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施工人员资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5 12:10:06 241 人看过

该段内容讲述了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标准,其中包括三个方面:无效施工合同、完全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和包括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承包人以及挂靠施工人等。

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标准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实际施工人的认定需要建立在无效施工合同的基础上;其次,实际施工人是否能够完全履行施工合同义务是认定实际施工人的重要条件;最后,实际施工人包括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承包人以及挂靠施工人等。

施 工 合 同 履 行 能 力

根据施工合同履行能力的相关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应承担的工作范围、施工进度和质量等义务。同时,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实力,以保证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如果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施工单位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工作,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提前竣工或者采取其他措施。

总之,施工合同的履行需要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质,同时也需要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避免出现违约行为。

总之,施工合同的履行需要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质,同时也需要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避免出现违约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安全相关文章
  • 其监护人资格由谁确认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一、详细介绍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2、
    2023-02-28
    356人看过
  • 其监护人资格由谁确认?
    一、其监护人资格由谁确认?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二、详细介绍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2023-04-29
    213人看过
  • 如何确认同住人的资格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也视为同住人:(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3)在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4)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不能被视作同住人,无权分得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1)将本来享有的他处公有住房权利予以处分,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2)获得单位购房补贴款后已有能力购房而不购房,仍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
    2023-07-05
    376人看过
  • 其监护人资格由谁确认?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一、详细介绍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2、
    2023-03-17
    433人看过
  • 确认监护人资格的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确定监护人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本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怎么确认股东资格的管辖法院1、确认股东资格的管辖法院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股东应
    2023-07-07
    205人看过
  • 确认监护人资格的指南
    可以根据下列标准来确认监护人资格: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2、未成年的监护人一般为父母。父母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3、确认监护人资格的其他方式。谁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1、谁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2)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3)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4)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5)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般由上述中负责临时照料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人员提出,也可以由上述中其他单位和人员提出。2、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1)性侵害、出卖、
    2023-07-06
    22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安全是指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基本权利和利益,防止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伤害和伤害一系列措施和管理。 用人单位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更多>

    #劳动安全
    相关咨询
    • 监护人资格由谁确认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3
      监护人资格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确认。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 监护人资格由谁确认?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08
      一、监护人资格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确认。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
    • 股东资格确认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7
      股东资格确认的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需提交能够证明自己已出资的等证据材料。
    • 确认股东资格应当根据什么确定?确认股东资格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3
      股东资格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确认股东资格应当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具体案件中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根据当事人具体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选择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例如是否有协议,并在协议中承诺将自己的某一财产或资产投到公司中,作为公司的财产,由显民股东经营管理,由这些股东进行实际支配经营,隐名股东获得一定收益。具体可与律师联系 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
    • 怎样确认个人股东资格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16
      公司股东资格应按下列标准予以确认: 1、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的记载; 2、已经签署公司出资协议、出资、取得出资证明书、实际享有股东权利,或未订立协议,但实际以股东身份参与了股东大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