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履行制度立法的国内法背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22:24:56 296 人看过

1、实际履行的含义

各国法律对实际履行作为一种救济方法都有规定,但不同国家规定的具体制度是不尽相同的。对于大陆法和英美法关于实际履行的含义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特殊的问题上:

(1)交付瑕疵货物

大陆法对交付瑕疵货物规定了瑕疵担保责任,这里的担保是指基于合同标的物存在的瑕疵所产生的责任。瑕疵担保责任属于严格责任,因而虽然违反了这种责任并不能构成一种违约,它会产生两种特定的救济:要求减价和取消合同。这两种方法任择其一。

如果存在瑕疵的货物为特定物,买方通常只能行使上述两种救济方式,不会存在要求卖方补救瑕疵的实际履行问题。另一方面,如果存在瑕疵的货物为种类物,可以基于两种理由产生两类救济,即基于瑕疵担保责任而产生的降价或者取消合同的救济方式;基于所承担的交付符合某种质量的货物的义务而产生的违约救济方式。后一种理由在特定物中不存在。因此,在瑕疵货物为种类物时原则上卖方被要求重新交付符合合同的货物以补救他的瑕疵交付。另外在德国法中还存在一个例外:出卖人保证其售出的物品具有某种特定的品质,以及出卖人欺骗性地或故意地对其已知的某种瑕疵保持沉默。在这两种情况下,买受人仍可选择解除契约或降低价金,但他也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而英美法则不存在瑕疵担保责任的特殊规定。卖方所承担的义务仅是要求他出售的货物不具有某种瑕疵,因此他应该执行这种义务,一般采用赔偿金的形式,但也可以通过补救这种瑕疵来避免支付赔偿金,不过受害方不能被强迫进行这种补救。

《公约》没有对瑕疵担保责任规定特殊规则,如果所交付的货物为瑕疵货物,无论是否种类物都一样可以行使公约规定的违约救济方式,包括降价,要求宣告合同无效,要求交付替代货物或者要求损害赔偿。

(2)要求支付约定数额

如果买方的义务仅是支付约定数额,卖方可以要求其履行该义务,向买方提起支付价款之诉。由于这种义务的特殊性,其履行不会对债务人造成身体上的强制,因而它不会受到对其他实际履行的限制,这些限制主要指要求某人违背意愿为某种行为的困难或者不实际等情况。

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英美法认为要求支付约定数额的诉讼不是要求履行之诉,也不是要求损害赔偿之诉(因为要求支付的数额是所约定的数额加上利息)。原告是要求约定数额还是要求支付损害赔偿的问题更多的是受到减轻损失的规则来限制,而不是对实际履行的限制。

根据上述的分析,实际履行在大陆法系中不包括瑕疵担保责任的违反,而在英美法系则不包括支付价款。这是两大法系在实际履行的含义方面最明显的差异。

2、实际履行的范围

英美法中的实际履行窄于大陆法系,实际履行的裁决仅是针对被告本人,要求被告履行合同并且如果违反该裁决就会因藐视法庭而受到惩罚,如监禁和罚款。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实际履行范围很广,任何可以使债权人得到他所交易的实质内容都是实际履行。包括债权人可能会通过第三方执行合同或者修补瑕疵,并由债务人来支付费用;债权人自己修补瑕疵并且请求债务人支付费用等。

3、实际履行的限制

虽然各国法律对实际履行作为一种救济方法都有规定,但是考虑到债权人通过履行所获得的利益和执行履行所带来的成本之间适当的平衡,对实际履行又有所限制的。根据不同国家对实际履行的限制可以分为三种立法模式:

第一种,实际履行是一般原则,但受到一些例外的限制。这种模式以德国为代表。从《德国民法典》的规定可以看出,债权人有权利获得履行的裁决是德国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德国法规定的货物买卖中又对实际履行的权利作出了一些限制:(1)如果债务人没有遵守债权人给予的宽限期,债权人就可以要求金钱赔偿,但是不能要求履行;(2)如果实际修理或者履行是不可能的(但是这些不可能不能成为免责事由),债权人只有权利要求损害赔偿,通常是金钱赔偿;

(3)在实物修理不能充分补偿债权人时,债权人就不能要求实际履行;

(4)如果使债权人处于合同得到履行时应有的地位的履行需要债务人作出不合理的努力或者支付不合理的费用或者如果这样做结果就会给债权人获得一个比以前商品的价值更高的商品,那么债权人不能要求实际履行;

(5)在积极违约的情况下,鉴于损害的性质一般只产生损害赔偿请求。

第二种,实际履行是一般原则,但是只能在一些特定类型的债务中被允许。这种模式以法国为代表。法国法中关于实际履行的根本原则和规则体现在《法国民法典》中。依据《法国民法典》,将债务分为给付之债、作为之债和不作为之债。对于后两类债务,一般被看作是不能执行的债务,因而通常只能采用损害赔偿的救济方式。

第三种,实际履行是一种例外的、自由裁量的救济。这种模式以英美法系国家为代表。与大陆法系国家完全不同,英美法系的首要救济是损害赔偿,实际履行仅是从属于损害赔偿的一种例外救济,损害赔偿的不充分性是要求实际履行的主要条件,只有在第一位的救济(损害赔偿)不能得到的时候才能允许实际履行。

由此可见,法国和德国虽然在具体的限制范围上存在着差异,但是二者在原则上承认了实际履行为首要的救济,这也是大陆法系国家的普遍做法;而英美法系则将实际履行作为一种补充性的救济,只有在损害赔偿不能充分补偿的时候才可以行使。不过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对实际履行进行限制的共同特征都是为了避免对违约方造成过分的艰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06: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实际履行相关文章
  • 行政强制的设定程序及评价,行政强制的立法背景
    《行政强制法(草案)》是一部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后,又一部旨在约束行政权力的法律。经过五次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6月30日表决通过了行政强制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的设定程序及评价1、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强制的必要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及采纳意见的情况。2、评价(1)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评价,并对不适当的行政强制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2)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行政强制的立法背景从1999年3月开始起草,到今年8月24日第三次提请审议,行
    2023-05-06
    304人看过
  • 12.4法制日的概念和背景
    普法教育对于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都发挥的较大的积极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概述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六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标志寓意该作品底色为红色,由“法”字演绎而来。“法”字的“水”部放射出三条弧形光带,穿越整个圆形,具有动感、传播、放射、扩大之效应,寓意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像光芒一样在全社会传播,同时又如一只用于宣讲法律知识的喇叭。“法”的“去”部,造型如一把金钥匙,插在三条光带中,象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开启法律知识之门,启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背景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
    2023-04-27
    366人看过
  • 国际货运实行责任保险制度
    国际货运代理业今后将可能实行责任保险制度。国际货运企业要想正常开展业务,可能需要投保最低额度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国际货运代理人责任险。商务部正在酝酿修改我国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目前《细则》的修订草案已开始征求意见。记者发现《细则》的草案中特别增加了“第五章责任保险”对企业投保责任险事宜加以规定,并限定最低保额。此类规定在2004年修订后的原有规定中则没有涉及。《细则》是1998年开始实施的,曾于2004年修订过一次。按照规定,凡新设立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30天内就应办理投保手续,具法人资格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需投保国际货运代理人责任险,最低限额为100万元,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以独立经营人身份签发提单的,也应投保最低限额为100万元的国际货运代理提单责任险。且每增设一个分支机构,保险金额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而且,凡是《细则》实施前已设立的企业,在《细则》
    2023-04-24
    200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的立法背景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纽带,对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社会经济的有序运行起着极其巨大的作用;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纠纷也日趋增多,利用合同犯罪的现象十分突出。合同诈骗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存在,在当前社会上得以蔓延,其背景复杂,原因诸多。一是我国经济体制处于转型期,市场主体多元化,导致市场关系和经济关系的错综复杂,给行骗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二是合同诈骗犯罪具有复杂性、隐蔽性和欺骗性等突出性特点,与民事欺诈交织在一起,犯罪界限难以把握;三是个别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持地方保护主义态度,或明或暗庇护行骗者,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四是合同的签订极其自由,政府对市场主体的资格审查、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督也还不够严格,并且对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合同诈骗犯罪活动的产生和存在,已成为社
    2023-03-12
    299人看过
  • 手机实名制-背景资料
    街边卖手机卡的档口手机短信正在成为信息发布的优良媒介和物美价廉的广告渠道,但同时,手机上的有害短信正日益泛滥。所谓有害短信,指的是假证、中奖、走私物品、假发票假币、毒品假药、窃听雇凶等危害社会的短信。这些有害短信与那些充斥大量打折、交友广告内容的短信同属于垃圾短信,但前者对社会的危害更大。针对这一状况,不少行内人士呼吁,运营商和监管部门应该靠技术手段(比如屏蔽关键字、限制点对点发送的数量、限制非实名手机号码的短信功能等)将危害社会的有害短信予以根除。手机实名制可说议论过多年。早在2005年12月,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交流中心负责人称,实名制应该是新老用户一视同仁,届时,老用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地点补登记。这意味着,2006年夏天,未用有效证件注册的手机用户将被停止服务。而后,有关人士多次表态实行手机实名制,可是时值2010年1月仍还未实行。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计数据显示,
    2023-05-05
    330人看过
  • 网络实名制产生背景
    2002年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光在南方谈及新闻改革时提出建议“中国人大应该禁止任何人网上匿名”。他认为网络也应该严格的受到版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网上写东西要负法律责任。”“包括传统媒体,应该提倡用真名,不用笔名发表文章。...利用假名发表东西是对公众的不负责。”2005年,韩国欲实行网络实名制,大多数网民对此表示赞成。2007年初,韩国艺人遭网络恶搞引命案网络实名制呼声高。2007,韩国七月起实行网络实名制要求以真实姓名发帖。2008年,中国“两会”召开,网络实名制立法再度引起关注。2009年,有网站开始执行IA绝对实名机制,除了要求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之外——还要求手机、电话、地址等真实信息,将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地址一次性检核。
    2023-05-05
    32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其义务。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履行障碍,则当事人应该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直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实际履行有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同时也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实际履行
    相关咨询
    • 省实行的背景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5
      河北省“实行二胎政策”没有背景。两孩生育政策(不是什么“二胎政策”)的全面实施,是全国性的全面实施,河北省的计划生育政策,当然得跟上全国性的步伐。《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的“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政策,河北省当然应该照此执行。全面两孩政策的调整,主要继于三方面原因:一是人口总量增长的势头明显减弱,育龄妇女数量逐步减少,特别是20-29岁生育旺盛期妇女数量下降较快。群众生育意愿发生转变,少生优生成
    • 制定能源法的背景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09
      我国当前面临的复杂能源形势以及我国现有立法无法提供充足的制度保障,是我国制定《能源法》的基本动因。背景: 1能源需求持续增长对能源供给形成很大压力。 2资源相对短缺制约了能源产业发展。 3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不利于环境保护。 4能源技术相对落后影响了能源供给能力的提高。 5国际能源市场变化对我国能源供应的影响较大。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立法背景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11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 实际履行实际履行的实质特点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3
      实际履行的概念和特点实际履行也称为强制履行、继续履行。作为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方式,实际履行是指在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实际履行具有如下特点:第一,实际履行是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方式。一方违反合同后,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也有权要求其承担支付违约金和
    • 行政复议法与条例的实施背景是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是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一个条例,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为了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制定本条例。