制度。省级储备粮食①储备数量:1997年,省级储备粮食2.5亿斤(折原粮食局3.4亿斤)、食油5000吨。2004年,省委、省政府决定,新建省级储备粮食6亿斤(含食油5000吨),对原有省级储备粮食进行了处理。②粮油权属:省级储备粮油的所有权、
    • 中央粮食储存管理规定代储中央储备粮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7
      代储中央储备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仓库容量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仓库条件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二)具有与粮食储存功能、仓型、进出粮方式、粮食品种、储粮周期等相适应的仓储设备;(三)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中央储备粮质量等级检测仪器和场所,具备检测中央储备粮储存期间仓库内温度、水分、害虫密度的条件;(四)具有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粮食保管、检验、防治等管理技术
    • 储备粮补贴政策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6
      中央储备粮的管理费用补贴实行定额包干,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拨付给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补贴专户,及时、足额拨付到承储企业。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在中央储备粮管理费用补贴包干总额内,可以根据不同储存条件和实际费用水平,适当调整不同地区、不同品种、不同承储企业的管理费用补贴标准;但同一地区、同一品种、储存条件基本相同的承储企业的管理费用补
    • 对储存粮食资格的中央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代储粮管理条例规定的怎么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5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及时下达中央储备粮收购、销售及年度轮换计划的;(二)给予不具备代储条件的企业代储中央储备粮资格,或者发现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不再具备代储条件不及时取消其代储资格的;(三)发现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直属企业存在不适于储存中央储备粮的情况不责成中国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