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不能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17:50:16 171 人看过

一、什么是履行不能

履行不能又称“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

二、履行不能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履行不能的原因很多,有时是因为标的物已灭失;有时标的物虽然存在,但因为法律上的原因而不能交付,如标的物被依法规定为限制流通物;有时是因为债务人自身的原因不能提供原定的劳务,如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等。

履行是否可能,应依一般社会观念判断,而不能仅凭债务人的观念加以断定。凡依社会观念认为债务事实上已无法强制执行,即属于履行不能;即使尚有履行的可能,但如果履行将付出不适当的代价或冒有生命危险,或因此违反更重大的义务,则依诚实信用原则,也应认定为履行不能。但履行不能不包括下列情形:履行困难;债务人缺乏资力;选择之债中尚有可选择的给付;货币之债和利息之债。

三、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

关于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因不能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可分为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的履行不能、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的履行不能以及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履行不能三种情况。

1、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的履行不能

当履行不能是由于债务人的原因造成时,其法律后果为:

1)债务人免除履行债务的义务。如果为全部不能,则债务人可全部免除义务;如果为一部不能,则债务人免除不能部分的债务。如果为永久不能,债务人不再负履行义务;如果为一时不能,则除非以后的履行对债权人已无利益,债务人仍不能免除履行义务。

2)在合同之债中,债权人可因债务人的履行不能而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3)债务人应负因履行不能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在一部不能时,债权人有权请求履行不能部分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对其他部分,债权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但若因部分不能使得可能部分的履行对债权人已无意义时,债权人有权拒绝接受该部分的履行,从而要求全部不履行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全部不能、永久不能时,债权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债务人进行损害赔偿。

2、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的履行不能

在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履行不能时,其法律后果为:

1)债务人免除履行原债务的义务,且不承担债务违反的法律责任。这时债务人可永久性地免除债务,即使以后债务能够履行,也没有义务再履行债务。在一部不能时,债务人在不能的范围内免除履行义务;在一时不能时,债务人在履行障碍消灭前不负履行迟延的责任。

2)在双务合同中,债权人免除对待给付的义务;对待给付已经完成的,可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返还。

3)债务人应及时向债权人告知履行不能或者需要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的理由,并取得有关的证明。债务人不及时通知使债权人因此受到损失或者使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应负赔偿责任。

3、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履行不能

如果债务人履行不能是因第三人的原因引起,则产生债权人的代偿请求权。代偿请求权是指债务人基于与发生履行不能的同一原因取得给付标的的代偿利益时,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偿还其代偿利益的权利。比如因债务人疏于管理,标的物被第三人不法损坏,发生债务人对第三人损害赔偿请求权,同时发生对债权人的履行不能。这时,债权人可向债务人主张债务违反的责任,也可向债务人请求让与其对于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或者已经取得的损害赔偿金。

代偿请求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要件:

1)须发生债务人履行不能,在可能履行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请求原来的履行,不会产生代偿请求权。

2)债务人须因发生履行不能的事由而取得利益。即利益与履行不能的原因之间有因果关系。比如债务人因给付标的物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或保险金的请求权,均可作为代偿请求权的客体。而如果因标的物灭失,出于同情朋友赠与同情金,则因与发生履行不能的事由无因果关系,债权人不能就此行使代偿请求权。

3)债务人取得的利益须具有可转让性。具有人身性质的扶养金请求权、非财产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不具有可转让性,不能作为代偿请求权的客体。

4)作为代偿请求权的标的,其利益应以原债权额为最高限额,超过原债权额的部分,债务人有权拒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6: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不能相关文章
  • 感情破裂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1、感情破裂的情形:夫妻一方有重婚行为或自己明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夫妻一方间歇性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夫妻双方当事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一、起诉离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1.准备结婚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结婚证
    2023-02-18
    414人看过
  • 有具体哪些情形的能够起诉离婚
    一、有具体哪些情形的能够起诉离婚有如下情形的,能够起诉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够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
    2024-02-03
    317人看过
  • 死刑缓期执行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死刑缓期执行的条件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都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缓期执行的处理方法是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核准。一、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二、死缓变更是什么意思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是我
    2023-04-10
    421人看过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情形有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情形有: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其他法定情形。主体履行能力的审查方式有什么主体履行能力的审查方式:1、现场了解,看主体办公条件,客户往来等;2、与包括员工在内的对话,涉及到对方的发展规划、发展战略、业绩、收入来源、员工的收入、福利等;3、到工商局调取其工商档案,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查其房地产或房地产状况,到车管所调查其车辆状况;4、要求其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了解其盈利能力。必要时,要求其提供独立审计人员出具的审计报告;5、通过行业打听行业内的口碑,了解之前合同的履行情况;6、通过互联网了解其情况,上市公司的信息相对公开,因为其担保和诉讼相关情况应该公布,大部分公告应该在网上公布
    2023-07-27
    405人看过
  • 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
    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履行不能的具体情形有哪些履行不能的原因很多,有时是因为标的物已灭失;有时标的物虽然存在,但因为法律上的原因而不能交付,如标的物被依法规定为限制流通物;有时是因为债务人自身的原因不能提供原定的劳务,如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等。履行是否可能,应依一般社会观念判断,而不能仅凭债务人的观念加以断定。凡依社会观念认为债务事实上已无法强制执行,即属于履行不能;即使尚有履行的可能,但如果履行将付出不适当的代价或冒有生命危险,或因此违反更重大的义务,则依诚实信用原则,也应认定为履行不能。但履行不能不包括下列情形:履
    2023-07-22
    97人看过
  • 赡养人不能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形有哪些
    以下情形,不能免除赡养义务: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父母未抚养子女是因为生活困难、犯罪或其他客观条件造成,在该子女成年独立后,父母符合被赡养的要件的;父母取消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的;子女通过声明放弃财产继承而不承担赡养义务的。赡养人义务的原因主要有哪些赡养人义务具体表现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提供给老人必要的生活所需,具体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二)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三)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
    2023-08-01
    120人看过
  • 公司能够进行股权回购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一、公司能够进行股权回购的情形具体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能够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能够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能够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
    2024-01-19
    256人看过
  • 不设立股东会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一、不设立股东会的情形具体有哪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某些特殊的公司形式可以不设立股东会,其职权由公司的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行使。(1)外商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只设立董事会,由董事会代行股东会的权力;(2)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股东可以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的职权做出相应的决定,该决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且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二、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2023-04-16
    463人看过
  • 构成不可抗力的具体有哪些情形
    构成不可抗力的情形大致有以下几种:1、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是指独立于人们对意志以外发生的事件,它是人类预见力和防范力在合乎情理的条件下所不能及的,或至少是防止或避免不了的。2、社会事件,如战争、武装动乱、罢工等。在现代社会,实践中,遇到上述社会事件等情况少之又少,但是,这几种情形仍然被认为是不可抗力范围,一些异常社会事件等发生,能够认定为不可抗力的类型。3、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主要是指由于政府出台的一些政策、法律、行政措施等,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形。4、传染病、瘟疫等无法预见的疾病。传染病、瘟疫等不可预见的疾病,从特征上来看,符合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一般也是不可抗力的类型之一。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社会事件和政府行为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2024-01-28
    416人看过
  • 停止执行死刑有哪些具体情形
    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正在怀孕。一、死刑犯对于怀孕能提前免除死刑吗女死刑犯怀孕可以免除死刑。因为犯罪而被拘留的会被要求进行体检,在被审判前就会将犯人身体中的一些特殊情况一一排除。在审判前就被发现怀孕的犯人,无论罪行如何严重,在之后审判中都不会被判死刑。在执行死刑的过程中,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也会立即停止执行,并且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会依法改判。二、死刑复核多久能执行完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死刑复核下来以后七日内交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
    2023-03-18
    79人看过
  • 无法拒绝履行但有能力不履行的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情形有: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拒不履行征地补偿协议怎么办拒不履行征地补偿协议的办法有,如果政府确实给了村民合适的赔偿,村民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起复议,也不愿意交出土地,政府是可以去法院申请司法强征的,如果政府给出的赔偿不合理的话,是可以拒绝交出土地的。合法的土地征收的补偿安置标准,不可能全国统一标准的,因此国家不可能规定具体的标准,这要由当地市县政府制定,如果农民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当地市县政府应该依法发布《土地征用方案公告》,国土局要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的村组。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基本上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不合法的征地,农民应得
    2023-07-11
    54人看过
  •  抢劫罪有哪些具体情形?
    本文介绍了抢劫罪的情形,包括入室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抢劫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持枪抢劫、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等八种情形。构成抢劫罪需要满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构成抢劫罪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入室抢劫;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3.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4.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5.抢劫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7.持枪抢劫;8.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 抢 劫 罪 的 核 心 要 件 是 什 么 ?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的核心要件包括
    2023-09-11
    244人看过
  • 2024退伙有哪些具体情形
    法律综合知识
    一、退伙有哪些具体情形首先,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的,到期可以退伙。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其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退伙有一定的条件限制。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二、合伙人退伙结算方法1、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2、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3、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4、退伙人在
    2024-04-01
    120人看过
  • 违约方能够不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违约方能够不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有哪些违约方不继续履行合同的理由有: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比如事实上不能履行是指合同标的物是特定物,已经灭失或损毁等情况;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能够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能够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二、合同的违约方是否能够解除合同一般违约方是无权解除合同的,但是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守约方无法获得利益,违约方也将遭受巨大损失的,则违约方能够要求解除合同。即使解除了合同,违约方也应
    2024-01-26
    19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通常指标的物已被他人合法取得所有权,或者标的物毁损灭失。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不... 更多>

    #履行不能
    相关咨询
    • 履行不能的具体情形具体有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15
      债权人代位权使用的条件具体如下: 1、债务人有侵犯债权人的行为,如拖欠债务、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 2、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并且债务人怠于使用债权。
    • 履行不能的合同怎么办有哪些情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3
      履行不能的合同解除的情形有: 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 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的合同; 3、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的; 4、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
    • 具体二手房不能卖的情形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11
      二手房不能出售的情况有: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未按规定补足房价的房改房屋;被认定为危房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冻结地区已纳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 拆迁补偿协议不能签的情形有哪些具体情形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28
      拆迁补偿协议不能签的情形如下: 1、补偿不合理不能签; 2、空白协议不能签; 3、征收主体不适格,不能签;等等。
    • 具体哪些情形下不能离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03
      1、不能离婚的情形有,男方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因为此时女方属于弱势群体。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