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0条的规定,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而提出申诉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则上原裁决继续执行。在个别情况下可暂缓执行。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停止执行:
1.被告(此处指裁决机关)认为需要执行的;
2.原告(指被裁决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3.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0条第2款规定了原拘留裁决暂缓执行的即被裁决拘留的人或者他的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裁决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依照规定退还保证金。
应注意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申请申诉和提起诉讼的期间较短;被裁决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超出法定期间申诉或提起诉讼,申诉机关或法院依法驳回,原裁决开始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9条规定,被裁决治安管理处罚的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裁决,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决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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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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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诉或诉讼,治安管理处罚是否会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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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判决不服提出申诉,申诉要等多久?才能执行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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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执行是指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期间内,暂停执行某些诉讼程序或强制执行措施。通常是因为某些特殊情况需要给予当事人一定的期限或权利,以便当事人能够采取必要的措施或寻求救济途径来解决问题。 暂缓执行的原因可能包括当事人有特殊的理由需要给予期限、案件...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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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对治安管理处罚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的,该处罚可以中止执行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1对治安管理处罚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继续执行。但被裁决拘留的人或者他的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照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裁决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依照规定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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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律处罚不服申请执行应提什么诉讼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17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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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治安处罚拘留不服如何办?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22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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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安局赔偿裁决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05可以。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一些行政机关可以作出赔偿裁决,即责令加害人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如公安机关、环保机关、工商机关、食品卫生监督部门、专利管理机关等都具有这种赔偿裁决权。 当事人对上述机关作出的赔偿裁决不服的,可以也应当提起行政诉讼,而不能以另一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另外,我们需要特别注意赔偿裁决与仲裁决之间的区别,因为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仲裁决定不服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